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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良人

不是良人

作者: 貌美的菜花 | 来源:发表于2024-01-07 17:25 被阅读0次

    我乃蕴姬,本是当朝大将军蕴千城之女,夫君李牧是当朝国舅独子,我们俩的这场婚姻本是朝中文武相成,珠联璧合的大事,然而,这却注定只是一个悲剧。

    我的生命之中一共有过两个男人,我的初恋起初只是爹手下的一个副将,虽然汲汲无名,然而却跟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

    我爹本是戍边的大将,不但官居一品,而且我们一家都一直居住在塞北,远离朝局中心,平安喜乐.

    后来爹见我逐年岁数大了,便把我许给了他的贴身副将。

    常山从小便是个孤儿,他被爹从漠北的狼群之中捡回的那一年我才七岁,他们都说院子里栓着的是个狼孩,我好奇,便偷偷拿了个烤羊腿跑去喂他。

    结果,那时的常山还听不懂我说的话,理解不了我的善意,便死命地咬了我一口。

    也不知是他的牙齿有毒,还是我受到了惊吓,结果当晚我便发起了高烧。

    我爹娘夫妻恩爱,娘一生虽只生下我一个女儿,可爹却从未动过纳妾的心思,所以我自然而然便成了爹的眼珠子。

    那一天我还是头一次见爹发怒,红着双眼手上的鞭子雨点一般的落在那狼孩的身上,直到他彻底的晕死过去.

    我挣扎着扑到了小狼孩的身上,尚年幼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杀伐果敢,我只记得学堂的先生说过,不知者无罪.

    就这样,光凭借一股子傻劲,我便在一个“万人屠”的将军手下救下了狼孩。

    爹实在拗不过我,便给狼孩取名为常山,把他收入麾下,让他贴身保护我。

    人都说日久生情,原来这东西都是真的,习惯真的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时光平淡如水,可一晃他就真的不知何时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不可分割.

    我十六岁的那一年,常山在一棵胡杨树后偷偷吻我,他说他对我的爱,就如同这戈壁上的胡杨,,三千年不倒,三千年不腐!

    我信了,于是便羞红了少女的脸颊,就像天边的晚霞,瑰丽极了……

    后来,爹便为我们举行了一个简单而温馨的婚礼,我美滋滋地喝下了交杯酒,总以为这是一段故事的开始,却没有想到却是另一段故事的结束.

    也就是在这一夜,城中混进了奸细,他们在欢庆的酒水中下毒,半夜匈奴便举兵杀进了边关.

    我爹虽然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集结了军队,可终究却还是寡不敌众.

    是我亲眼看见他们把爹的人头挂在了旗杆上,还有娘,为了不受侮辱,一头碰死在了将军府门前的石阶上。

    后来听为他们收尸的人说,当时我娘的腹中已经有了一个小小的婴孩,被匈奴人发现之后便硬是给刨了出来……

    我之所以能逃过一劫还多亏了当时常山拼死护我冲出重围,我被曾经养大他的群狼护着,远远的见他万箭穿心.

    多可惜,他刚吹灭了窗前的那对龙凤蜡烛,我还没来得及真正地成为他的女人.……

    我一路艰辛向南,雁门郡守备是爹的挚友,当他的哨兵在城下发现我之时,我已趴在一只独眼老狼的后背之上昏迷。

    并无人知道,一个千娇百媚的姑娘是如何在一天一夜之中穿越茫茫戈壁的……

    “李叔叔,我的爹娘都没了!”

    我醒来头一句话便泣不成声,一夜之间,我从一个一品将军家的千金到一无所有.

    “孩子,你放心!”

    雁门郡守备李疆是个骁勇善战之人,再加上有我提前通风报信,这一战我们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给了匈奴一个迎头痛击。

    在大军取得胜利的那一天,李叔叔让我亲自手持长剑去刑台之上连捅了十六名匈奴将领 。

    我心知肚明,两国交战还不斩来使呢!

    李叔叔此举恐怕是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只愿让我能从此破除心魔。

    可那一天当敌人的鲜血真正地溅在我的脸上之时,我却感觉到了心中莫名的快意。

    当时我就知道,我已不再是从前单纯无邪的蕴姬了,我蕴家现在只剩我一人,我便要为父亲母亲坚守下去他们所终生热爱的这片土地!

