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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一案告诉你,借钱得当心

新婚姻法第一案告诉你,借钱得当心

作者: 竹本言 | 来源:发表于2018-01-21 13:35 被阅读0次

    (一)

        1月18日,湖南宁乡新婚姻法第一案审结:妻子欠债2000万,丈夫不用承担。

        据了解,被告周女士和被告林先生,原系夫妻关系。2017年周女士以个人名义向历某等多人借款,累积债务超过2000万。

        至2017年7月,陆续有债权人向林先生讨债。在林先生的追问下,周女士提出离婚,二人于7月28号协议离婚。

        可周女士一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历某便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周女士和林先生共同偿还。

        18日上午,宁乡法院适用新司法解释,审结了这起案件:周女士自行欠债2000多万,债权人起诉周女士及其丈夫,因历某不能对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进行有效举证,故判决债务由周女士一人承担。

        以前旧婚姻法2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所负的债务,一般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以前夫妻一方欠下债务,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晓,哪怕离婚了,可能都要承担这笔债务。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新婚姻法的修订,保障了夫妻债务中无辜的一方。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另一方无需承担债务。

        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就多了举证的压力。如果你无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那么,你也将面临该案中历某的尴尬处境。

        周女士一人无法偿还,林先生又不需要承担。

        如此情况下,2000万的债务又将何去何从?

    (二)

        网上曾经有过一起巨额夫妻债务纠纷轰动一时。

        说的是北京小马奔腾影视的创始人李明,生前与人“协议对赌”。后因公司没有达到上市约定,需赔偿投资方6.35亿。可是没过几天,李明骤然离世。

        按照旧婚姻法24条,夫妻债务共同承担的原则。遗孀金燕女士需代替李明偿还2亿债务。

        一夜之间,金燕负债高达上亿。她名下的房产也被查封,只能和母亲、女儿租房住。面对丈夫的两亿债务和不过百万的遗产,她的世界都灰暗了。

        其实对于公司的运营,金燕并没有过多参与。什么对赌协议,她也是一知半解。不过是因为夫妻关系,她就不得已背上巨额债务。

        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原本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却无辜被牵连。

        如果是夫妻关系和睦,愿意共同承担的债务倒还好说。

        可现实中却有,夫妻一方出轨,拿着钱财出去与小三挥霍。最后却因为一个夫妻关系,让原配帮忙偿还债务的情况!

        旧婚姻法24条,其实是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它讲究夫妻一体,夫债妻还。即使李明已经去世了,妻子金燕仍要背负丈夫的巨额债务。

        除了金燕女士之外,很多人也曾因为这个“旧24条”陷入了夫妻债务纠纷。

    (三)

        我的一个表姐也是受害者之一。

        2014年,她和丈夫结婚,两人也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

        后来到了16年,丈夫迷上赌博,欠了很多外债。一开始,她还想着帮丈夫还了债务,再劝他改邪归正。

        可一直到家里的存款都输光了,她的劝说还是无果。无奈之下,二人便离婚了。

        事情的转折是离婚后,她竟莫名其妙“被负债”几十万!

        原来,她丈夫曾瞒着她借了60多万外债。债权人一纸诉状将她也告上法院。法律执行的是共同债务。所以,她无端就变成了债务人。

        即使她向法院举证了非夫妻双方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却没被受理。

        从那以后,她就走上了一条艰难的维权道路。

        以前的婚姻法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规定了夫妻债务要共同偿还。

        可是,配偶一方却很难举证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从而导致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迫承担了另一半的个人债务!

        这对一些人来说,确实很无辜,完全是受了无妄之灾。

        但旧婚姻法2014年的施行,其实是源于当时一些夫妻假离婚,骗贷款的行为过于猖獗。

        试问,如果夫妻一方故意借钱,然后将之转给配偶。再以离婚了、身无长物为由无法还款。

        那么,债权人又能向谁追债?

    (四)

        新婚姻法的出台,给了那些无辜被负债的人新的希望。

        但是如果有人向你借钱,那你可得当心了!

        为什么呢?

        举个例子,假如你的朋友向你借钱,你得先问他:你结婚了没?你借钱干什么?

        如果结婚了,你得让他们夫妻二人共同写借条,明确是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做到共债共签!

        否则,你很可能像第一案中的历某一样收不回来了!

        资不抵债,面临着2000万的债务,周女士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能奈她何?

        社会上有这样一句话:欠钱的是大爷。

        可能当初你碍于情面,把钱借给了朋友。那么,你很可能就要面临艰难的讨债生涯了!

        我一个同事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一个高中同学母亲要动手术,问她借了3万块。钱不多,但那是她工作一年全部的积蓄了。

        后来,她家要买房,对方不肯还。她父亲生病住院,对方还是不肯还。

        不仅如此,对方还在同学群里说:不就是3万块嘛,我现在没钱还,某某就是想要逼死我啊!

        本来好心借钱,现在收不回来了不说,还被说成个冷血无情的人!

        金钱关系,一直是人与人交往中难以把握的。谈钱伤感情,很多关系一旦涉及到金钱就容易变质。

        新婚姻法出台,借钱需谨慎。谈钱伤感情,可是谈感情伤钱啊。

        那么,如何一招解决朋友借钱?

      “你要借钱?我有朋友刚好在做信贷,手续简单,10万秒批,你要多少?”

    2018/01/21,借钱得当心,学会礼貌拒绝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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