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我骑车电车驰骋在回家的路上,眼前是拥挤急促的车辆,身边是喧嚣热闹的人群,耳边是呼啸而过的暖风,脑中是挥之不去的你的身影。鼻头忽然有些酸涩,兜兜转转间我还是回到了一个人。
似乎所有记忆深刻的事都是发生在夏天,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季节。
2016年的夏天似乎跟以往的每个夏天并没有什么不同,闷热冗长,但却跟以往的每个夏天都不一样,遇到你,短暂美轮美奂得如同一场梦。如今梦醒了,夏天也应该就快过去了,所有一切也都结束了吧。
(一)
如果没有遇见你生活大多时候就像是《边城》说的——“这个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也许永远也不会回来”而不会是——“梦醒了,一切依旧美好”
徐先生,你好,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你,我是叶子小姐。
距离跟你分手已经过去1个月零二十五天了,一个多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很想问问你,这一个月以来,过得好吗?
我有很多话想告诉你。每次在公司遇到你,满肚子的话到了嘴边又不知从何说起,一向伶牙俐齿的我语无伦次的样子你恐怕还没有见过吧?
我想说,其实这段时间我很痛苦,尽管我表面上嘻嘻哈哈一如往常,可是当我一个人突然安静下来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曾经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好的,不好的,都像电影片段一样轮番播放。
我还记得你给我发的第一条微信是:山有木兮木有枝;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吃晚餐是在一家韩国料理,店铺不大但却很有特色,说实在的里面的菜并不是很好吃,不过我们却吃得很开心;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去的田子坊,一路上我们手牵着手,走走停停,像很多普通的情侣一样;
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看的第一场电影也是唯一的一场是“X战警”,画面突然切换到血腥的场景你会下意识的用手挡住我的眼睛,看到一半的时候我靠在你身上迷迷糊糊睡着了,于是电影没散场我就被你拉走了;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出去玩是去的西塘,拖聪哥跟芹娃子的福一路上我们跟着音乐唱着歌,就真的像歌里面唱的那样: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西塘最有特色的就是一些很有风格的小店以及酒吧一条街,那个下午我们四个人围坐在一家饮品店,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后来神话酒吧里,嘈杂的音乐,骚动的人群,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你说其实你不太喜欢这种吵闹的环境,而我却融入其中,乐此不疲;
我还记得那次我们去七宝看电影,走在路上的时候手机放在包包里被偷了,惊慌失措中你牵着我的手,安慰我说没事,有你在,陪我一起补卡买手机,电影也没看成。虽然手机丢了心情很不好,可是你的安慰却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我还记得你说你有两个愿望,一个是希望我看你打篮球,你说詹姆斯是你的信仰;另一个是带我去吃小龙虾撸串喝啤酒,然后勾肩搭背的一起回家。恩,所幸两个愿望我都算帮你实现了呢。
还有很多很多的小细节我没办法一一赘述,这么回忆起来,好像一切都发生在昨天。一直以来,我自认为自己的记忆力是不太好的,可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每个片段我都记忆犹新呢?
那个时候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傻傻的笑,天空很蓝,白云像棉花糖一样软绵绵的,连周遭的空气都是甜甜的,世界真美好啊~而在此之前的二十多年,这种感觉我从未体验过。
怎么说呢?爱情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二)
人生若只如初见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呢?这样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伤心难过,或许从头至尾都只是我一个人难过吧。
骄傲如你,分开后也许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我也想过,当初若是不曾与你开始,也就不会有结束,若是不曾拥有过你,也就不曾失去。可是如果真的能够重来一次,我想我可能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奔向你。
我不清楚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出现了问题。也许是在你说你父母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时;也许是从你默默的换掉了我们的情侣头像时;也许是你不再用我的照片做手机壁纸时;也许是你不再总回应我的黄段子,而是敷衍的笑笑时;也许是你不再事无巨细的跟我汇报自己的行程时;也许是走路时你不再习惯性牵着我,不再抱我吻我时......
或者说我们之间其实一直都存在问题只是我一直忽略了。比如,你家在淮河以北,我家在淮河以南,我们之间相隔着320公里,也就是说我每天跑五公里,也要连续跑将近两个月。比如,你习惯用26个字母键输入法,而我却习惯用九宫格,虽然我有尝试过使用字母键打字,结果每次都是以频繁打错字导致打字速度慢而不得不放弃。
有人说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连续坚持21天,而改掉一个习惯往往需要更久。就像爱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则需要一辈子或者更久。对你思念成瘾,已然成了习惯,现在怎么能说忘就忘?如果说思念是一种病,我想我已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了吧?
徐先生,我尽量用诙谐的语气回忆我们之间的过去,如果有幸你看到这些,不知你是会带着微笑还是报以沉默?
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天,从微信屏幕上看到你发出分手两个字时候,瞬间心如死灰,但是表面上的我却出奇的平静,或许连我自己都知道这并不意外吧,该来的总会来的不是么?
