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时间:2017.9.10-10.6
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份只身前进的朝圣者,路上会有很多分叉路口,诱惑,同行的人和离别的人。在路上,我们会做很多的决定,会回忆岁月里做的决定,会为做错的决定惋惜,会为做对的决定庆幸。但当接近终点的时候,我们才会顿悟,这些决定是多么的渺小,有他没他,月色都不会改变,冷风也不会停息,世界也不会终止转动。我们不畏前行奔走的终点,就是真正的终点吗?或者其实是一个新的起点。
整个故事可以梗概为一直在工厂工作的哈罗德在得知老友癸尼命在朝夕之际,决定用徒步的方式从英国最南部走到最北部的贝里克,希望能用这种方式让癸尼活下去。在经历出发,自我怀疑,重拾信心,获得追随者,重归独自徒步,和到达医院的过程中,哈罗德不断的沉浸在平凡一生中的种种回忆之中。他回忆起原生家庭酗酒如命的父亲,与自己对立的儿子戴维,早已失去激情的妻子莫琳,以及去见徒步见癸尼的意义,她真的会因为他的徒步就战胜癌症吗?
整个故事跌宕起伏,叙述细腻,读者能很清楚的感受到哈罗德内心的挣扎,希望,挫败和最终的平静。与其说这是一次朝圣,不如说这是哈罗德内心的救赎,他最终拯救了他对于生命的内疚并且回归到那份平静。在整本书读完之后,不禁让人有诸多感想,也许你所追求的/相信的都是虚无的,追求过程中的徒步/受伤/惊喜才是人生意义所在。
让哈罗德出发很重要的一个关键点是加油站的小女孩,她告诉哈罗德因为信念她的阿姨才能战胜癌症,这个点可以说是支持着哈罗德徒步行走627里/87天的重要因素。然而,在书本的最末尾,在女孩得知哈罗德不断提到她给予他勇气开始征程之后,她主动找到莫琳忏悔,其实她的阿姨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信念并不能战胜癌症(这个也给癸尼的死铺垫)。
全书都在讲哈罗德徒步去医院看癸尼的故事,原本应该有个让人升华的结尾,至少期待已久的终点能有点掌声和鲜花,再不济也能有被影响的人。事实却是,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午后,他走进了癸尼的病房,忘记了刮胡带花,而癸尼瘦弱的躺在床上,若有若无的睁眼闭眼就像即将熄灭的生命之灯。由于化疗的原因,癸尼被割去了舌头和颈椎,头部的肿瘤大的脑袋那么大,她没有解释她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也没有为哈罗德的成功到达而祝贺,成功的终点没有掌声,只有哈罗德一个人的思考和苦恼。
在一个人的征程中,哈罗德终于找到最重要的是什么,他深爱着他的妻子莫琳,却因为原生家庭从来没有教会他如何去爱/如何去表达爱,他和妻子过了20年的冷战生活。但是这有什么用呢?慢慢的他们都会老去,哈罗德已经开始慢慢失去记忆,他慢慢的会忘记莫琳的脸,终于有一天,他们永远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最重要的是什么,却发现必须又一次放手。
我们总是期待有一天自己能走出困惑/平凡,但是在生活中的小打小闹也许并没有改变任何东西。每次的征程结束之后,深夜之际,你要面对的还是你自己的内心。那要不要继续去尝试那些没有意义的挣扎?莫琳的回答是,“你站出来做了一件事,你连能不能去到哪个目的地都还不知道,却还是努力尝试了一切方法。如果连这都不算一个小小的奇迹,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算了。”
后记:平凡人的小成功是什么样的?如果你是哈罗德,你会愿意走这段路吗?如果你有想法的话,请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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