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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写信?

想念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写信?

作者: 林森三籍 | 来源:发表于2019-03-28 07:49 被阅读0次

    掐指一算,三月份更新了两篇文章,顿时有种完成了月度KPI的感觉,此刻心情无比振奋!(没错,我就是最懒的公众号作者)

    今天打算和你们分享的是上周末看完的一本小书,之所以说它是“小书”,是因为它字数少、册子薄、情节简单明了,甚至不到一天就可以读完。

    它非常适合休息的时候宅在家静静阅读,听着音乐喝着茶,感受几十年时光在主人公们的来往书信中转瞬飞逝,合上书,有种搭乘时光机穿古越今的奇妙感觉。

    书的名字是英国伦敦一家旧书店的地址,《查令十字街84号》,我想看完这本书的人,都无法将这个地址从记忆中抹去,直到现在还有不少爱书人去寻找书中的地址朝圣。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美国穷困女作家,因为受不了纽约那些昂贵庸俗的旧书店,便按照杂志上的推荐地址,给位于英国查令十字街84号的旧书店寄去了购书信,而这家书店的店员便按照遥远顾客的要求为她寻书,二十多年间从未间断,从陌生到熟识,因为书而产生的交集,让两个人、两座城市和两个灵魂都产生了密切的联结。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二,首先,作为一个爱书人,对女作家在信中说的很多话产生共鸣,比如说对于书的重读理念。她认为:“一本书的再阅读不仅仅只是可能,而是必要,你不能希冀自己一眼就洞穿它,而是你十五岁看,二十岁看,四十岁五十岁看,它都会因着你不同的询问、关注和困惑,开放给你不一样的东西,说真的,我努力回想,还想不出哪本我真心喜欢的书没有而且不需要再再重读的;也因此,从书籍取得的供给面来看,我们就应该聪明点给书记多一点时间、给我们自己多一点机会,历史经验一再告诉我们,极多开创力十足且意义重大的书,我们当下的社会并没有那个能力一眼就认得出来。”

    我本来也不是喜欢重读一本书的人,会觉得不耐烦,情节什么的都记住了,不晓得还有什么好看的,但重读这事实在大有必要,去年重读了大学时期读过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前看的时候感觉云山雾罩浑浊不清,现在基本理清思路领会其中含义了,而且发现了以前读的时候因太重情节而错过的美好细节,阅读体验和初次相比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而更加吸引我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本书信体小说,书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真实信件,读起来亲切感十足,当然,还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和偷窥欲,比如,看看别人写的信什么的,哈哈。

    文字总是能暴露人格,人可以表里不一,可以心口不一,却很难做到,心字不一,除非利益使然。写信的时候就更是如此,诉诸文字的都是自己脑中所想,心中所思,如果你有过给某人写信的经验就知道,那种生怕词不达意的小心翼翼之感,仿佛每个字都背负着艰巨任务,毕竟是它们要承载着你的感情漂洋过海,传达到另一个人的心里。

    我很喜欢书中女作家在信中说的这段话,很奇妙的被戳到,她说:“一旦交流变得太有效率,不再需要翘首引颈、两两相望,某些情谊也将因而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

    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如今很多情感营销号,喜欢拿秒回作为对方在意你的标准来炒作,但在我看来这正是在舍本逐末,秒回的唯一理由不是对方爱你,而是对方很闲,感情不是送餐小哥的外卖,30分钟不送达就该给差评,难道在我们眼里,它就是过时不候的即食快餐?

    所以人们一边暗自焦虑一边隐隐期待,大家开始读木心先生的《从前慢》:“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即使时代在变,技术在变,我们对于感情的需求依旧没有变,无论我们看起来是丧、是宅、是学生、是社畜、是单身狗、是已婚族,生活都会在夜幕降临后放下黑色的幕布,让我们清晰的感受到身边究竟是空无一人,还是有让你心安似归处的灵魂。

    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可遇不可求,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容易失去,我们能做的不过是享受其中,慢慢品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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