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之前都知道柴斯特是纽约著名的音乐家,但是他最后却回到了他的家乡康尼狄格州。
那有很多人都一份他这个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的呢?
也许会有很多人认为他这选的是错的,明明在纽约有那么好的艺术生涯,而且还能赚那么多的钱,还有朋友和他一起度过难关,为什要回去呢?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
其实我们并不能准确地判断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他在康尼狄格州住过,所以它可能对康尼狄格州有更好的印象,而有思念和怀念。
如果是我的话,我觉得回去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可能柴斯特就想要一个平凡的生活,不想要那么大海大浪的,但是我可能不一样,可能每个人想过着平凡的生活,有些人她想去尽力的去挑战一些有难度的事情,去过上更好的生活,去努力去创造。
但是在柴斯特的眼里,她已经习惯了那种平凡的生活,所以刚来到这种大城市,可能会不适应,但是慢慢的他会觉得这里的生活也不错,但是她还是觉得以前的好,因为柴斯特是一只蟋蟀,蟋蟀歌唱的时候都会想起自己的家乡,可能还是特的歌唱的时候也会想起自己的家乡,怀念自己的家乡,还想回到家乡过那种平凡的生活吧!
虽然那样也挺好,但是可能对才斯特来说,那是一种放弃好的机会,和回家的自己的艺术生涯一条路,虽然说非常的可惜,但是他至少能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不要去太勉强自己,过自己不想过的生活,而且对自己不快乐的生活?
其实我觉得柴斯特的选择是对的,他至少尊重了自己想要干什么?大胆的说了出来,他至少把自己的内心话说了出来,而且我也很感谢那些尊重她选择的人!
所以柴斯特的选择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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