于是一整天,我都躺在床上,睡了醒醒来又继续睡,不吃不喝。我生怕自己醒来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宁愿做梦,至少梦里我们幸福的。
聪哥,芹娃子,园园知道后纷纷来劝我,我很感谢他们在我最难过最需要的时候陪着我。那天晚上在KTV昏暗的房间里,我不停的用酒精麻痹自己,不停的点歌唱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在KTV里面唱得最难听的一次,都走音了,不过很遗憾,你没有听到。
聪哥说,叶子啊想哭就哭出来吧。我笑了,哭?劳资是那种经不起风雨的人吗?不就是失恋嘛,谁还没失恋过,于是继续灌酒。我很纳闷,那天的酒怎么那么容易醉人。当我唱着刘若英的后来,唱到高潮部分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情绪饱和了,我哇的一声控制不住就泪奔了,是啊不就是失恋嘛,可是,那特么是劳资的初恋啊!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本身酒量就不好的我,喝多了之后泪腺就特别发达,像众多失恋男女一样,我不停的哭闹着要去找你说清楚。后来,你就真的出现了。可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却是转身想要逃走,我才不要让你看到我狼狈的样子。
从KTV出来后我满大街撒酒疯说胡话,你却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只是拉住我,抱住我,要送我回家。后来的后来我只记得跟聪哥他们交代了几句后你就走了,然后我被带到安园园家,可能真的折腾得太累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说着含糊不清的话没多久就睡着了。
第二天,实在不在状态,聪哥帮我请了假。期间,接到你的电话,你问我还记不记得昨晚发疯,我没好气的说不记得,然后你让我好好吃饭,明天好好去上班,我第一次没等你说完话就把电话掐断了。
第三天在公司,收到你发的微信说下班后要跟我好好谈谈,就算分手有些话也要说清楚。呵呵,真讽刺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没有针对我们之间的问题好好的谈过,现在分手了却要好好谈谈?好吧,既然你说要谈,那么就谈吧。我一直都是这么好(没)说(主)话(见)的,你知道的。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并肩走在熟悉的路旁,却是以全新的身份面对对方。一路上,你说着你的想法,以及对我的看法。
你说,你说你父母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可能你没想象中那么喜欢我,你很累。
你说,我们都不够了解对方,这中间有很多问题,但主要是你自己的原因,与我无关。
你说,我在你面前不够自信,不成熟,总是有被害妄想症,缺乏安全感,还总是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不够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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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初是谁说喜欢我,想跟我在一起,一起信誓旦旦的规划未来!?是谁说我们慢慢了解,最后却又进展飞快!?是谁说你觉得我够真实,不做作,深深爱上了我的性格!?当初吸引你的优点竟变成了如今你无法忍受的缺点,所以怪我咯?
你问我喜欢你什么,我竟一时无语凝噎。是啊,我喜欢你什么呢?可是我就是喜欢了能有什么办法呢?喜欢一个人还需要什么理由么?
如果真的有理由的话,用比较文艺的话说,大概就是那天清晨,我在我们约定好的路边等你,你刚好穿着我喜欢的白衬衫向我走来,那天没有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可是我的世界从那一刻却被你照亮了。
(三)
好好说再见张小娴曾说过,“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 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 相爱。 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 本来很近的两个人, 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你离职后,我再也不用担心会在公司撞见你满腹尴尬,可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失落,我的眼里余光里再也没有你的身影。这世界很小,让我们在同一个公司相识并走到一起,这世界也很大,也许转身一别,我们之间可能就真的相隔千万里此生无缘再相见了。
我承认时至今日我还是无法释怀,无法走出失恋的阴影。我时常在想,如果那天我放下自尊去抓住你的手不让你走,是不是就能挽回你。可是时光并不能倒流,而我深知我们之间也回不去了。
在一段感情将要结束的时候,我们总是有执念的,去纠结为何好好的说不爱就不爱,去哭闹争取希望对方可以留下来,去挽回一段明知不可能回去却不甘心的感情。可是啊,千言万语都抵不过你一句:我没那么喜欢你。
现在想来,唯一觉得遗憾的事就是当初分手时没有好好说再见吧。如果当初少一些执拗,少一些戾气,少一些不甘心,从“你好”开始到“再见”结束,对彼此是不是会好一点?就像歌里唱的:当情太深而缘太浅,至少要好好说再见。
那天跟聪哥聊了很久,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我终于鼓足勇气把你的微信以及电话号码删除了,所以,徐先生,我想是时候该跟你说再见了。
我可能还是会想起你,在某个冬日的清晨或夏日的黄昏,在春日的午后或秋日的夜里。我还会走过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看到我们曾经看过的风景,听到曾经一起听过唱过的歌。我可能还是喜欢你,却只能陪你到这里。
李健在“袖手旁观”里唱:你的脸庞闭上眼睛就在我面前转呀转,我拿什么条件能够把你遗忘,除非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曾爱过对方;你的近况断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我拿什么可以袖手旁观,除非你说离开我你从不曾觉得遗憾。
薛之谦的几个你唱着:我还要遇见几个你,才可以忘记你,我还要拒绝几个你,才可以不想起。这城市怎么都是你,可你在哪里,这世界怎么都是你,原来你住在我心里。
郭敬明说,那些我们曾说过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事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慢慢遗忘了。
我不敢说会忘记你,忘记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况且你曾经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并在我心上刻上了烙印,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在念念不忘的日子里将你慢慢放下。也许要一年两年,也许要三年五年,只希望当我再回头看的时候,能够微笑着面对二十二岁时那个敢爱敢恨的自己。我也会带着希望满腔热血地向前看,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以上,我将我对你所有的思念都安放在这样一个夏季,从此以后,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至此,徐先生,再见。我的初恋,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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