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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使你永远年轻||听李蕾讲《在路上》01

改变,使你永远年轻||听李蕾讲《在路上》01

作者: 三平999 | 来源:发表于2023-05-18 05:01 被阅读0次

    收听《李蕾讲经典》,听得很痴迷。

    李蕾

    在车上、午休时、散步中,李蕾以她特有的美妙动听的声音讲述多篇经典之作,听后有很多感触。尤其《在路上》这本书,更甚之,因契合我最近的一些思考和想法,所以更有感触。

    仅从书名《在路上》,就可以感受到那种追求自由,追求无拘无束的生活,一种无限活力的青春感,永远行走不息,朝气蓬勃。

    这是我的向往的,也是我一直的追求。大概在我30岁左右的时候。突然想到了“死亡”这件事。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永远永远就不在这个世上了?想来想去,觉得就是如此。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长眠离世,过几年又复活。

    当时在日记本的扉页,加了一句话:快乐过好每一天。虽然懵懵懂懂,不知什么是真正的快乐。但是自此,我乐观向上、勇于改变的性格,一直伴随着我。

    《在路上》这本书的关键词,就是改变。我喜欢这个词,什么是改变?

    “改变”十分常见,意味着从一个状态或情况转移到另一个状态或情况。生活中,改变常常使一种生活方式转向另一种生活状态,大多是因想要更好的生活质量或者更多的机会,当然也有被动消极的改变。同样,在组织层面,改变是向着更高的目标变化。

    改变不可避免,改变是机遇和成长的源泉。任何一个改变,不管它大还是小,都需要勇气,改变不一定成功,也不一定顺利,不一定让你心满意足。但可以肯定的是,改变会让你有不舒服甚或后悔,那为什么那么多人还要改变呢?

    用《在路上》作者凯鲁亚克的一句话来回答:“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我感受到了这句话的内涵和力量。

    故事的主角“我”是一个叙述者,名字叫作萨尔·帕拉迪斯,他讲述了他四趟公路之旅,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

    人在遇到不顺的时候,总想要去远方,或者来一个什么改变。

    “在那之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践,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旧的汽车途经盐湖城去洛杉矶的时候。”

    看来迪安是个有故事的传奇人物。

    “有关迪安的最早的讯息,是通过查德·金传到我这儿的。查德·金给我看了他在新墨西哥州少年犯管教所写的几封信,我对那些信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迪安在那些信中天真可爱的请求,查德把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所有那些奇妙的知识都教给他。”

    那个时候的迪安对“我”来说,还是一个笼罩在神秘之中的年轻囚犯,很刺激。

    “后来有消息说,迪安出了管教所,初次来到纽约,还刚刚同一个叫作玛丽卢的姑娘结了婚。”对“我”来说,迪安浑身都散发着魅力,这之中也许有一种青少年人对于坏男孩的禁忌和崇拜,就这个事越是我没干过的,越是大人禁止的,越是乖小孩从来不敢想象的,那他就越刺激、越渴望。

    迪安是这些乖小孩完美的偶像,他进了管教所,他招女孩喜欢,他新娶了美丽的妻子,他去过很多的地方,他拥有一把我们所不了解的故事。

    在迪安到来之前,“我”已经对自己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厌倦,“我”立志要成为一名作家。

    “我”想成为一名作家,那就需要新的生活经历,因为“我”困住了,写不出来,也没有抵达自己想要的高度。

    所以“我”在校园里闲逛的周期已经结束,再待下去感觉毫无意义。迪安此刻的出现就像是一根火柴,点燃了“我”本就蠢蠢欲动的心,点燃了我平淡无趣的生活。

    是不是很同感?有的时候我们就是被某一个人瞬间点燃。比如,在简书习作,遇见小主,被她点亮,发现她的成就就是自己心中的愿望,持续地坚持码字,活成小主的样子。

    很快“我”与迪安相识、短暂的相会之后,“我”在1947年7月,踏上了旅程,出发了。

    这是“我”的第一次旅行。“这个7月,我从退伍军人福利金里攒下了五十来块钱,准备去西海岸。”

    怀揣五十来块就敢上路,不是吗?上路,最重要的是冲动、是勇敢。平时我们想改变,不都是需要冲动和勇气吗?

    “我的朋友雷米·邦库尔,从旧金山给我来信,怂恿我和他一起搭乘一艘客轮,去做环球旅行。他说他在米尔市有一座木屋,我们办理登船的繁琐手续时,全部的时间都可以待在木屋那里写作,他同一个名叫李·安的姑娘同居,李·安做菜的手艺一流,一切都会完美无缺。”

    在自己的生活里呆得厌倦了,别人描述了在远方的生活,你看到了向往,并要蠢蠢欲动。

    “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念书时就认识的老朋友,他是一个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我于是从纽约出发,一路搭车西行,准备前往旧金山。这一次的旅行是很快乐的,我常常在路边拦车搭免费的车坐,我自称只吃苹果馅饼和冰淇淋,因为它们很有营养,而且味道也不错。那一路上遇到很多问题,当然也会遇到很多有意思的人,有开车载我的农民或者是牛仔,有密西西比来的流浪汉,蒙大拿来的瘦高个。”

    这就叫典型的穷游,没有钱,“到丹佛之前,我身上的钱也许只够买一品脱威士忌。”

    但这场旅途是快乐和充满希望的,他疯疯癫癫地遇到了一些困在自己的生活里完全不会相遇的人,所以作者形容这一段旅途是“我平生最精彩的搭车旅行”。一路摇摇晃晃之后,“我”终于搭车来到了丹佛,也就是迪安所在的城市,“我”决定停下来去见一见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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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迪安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下篇再叙。(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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