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太阳
【关于妖怪录的随笔纪】
大二的时候,一门心思想写点啥发发,想了很久,决定去找那些古籍里的小妖怪,然后根据记载,编撰不同的故事。
当时的梦想很宏大,因为日本的大部分妖怪都来自中国,然而那时候中国普遍只知道龙、凤凰、饕餮、貔貅、精卫那种大妖怪,要么就是西游记、哪吒......对于真正古籍里记载的千千万万小妖都不太知道。
我想把那些小妖怪都找出来,去编它们自己的故事,那时候不太想写爱情和亲情,总是很回避这个题材,直到现在也是,不是因为不会写,也不是因为这些题材烂俗,其实反而觉得爱情和亲情太宏大了,自己的短篇里装载不下,而且总觉得对于浓烈感情的认知过于浅薄,以致特别钟情写一些浅薄的萍水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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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初还是写了几篇小妖怪的,但是没发出来,因为觉得故事不好,所以目前简书上有17年的一篇,18年的一篇,还有就是今天这一篇。
其实留下的每一篇都有自己的原因,17年这一篇《人蛇》是出于想纪念自己的一位多年好友,当时因为一些原因失联了,在失联前我们已经有五六年的交情,从我的14岁到20岁。所以这一篇讲的是命,一种自己不觉察但后面处处被这一个经历影响的命。主人公“良”这个名字就是从他的名字里取的,那个混不吝片儿汤话的样子也是他在我心里的模样,还好的是今年我们重新团聚啦(呱唧呱唧),感觉自己感情里非常重要的一part被填上了,现在再看《人蛇》,觉得有点滑稽哈哈哈哈哈我是万万不可能告诉他这篇写的是他的。
说不想写爱情,结果18年那会还是在写爱情,因为那会儿有个几天吧...很想念自己的初恋,非常想念,就想以一种方式记录一下,就选了傲因这个妖怪。初恋与我之间的感情消亡可能会是我一生的意难平,因为在分手后的直到现在的六年中,我依旧还偶尔会梦到这个孙贼,梦到那对桃花眼。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傲因在大漠里孤独,一直孤独,等啊等啊,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等生还是等死。我其实是希望它能得到救赎的,但是我又想它和我一样不勇敢,所以最终它的解脱是因为一双眼睛,它选择解脱的方式也是被动的。
而今天这一篇《横公鱼》,可能是毕业两年后的又一个转变吧,想写救赎。就是一个很简单的那个老旧问题:“你说你敬神信神,但你需要神的时候你的神在哪儿?”国王其实是个很拧巴的人,我写的时候一直很纠结,要不要把老妇人写成坏人,把国王写成好人,后来觉得太复杂了,不纯粹。然后又在纠结到底要让国王生还是要国王死,我想过让他永远都不知道怎么弄死横公鱼,最后自己看着满院子的乌梅树咽气,后来觉得过于追求唯美的画面感是对故事逻辑的不尊重,所以就干脆吃条假鱼,安安稳稳地死,最起码死之前他应该有一段时间是很快乐的,相信自己得到了救赎。
在我的《妖怪录》里,通常都是在一个相对厚重的背景下,有一个很浅薄的小故事,我想通过这些浅薄的小故事记录我的一些感悟或者一些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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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过如果真的有人喜欢看这些俗了吧唧、剧情简单甚至毫不惹眼的小故事,会不会想要知道我是个怎么样的人,但是我觉得,就去读故事吧,故事里每个角色都是我。
温暖又冷漠,浪漫又残忍。
后面《妖怪录》可能会更新很慢,我会“另开山头”去写一些其他形式的东西,但是《妖怪录》一定会更下去的,呃......只是选妖怪有点难,很多妖怪我不太想写,那种看一眼就知道剧情的妖怪就不是很想写,因为一眼就看到框架的故事肯定很没新意,一定是看电影和电视剧太多了脑子里就有那种故事刚好可以套进去,所以想写那种抓耳挠腮构思出来的故事,尽量让别人看的时候还是能看出一些不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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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字的热爱】
我从小就是个作文水平一直很出众的人(虽然现在完全看不出来哈),所以从小学开始就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要靠文字糊口。从大一开始,做写手,做公众号,一做做了四年,中间起承转合都是在给别人打工,自己也想过做个自己的东西,于是孕育了《妖怪录》,但是后来也没坚持下去,毕业了先进了某日报,现在在广告行业做个资深文案。
但是把热爱变成工作真的是个很辛苦的事儿,特别是大学过完了进日报以后每天都很拧巴。因为四年的兼职生涯已经快把我对文字的热爱磨光了,进了社会又被摁在地上摩擦,在进现在的公司的时候,我斩钉截铁地跟老板说,以文案的身份进来是因为我现在只有这点儿本事,我后面是要转型做运营的,你不要把我在公司的路给框窄了。
结果还是一做文案就做了快两年。
中间有对文字丧失过完全的热爱,反正我写的东西没人看,我想表达的没人能懂,我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我是个一丧起来就喜欢全面否定自己的人。
我共情能力很差,总觉得自己内心里有非常多晦暗的东西。不敢写出来,那种东西是很有力量的,但是对自己的杀伤力也很大,所以还是想尽可能创造出一些浪漫的假想,哪怕很假,哪怕别人看着说这个写东西的人真是一点儿都不懂文字,写出来的都是bullshit。
但是我依旧想尽力去营造一个环境或者氛围吧,能让自己待在里面比较舒服的那种。
前几天看到简书平台要签约我的文章,于是又重拾了信心,这种很微妙的感受,就是其实自认为热爱已经失温,但是突然因为一点点火星子(都不是什么火炬)就能重新燃起来,所以现在又想好好写点什么了。
觉得自己很可笑,好像一个女版的唐吉坷德,也许最后死去的时候,也需要向读过自己文字的人们说声抱歉。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这条路,即便未来还可能会放弃千千万万次,也会有千千万万次被我重新拾起。
以文字为热爱,是我活这么大干的最浪漫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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