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了部高分韩剧叫《少年法庭》,第一集就相当高能,13岁的一个少年直接把一个8岁的孩子杀害,并在家里的浴室进行分尸,尸块直接被抛弃在楼顶的天台山,手段之残忍,画面之血腥,令人咋舌。更让人吃惊的是,凶手直接拿着凶器去警察局自首,因为他知道,自己未满14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顶多在少年院关两年就会出来,法律能给这个少年恶魔最大的惩戒也是这个程度了。
其实我记得我国有个类似的真实的案件,2019年10月,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3岁的少年蔡某某,将一名10岁女童骗至家中,欲要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残忍将女童杀害,并抛尸至灌木丛,事情败露前,还多次找到被害者的父亲询问有没有找到女儿,面对警方的调查也是侃侃而谈,对答入流,心理素质极强。案件侦破后,蔡某某被大连警方认定犯下故意杀人罪,但是只能被判在收容所教养三年。
无论是影视剧里,还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判决结果都难以服众,也让民众对法律的公平正义提出了质疑,仅仅因为这些恶魔还没到14周岁,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保护法》反而成了这些恶魔肆意践踏法律的后盾,何其讽刺。
在韩剧里,那个13岁的少年患有思觉失调症(精神分裂),并被另一个年满14周岁的高中生教唆,主动出来顶包,最后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只是,那无辜的受害者,他们才那么小,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要承受如此的痛苦,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看够这丰富多彩的世界就像流星一样陨落,只留下一个破碎的家庭和一个难以泯灭的噩梦。
我印象里,从小学到高中,真的会遇到一些坏孩子,这个坏,不是调皮的那种坏,是真的坏,是恶魔。我曾亲眼看到一个同学拿出一把砍刀砍向另一个同学,被伤的那个同学的筋被砍断,虽然又接上了,但是一辈子也干不了重活儿;我家后面那栋楼有个比我小两岁的孩子,小时候会经常一起玩,后来有一天县里出了个大新闻,电视塔的山洞里有人被杀了,案件侦破后,就是他干的,想起我们一群孩子曾经经常爬山就去过那个山洞,细思极恐,那年他初一。
影视剧里,新闻上,生活中,这些少年犯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父母疏于管教,要么是过分溺爱,要么是过分缺爱,一个本应阳光向上的少年,变成了恐怖的恶魔。
算起来,那个大连的少年犯,今年10月份应该就可以出狱了,他会改邪归正吗?会对生命产生敬畏吗?这个世界会好吗?
但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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