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生活节奏有时候会快得让人感受不到这是在生活。在广州上大学,校内校外都有太多的活动和诱惑,让我兴奋又感到疲惫。等到天黑了才知道这一天就要过去了,才开始思考这一天做了些什么,深夜的宁静让我透视的白天的忙碌,忙碌却空虚,我怀念那些阅读和写作的日子,似乎也只有这样的思考能让我触摸到自己的灵魂。谢谢这世上还有书籍。余华的《活着》,或者是太久没有阅读了,开始的时候会陷入读书的状态,我知道自己并没有沉浸在阅读里,但还是回要求自己坚持下去,为了找到一个踏实感,为了让自己感觉这一天是有点东西的。
这样的状态在每一次放假都会出现,我在这样的状态下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摆渡人》。但是都还没有触摸到自己想要的状态。
而《活着》,让我的内心随之跌宕起伏。
福贵是一个出生在地主家的富人,小的时候养尊处优,靠着祖辈留下来的积蓄到城里过灯红酒绿的日子,沉迷上了赌博,输的倾家荡产,从大豪房到小茅屋,怀着孕的妻子家珍也因此让丈人来请回娘家,父亲在过度打击下离开人间。福贵名字里的福贵不再跟随着他,从一个让人点头哈腰的少爷转而成为一个穿着补丁要下地干活的底层,但好在他接受了这一切。有钱的时候让自己风风光光,没钱的时候懂得了踏踏实实干,妻子家珍是个传统的好女人,最终还是回来和福贵共苦,失去了财富对人性的蒙灭,这一家子更加团结友爱了。
但接着的是饥荒和疾病对生命的考验,福贵的母亲患病不治而死,福贵被抓去打战,在已经放弃了回家的希望的时候,死里逃生,馒头让他获得生的机会,再次回到村里,回到妻子身边,看着女儿和儿子其乐融融,也就心满意足了。
聋哑的女儿,患了软骨病的妻子,还有尚未长大的儿子,逐渐变老的福贵的压力也逐渐增大,但贫困的日子让这几条生命更加靠紧,心心相惜。
家里最大都希望——儿子有庆却在因抽血过多而死去,这样的意外让谁也承受不住。好在聋哑的女儿嫁给了城里的偏头,孝顺负责,不久后还有了孩子,只是更让人心痛的是在生孩子的时候因失血过多而离去苦根成了女儿在这世上的延续,但偏头却又因为在工地上搬水泥管被压死,三个人,同一家医院,让福贵猝不及防。
随后家珍也因软骨病离世,留下福贵和苦根,这个唯一的希望。却因为过度饥饿下吃了太多豆角而死,这让人听了又是荒谬又是心寒。
像是幸存着的福贵,活着。似乎已经失去了活着的所有寄托,但还是选择活着。
他筹够了钱,在市上买了一头看着比他还老的牛,取名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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