    当我捧着父母灵位身穿重孝,以忠烈之后的身份回到京都之时,这才发现,我父母多年仁厚,以至于现在整个蕴家虽然享受着父母所带来的无尽荣耀,却并不知恩。

    他们竟言我是个没有用的孤女,还是个嫁过人的二婚寡妇,便在当天大雨滂沱就把我直接撵出了家门,还摔碎了我父母的灵位……

    我知朝廷一直都对战败的武将寡恩,却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沦落至此。

    边城沦陷之时,数千民众无故被屠,他们竟然把所有责任都推托于父亲的疏于职守!

    我爹蕴千城十七岁参军戍边,在漫天黄沙的戈壁一待就是三十年,曾经击退过无数次匈奴的偷袭,保家卫国!可那时候他们这些满口仁意道德的衣冠禽兽们又在哪里!

    我拾起断为两截的灵牌,深深地知道,我此时是千万可不能哭,那些都只是毫无意义的宣泄。

    此时我要再想蕴家以后能有所作为,便首先得给自己找到个依靠。

    李疆从前本就与父亲交好,又刚在此役之中大获全胜,凯旋还朝。而且他的姐姐还是中宫皇后,自然就成了我不二的人选。

    于是我便在一场倾盆大雨之中,手捧灵位刚刚好就是倒在了李府的大门前,一个书生打扮的公子把我背入二门,我这才放心地晕了过去。

    “蕴姬,蕴姬 !”

    其实我早就醒过来了,是故意听到李叔叔喊我而不应声的,我的身世现在已经够凄惨了,只不过作为一个身世浮沉雨打萍的“美人”,还需再添几分病气,才能更加撩人.

    “父亲,你认得此女吗?”李牧疑惑道。

    “唉!她便是你蕴世伯留下来的孤女,我本以为把人带来回,让她投奔亲人才是最好的选择,可现如今那群狼心狗肺的竟无耻到去欺负一个小姑娘………”李将军叹息道。

    “父亲,这世上廉鲜耻之人实在太多,世伯是在天有灵是不会责怪您的!”李牧安慰父亲说。

    其实,我早就听闻这位李将军也是个痴情的种子,早些年他的皇后姐姐为他婚配了一个宫中的女官。

    那女子听说不但知书达礼,美貌非常,二人就连成婚之后也是十分恩爱的 。

    可后来只叹天意弄人,李夫人在婚后第二年便因为生孩子难产,一命呜呼了!

    从此李将军便一直单身未娶,甚至向皇上申请驻守在了那苦寒之地,连儿子也寄养在了长姐的膝下。

    救我的这位应该就是这李府唯一的一位公子爷了,到底是每日读书念诗长大的,还果真是天真善良!

    马路边晕倒个大姑娘,他既不问出处,又不明身份,这就冒然把人领进了内院。

    我觉得,一个女人最大的倚仗就莫非是有一门牢靠的亲事了,而且有时天真善良也并非是一个褒义词。

    我没事的时候便喜欢坐在洗兰轩院子里的葡萄架下荡秋千,一言不发。

    这一晃我便已是在这李府待了半月有余了,李将军让我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还为我专门打扫了一个院子。

    却不知为何?我所居住的洗兰轩和他儿子的听风阁 只有一墙之隔。

    墙那头李牧时常抚琴,而他的未婚妻却酷爱舞蹈,是宫中云贵妃的亲侄女。

    云贵妃虽然在宫中与皇后不睦,可不知怎的,他们两个小儿女家却是一见钟情,如胶似漆.

    我起身整了整衣衫,面无表情地吩咐丫头:“现在申时已到,李伯伯又该吃药了,否则一会儿撞上了晚膳他就又该嚷嚷着不消食了.”

    自以上次从边塞回来,也不知是不是人杀得多了,还是思念旧友的缘故,李将军便一直夜不能寐,还真多亏了这几天我细心照料,侍候汤药,他才可以安睡几日。

    见我又是端茶倒水的,李将军便心疼地接了过去。

    “蕴姬呀!你也是堂堂的将军府的千金出身,怎么又做这些仆婢的工作?”

    我低下头,红着眼圈:“可我爹已经死了,蕴姬现在能有个容身之所还是多亏李伯伯照应,蕴姬能有幸为李伯伯做些端茶倒水的活,也是万分容幸的!”

