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二手房。
下定金前,中介处处夸下海口,说自己多么专业、负责,房子的事情只要交给他们解决就不用再担心。
下完定金后,我们才意识到中介各种不靠谱。
政府规定,使用公积金组合贷的客户定金只能付首付的10%,但中介为了方便,让我签合同、付定金时,给业主付了个整数,比首付10%多了2000元。
昨天,去签约中心办理贷款,之前约定的银行一听我们多付了2000元,就表示不能过来了,说定金不能多付,这是政府规定的,他们银行要按规矩办事。
于是中介火急火燎给我们联系另一家银行,但另一家银行提前还款大概有1个点的罚息,老婆当场就发火了“你们当时怎么跟我们说的?政府既然规定了你们干嘛不按照政府的让我们签?”
其中一中介试图解释“之前都可以的,现在是新政的原因。”
对方丝毫没有想要承认错误的态度让我们更加生气,“这跟新政有关系?”
在老婆的多次要求下,中介还是联系到了原约定的银行办理贷款的经理过来,过来后经理直接说:“我们从来没碰到过定金多交的情况,你们这个先让业主给客户重新转回去一千,然后重新出个收据吧,之后我交资料上去审核。”
为了节省时间,银行经理让我们把资料先给到她,就在我们按照她的要求一一提交资料时,发现银行要求的好几项,中介都没让我们准备,如我们使用人才政策买房,中介连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都没让我们准备。
算流水的时候,当时中介告诉我们五险一金都是要算进去的,结果银行的人说只算收入流水,其他都不算,老婆一人的流水不够,必须加上我的才行。
银行经理还要求办理贷款前,要把首付流水先打出来才可以。因为我们的钱大部分都买基金了,基金卖掉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账的,之前老婆还特意问了中介,要什么时候集齐首付,中介说一个月后就行,因此我们的基金还没有卖。但银行现在却要我们集齐首付把流水打印出来才办理贷款……
资料不全,我们只能要按照银行的要求把资料补过去才能办理。
如此之类的小事情让我们彻底对中介无语。他们难道是第一次成交?看着贝壳上显示成交单数也挺多的……
之前跟我们沟通的一直有两个中介,他们两作为一组,其中一个C工作时间较短,另一个D工作时间较长,D应该是C的领导。
下定金的那天,D信誓旦旦的跟我们说,她会全程负责到底的,让我们不要担心。结果下完定金,办理贷款的时候D都没有过来,群里发消息也都是C来回复。
此番经历,让我们突然明白表哥说的:中介的水挺深的,最好找个认识的、靠谱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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