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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录
我的批注
作者:费孝通
第一章 前言
略
第二章 调查区域
1、地理位置
我所选择的调查地点叫开弦弓村,坐落在太湖东南岸,位于长江下游,在上海以西约 80 英里的地方,其地理区域属于长江三角洲。
开弦弓村属于吴江县,而我就是吴江人,我首先在语言上就有一定的有利条件。
开弦弓所依傍的市镇叫震泽,在开弦弓以南约 4 英里,坐手摇船单程约需两个半小时。
在数十个村庄的中心地带就有一个市镇。市镇是收集周围村子土产品的中心,又是分配外地城市工业品下乡的中心。
2、地理环境
这个地区是复合冲积平原,由长期以来河流带来的泥沙淤积而成,只有少数孤立的山丘,大部地区是平川。
3、交通
几乎家家户户都至少有一条船。由于船只在交通运输上的重要位置,为便利起见,房屋必须建筑在河道附近。
4、经济
开弦弓 90%以上的土地都用于种植水稻。人们靠种稻挣得一半以上的收入。
开弦弓村也是中国国内蚕丝业的重要中心之一。
5、人口构成
凡是外来户都不是农民。外来户全部从事特殊职业,没有土地。
从法律观点看,一个人只要在某地居住三年以上,他就成为当地社区的一名成员。 可是在人们的眼里,这样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本村人。
6、职业
根据人口普查,有四种职业:(1)农业;(2)专门职业;(3)渔业;(4)无业。 这些职业类别并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三章 家
1、家是基本单位
农村中的基本社会群体就是家,一个扩大的家庭。
2、婚姻
(1)结婚目的
在农村中,结成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
选聘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保证生育男儿是向算命先生明白提出的要求。如果当媳妇的没有能力来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妇女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同样,姻亲关系只有在她生育孩子以后才开始有效。
(2)订婚
在这个村子里,儿女的婚姻大事完全由父母安排并且服从父母的安排。谈论自己的婚姻,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和羞耻的。
婚姻大事,在孩子的幼年,经常在 6—7 岁时就已安排了。
因为好人家的孩子往往很早就定了婚。村中向我提供情况的人曾多次说到,如果女孩订婚过晚,她就不能找到好的婚配对象。
(3)择偶标准
1、女
挑选时主要考虑到两点:一是身体健康,能生育后代;二是养蚕缫丝的技术。这表明了对一个儿媳妇所要求的两个主要职能。
(4)算命
因此,算命先生不仅是充当作出决定的一种工具,同时,也被用作把错误的责任推卸给上天意志的一个办法。如果婚姻不美满,那是命运。这个态度实际上有助于维持夫妻关系。
(5)说媒
村里的人说作媒是一件好差使,因为媒人从中说合可以得到很好的报酬。
(6)彩礼与嫁妆
如果把双方的争议看成一件经济交易是完全不正确的。财礼并不是给女孩父母的补偿。所有的聘礼,除了送给女方亲属的一部分外,这些聘礼都将作为女儿的嫁妆送还给男家,而其中还由女方父母增添了一份相当于聘礼的财物。究竟女方的父母增添多少嫁妆,是较难估计的,但按照一般能接受的规则来说,增添的财物如果抵不上聘礼,那就是丢脸的事,女儿在新的家中的地位也将是尴尬的。
但高价彩礼还是屡见不鲜啊。
但从经济观点来看,女儿的婚姻对女方父母是不利的。女孩一旦长成,能分担一部分劳动之后,却又被人从她的父母手中夺走,而父母为了把她抚育成人,是花了不少钱的。而所收下的聘礼并不属于父母,这些聘礼要作为嫁妆陪嫁;此外,还要加上一份至少和聘礼相等的嫁妆在内。
所以如果没有高价彩礼,生女孩确实亏。溺死女婴的现象也就好理解了。
(7)接亲
由新郎去迎亲,乘坐一条特备的“接亲船”。
他要面对的是新娘家的一群亲戚,他们对他的态度通常都是装得不友好的。
最后结束的场面是新娘作出表示拒绝的最后努力。她在离开她父母的房子之前痛哭流涕,于是由她父亲进行“抛新娘”的仪式,把新娘送进轿子。
(8)婚后生活
1、改姓
女儿则离开父母去和自己的丈夫住在一起。她在自己的姓名前要加上丈夫的姓氏。
2、刚过门
村里的妇女不到田里劳动,整天在家中忙碌。因此在平常的环境里,母子的接触几乎是不间断的。