    三分贤良,三分悲切,这戏便刚刚好了……

    李将军刚喝下药,一抬头却刚好看见了李牧带着未婚妻前来,一脸的兴高采烈。

    “爹,青樱说明日是她爹的四十整寿,问你可不可以出席!

    我低着头一下差点笑出声,这个傻小子,青樱她爹可是宫中云贵妃的嫡亲兄长。

    现在朝局之中皇后的大皇子和云贵妃的二皇子争夺储位正是白热化,李将军又身在要职手握重兵。

    无论他李疆是有意还是无意,只随便的一句话大约就是可以表达了他手下十五万军队的一个态度,就更别提去出席一场敏感的私人宴会了.

    看来这李牧绝对是被自己眼前的美色迷了眼,皇后娘娘还真是白疼他这么多年了!

    我察言观色,见那小女子看李将军不回答,小脸“刷”的就黑了,正要发作,便赶紧出言解释。

    “李伯伯也不是不想去,只是碍于早些时候答应了去给我父母立冢,你家是喜事,怕是有所冲撞妹妹!”

    我握着她的手,一派雍容大度之后又不忘表达自己重孝在身是个不详之人。

    果然,那小丫头一下便甩开了我的。

    “知道自己是个不祥之人便不要出来四处溜达,而且还要赖在人家不走!”

    我佯装一脸诧异,然后便委委屈屈的给李将军道了个万福礼。

    “既然这样,侄女便不打扰了!”

    李疆的脸都绿了,双眼冒火地盯着自己的儿子,心想,你这是看上了个什么玩意!

    李牧拉着自己心上人的手,此时也沉下了脸。

    “莞莞,还不快给蕴姬道歉!她家中虽然此时遭难,可却实打实是一门忠烈,哪里是你一个闺阁女儿就可以胡乱非议的!”

    “不!”

    小姑娘还挺有脾气的,一扭头就跑了。

    “你瞧瞧,你这是找了个什么玩意?如此任性刁蛮,与她那个不知进退的姑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李疆气的吹胡子瞪眼。

    而我却只是神情淡淡地为李将军抚了抚背,“您老可别生气了,为了蕴姬回头再伤了自家人的和气,不值当的……”

    是夜,皓月当空。

    我一身素衣,布衣荆钗对月起舞。

    我就知道他今夜一定会满怀愧疚而来,而一个刚失去双亲的人,本就是不必描眉画眼的,有时候洗尽铅华,也未必不是一种另类的美感!

    舞蹈是边关的一种胡舞,祭祀所用,虽然不如宫中的舞蹈赏心悦目,却如泣如诉,也另有意境。

    “啪啪啪!”

    李牧果然不出所料,踏月而来,漫眼都是惊艳和欣赏。

    “蕴姬,我是来道歉的,莞莞实在太小,又从未出过京都,整天娇生惯养的,不懂事,你千万别和她一般见识!”

    我站在月下,浑身空灵,好似鬼狐。

    “那公子又可曾出过京城呢?边关常年苦寒,几乎滴水成冰!就算是夏天也是极短的,并不似京城这样繁花似锦的,几乎是一闪而过,便又是大雪封山了!当妾身还在边关之时,爱极了戈壁上的一种野果,小小的,枝干上生有毒刺,好不容易采到,放进嘴里,就连五官也是会被酸到变形的……”

    我对着空气,比划着一个吃果子的动作,之后便泪流满面。

    “你是思念家乡了吗?”李牧柔声问我。

    我听了便立刻紧张的摸了摸眼泪,“公子多有得罪,今夜是蕴姬冒犯了!你放心,等李伯伯再回边关述职,我就会一同回去的,并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困扰……”

    “可你在边关已经并无家人了啊!更何况,边关苦寒,原本就不是你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应该去的地方!”

    我苦笑一声:“公子既然知道边关苦寒,又何尝不知总得有人去守的道理呢?蕴姬虽然身为女儿身,却也愿意向圣上请命,替父守关!”

    李牧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我,“蕴姬虽然身为弱质女流却胸有宏图之志,真是令李某佩服!相比之下,我身为将军之子便当真是令人汗颜了……”

    我红着脸,“公子哪里的话,就算是李伯伯,他虽然说是骁勇,可说到底也还是年岁大了,总需要有人在身边照应的。这回有了我,公子到底也能在京都安心几分!”

