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小学生或者初写作的人特别适合看莫言的文章。
这段是莫言正常的写法。
“他们将这块生铁烧红,锻打,再烧红,再锻打,翻来覆去的,折叠起来打扁打长,然后再折叠起来,再打扁打长。烧红的铁在他们锤下,仿佛女人手中面,想揉成什么模样,就能揉成什么模样。”
打铁可是累气活,我儿时在农村有幸见过。
烧红的生铁,需十足的力气抡起大锤,一锤锤砸下去。
生铁需要再次烧红,再去捶打。
如此反复捶打,直到成型成为符合要求的工具。
当莫言精心去描写时,他的语段像极了一条项链上镶着各种的奇珍异宝。
他拿起那柄不大的像指挥棒一样的锤子,对着流光溢彩的活儿打了第一下。小韩抡起十八磅的大锤,砸在老韩打过的地方,发出沉闷得有点儿发腻的声响。钢条和镰已经融合在一起。
就如简单的一句“他拿起锤子”,莫言写一定要扩句的,“他拿起那柄不大的像指挥棒一样的锤子”。
普通人可能说,“下午,我吃了一个苹果。”
莫言要说,“在那个黑云沉沉,翻滚着,从四面漫过来的下午,刚睡醒的我,喉咙异常的干渴,寻找水壶不见,吃了一个红彤彤的,散发着奇异香味的苹果。”
这样一来,吃苹果的气氛,动机都有了,当然我只是打个比方。
莫言的文章里,修辞手法用到了繁琐的地步,简单的话,他喜欢忸怩一番,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吧。
当然莫言的语言还是很有魅力的,自成一种风格,并没有像“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
他的文章长而有韵味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