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零年的八月三十一号的那天,炎热没有退去 ,秋意还没浓的那天,父亲喝下碗里的最后一口枪毙烧,轻描淡写又委以重任对我说“明天你用自行车把伟红带到横村中学,你毕竟是哥哥”。
这个比我高十公分的弟弟,体大如牛的表弟。我一直惊诧我父母,为什么总是把我的生死之于度外。横村中学离我家四十里路,一路都是土路,铺满了二五石(就是直径二点五厘米的鹅卵石),三米宽的路面中间是被拖拉机前轮挖出两道三十厘米左右深沟壑的路,你选择中间骑行,路上遇见拖拉机你唯一求生的方法就是弃车逃生,你选择左右路基的话,你骑术就相当于猴子骑车过钢绳。车仰马翻、皮破肉绽过后来到徐家埠码头已经九死一生。
分水江开阔的时候已成回忆,如今的分水江已成平滩,当年在我看来“江水辽阔,不见边际;水深不测,遥不可及;江船轻渡,暗流涌动”。上船,我要背上二十七寸海狮牌自行车,这自行车唯一优点,便宜,唯一缺点笨重,它是屠夫首选品牌,可以用它驮二百斤左右的猪肉。我表弟十四岁体重一百,我对我来说驮他肯定比二百斤的重的猪还困难,何况他是人,活人,他不是猪,他是我表弟,屠夫为了自身安全可以为了自己生命,为了明天继续卖肉、不掉入江里而放弃一车猪肉,而我车上是我表弟,他不是猪、尽管体重如猪,但是毕竟他跟我一样玩过,他又是我二姑妈的儿子,我对他的感情就如他体重一样。我尊重我父亲的英明决定,他总是把我生死之于度外,父亲的信任,让我十五岁的年纪赋予我神圣的责任,他酒后的决定总是不可动摇和辜负的,哪怕我母亲的苦苦哀求。
一九九零年九月一号,开学。我十五岁,带着对我来说比二百斤猪还重的表弟,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负着枪毙烧后不可冒犯的决定带着表弟来到徐家埠渡口,看着洪水滔天的江面,原来一夜暴雨“野渡无人舟自横”了,渡船没了。不能过江,我问渡口的人,怎样到横村中学去,一个老人跟我说,你骑车到桐庐,过分水江大桥,过洋塘,到旧县,再一直骑就到了。
骑车,徐家埠,尖山脚,麻篷,分水江大桥,问路,问路,再问路。骑车,过江,洋塘,丝绸厂,西武山,旧县。骑错方向,折返,骑车,问路,再问路,到横村中学。天黑。
一九九零年九月一号,我初二开学的那天,那天我庆幸我那个比我高大,体重如二百斤猪一样的表弟居然活下来了,当然我二姑妈、表姐后来证实表弟当时体重只有一百三十斤,但是所有人忽略了我的数据,我一百五十二厘米,体重七十八斤。
那么长的路,那么长的时间如今回忆都是轻描淡写,时间易逝,只留下岁月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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