    李牧看着我,若有所思。

    “为何同为女子,她就只知道闹呢……”

    李疆在京都一共待了两个多月,等再要启程回到边关之时,果然儿子李牧也提出了相随的想法,而理由却是,父母在,不远游!

    李疆年岁大了,他不放心……

    这可几乎让李疆乐开了花,儿子长到如今,还是头一次知道为他这个做父亲的考虑。

    再说,李牧也逐年长大了,总不能一直一事无成,每天只知道与云家的那个丫头厮混!

    “李牧,你若是今日敢踏出京都一步,你就永远别回来了!”

    小丫头到底还是出身名门,平日里定是受尽家中长辈的宠爱,被惯坏了,当着李疆这位一品军侯的面,也敢如此大放厥词。

    “放肆!老夫的儿子要不要回到京城,恐怕还轮不到你云家做主吧!”

    还不等李牧说话,小姑娘就先被李将军吓白了脸。

    “我表兄是皇子!”

    憋了半天,小姑娘看来还是想挣扎一下的。

    李疆呵呵冷笑,抽出佩剑,一刀便斩断了小姑娘的发髻,意思自然不言而喻。

    “回去跟你家大人说,今日你这丫头,老夫便代为管教了!”

    自古若是没有国丧,又不打算出家,女子就是不得断发的,

    而现如今小姑娘正值妙龄,皇帝也在壮年,李疆的这一下之后,她恐怕在京都是无人敢娶了……

    然而,李牧骑着高头大马,却并没有做声。

    我端坐在马车里,命令丫头放下了帘子。既然如此愚蠢便是好的,而现如今我已经是朝廷的忠烈郡主了,是李疆为我请的封,等有了这样的身份,配上他的儿子便刚刚好了!

    一到边关我便立刻向李疆请命,自请去守关。

    李疆见我是个小姑娘自然是一万个不放心,便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派到了我的身边。

    在那天晚上。

    “牧儿,你说蕴姬这孩子怎么样?”

    李牧踌躇了一会儿,“蕴姬人品自然是上成的,又是忠烈之后。只是儿子的心现在还不在她的身上,还望父亲能再给我些时间!”

    “你呀!”

    我端着燕窝,站在门外。

    很好,不喜欢我就相当完美了,就这样继续下去,我便再没有任何负担了!

    也就在当天晚上,我便收拾好了行李,趁着夜色正浓,带上李将军拨给我的家将,只身一人便回到了那个父母去世的地方……

    虽然说我现在是郡主之身了,可为了稳固人心,在边关开荒种粮,还是需要我自己带头动手的。

    之后我更是一日一日的数着,待我有了成绩传到李疆的耳中,就成了一个大贤之人,我就不相信,他李牧还能无动于衷。

    果然,在时值寒冬,我守的落雁关缺衣少粮之际,李牧奉他父亲的手令而来,成为了我的瓮中之鳖。

    隔年,他则向父亲提出了娶我为妻,从此夫唱妇随。

    也就是在我诞下第二个儿子之后,李牧便在我的授意之下,向其父提出过继一个孩子入我蕴家门下,起名为“蕴天成”,延续香火。

    其实那么多年,李牧总是喜欢眺望京师,我总是以为他对当年之人并未忘情。

    直到那日匈奴又犯,我为了与众人示警而爬上高台点燃狼烟。

    一只冷箭不知从何处射来,李牧毅然决然的挡在了我的身前,长箭贯穿了他本就不宽厚的胸膛,他哑着嗓子喊了一声我“夫人!”

    在我三十三岁的这一年,我又失去了我本该挚爱的人,就如同常山,就在我的眼前一点一点的看着他们的生命流逝,我却无能为力。

    后来幸亏李疆及时赶来,我抱着李牧的尸首在茫茫戈壁上坐了一天一夜,然后一夜白头。

    这我才想起来,自从这傻子到了我身边,我似乎也是许久没有想起常山了吧!

    我仰天长啸,就像失去伴侣的孤狼,似乎比当初失去常山更加令我心痛,因为亏欠他更多……

    朝廷过了不久便下令册封李牧为“忠烈公”,而之后我也借着李疆年纪老迈的由头,让他带着我的两个儿子回京去安度晚年去了。

    可我却自然选择了一生驻守着边关,也许当年李伯伯就不该救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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