白天,她在婆婆的监督下从事家务劳动,受她婆婆的管教。她必须对她的公公很尊敬但又不能亲近。
她要负责烧饭,而在吃饭的时候,她只能坐在饭桌的最低下的位置,甚至不上桌吃饭,
她偶然也被允许回家去看望她的母亲,并向她的母亲哭诉一番以解心头之闷,差不多所有的新娘都是这样做的,
3、如何提高地位
①
新的儿媳妇必须经过这样的一种考试。新娘的母亲送给她一张特殊挑选出来的好蚕种。她完全靠自己的能力来养这批蚕。如果她养得好,显示了她的技能,就能赢得她婆婆的好感。这被认为是女孩子一生中的重要时刻,据此可以确定她在丈夫家中的地位。
②
同样,她如果能生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男孩,她的地位也可以得到提高。在生孩子之前,丈夫对她的态度是冷淡的,至少在公开场合是如此。在讲话的时候,丈夫都不会提到她。甚至在家中,只要有别人在场,她的丈夫如果表示出对她有一些亲密的感情都会被认为是不妥当的,结果会成为人们背后议论的一个话题。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坐也不挨得很近,而且彼此极少交谈。他们宁愿通过第三者来交谈,而且彼此还没有一个专门名词来称呼对方。但一旦生了孩子,当丈夫的就能称他的妻子为孩子的妈。从此之后,他们能比较自由地交谈,彼此之间也能较自然地相处。对于其它亲属来说,情况也是相同的。真正使丈夫的家接受一个妇女的,是那个孩子。
4、亲家
再说女儿结婚后,她的父母和兄弟又对这门亲戚承担了一系列新的义务,特别是对女儿生的孩子将承担更多的义务。
(9)生育
- 妇女产后高死亡率
- 婴儿的死亡率也是高的
(10)婆媳关系
本质上也是”婚后生活“的一部分,单独拿出来说。
但家庭纠纷更经常地发生在媳妇和婆婆之间。
那些老年的妇女总是喋喋不休地咒骂她们的儿媳。
如果婆媳之间发生纠纷,当丈夫的不能完全置身事外。如果他站在母亲一边,这往往是结婚后不久发生的情况,夫妻之间将发生争吵。如果他站在妻子一边,就成为母子纠纷。
因为当这个女孩自己有了一个儿子并娶了妻,她自己也能享受当婆婆的特权。一个媳妇的经济价值和对小孩的共同兴趣,使家庭中得失相抵,大致上得到了和谐。
(11)离婚
媳妇无权提出离婚。
她唯一可以采取的有效行动是放弃家庭。她可以逃奔到城里去,在那里找些事干来维持生活,直到有可能和家庭慢慢达成和解。如果她丈夫坚决地支持他的母亲,以致夫妻和好无望时,她可能采取更加绝望的行动,即自杀。人们普遍都迷信她将变成鬼为自己报仇。
3、结婚难
(1)原因
- 贫穷
婚事费用过高。
- 男多女少
两性比例的不平衡也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年龄差别。在 294 例中,夫妻之间的平均年龄差别为 4.9 岁。
(2)解决办法
1、表亲联婚
在村中可以看到有两种不同的“表亲”婚姻。一个女孩子嫁给她父亲的姊妹的儿子,叫做“上山丫头”,“上山”意味着家庭的兴旺。一个女孩子嫁给她母亲的兄弟的儿子,叫做“回乡丫头”,就是一个女孩又回到她的本地。这被认为对这家不利的。
让我们来看看这两种类型之间有哪些真正的不同。如甲家庭在第一代将一个女孩给乙家庭,成为乙家的儿媳妇;到了第二代,又重复了这个过程,这种婚姻就叫做“上山”型。如果这个过程在第二代向相反方向发展,这女孩子的婚姻就成了“回乡”型。在第一种情况下,这女孩子成为她父亲的姊妹的儿媳,她的婆婆是从她的父亲的家中来的,和儿媳的父亲还有着亲密的关系;而在第二种情况下,一个女孩成为她母亲的兄弟的妻子的儿媳。兄弟的妻子曾在婆婆手里受过苦的。兄弟的妻子的婆婆正是女孩的母亲的母亲。当母亲的总和她出嫁的女儿之间存在着一种亲密的关系,而这种亲密的关系往往被她的儿媳所忌恨。当这个女孩子落到了她母亲的兄弟的妻子手上当儿媳,而她的婆婆正是她母亲的母亲的儿媳,她正好成了她婆婆报复的对象。
如果有合适的上山型婚配机会,往往就办成了。而在邻村,只有一对“回乡”型的婚姻。
2、小媳妇制度
“小媳妇”的意思是年幼的儿媳妇,即别的地方所说的“童养媳”。 在女孩很小的时候,男孩的父母领养了她。她未来的婆婆甚至还要给她喂奶,并一直要抚养她到结婚。如果这女孩是在她丈夫家中养大的,那么婚姻的一切复杂程序如做媒、行聘、接亲船、轿子等等都不再需要了。有些“小媳妇”甚至不知道她自己的父母。而那些与自己父母还保持联系的女孩,由于早期即与父母分离,父母对她们也就没有特别的兴趣。婚事的费用,可以缩减到少于 100 元。
”小媳妇”制度是受到轻视的,因为它是在经济萧条的时候产生的,而且通常是贫困的人家才这么做。
3、单身
4、后代
(1)多子好
他们对自己有为数众多的子女感到自豪,而在人们的眼中,又视之为富裕的象征。
(2)”迷信“地保护孩子
这种现象也反映在当地人迷信“鬼怪恶煞”。人们迷信孩子的生命会被鬼怪追索。
- 孩子“满月”时要剃头,并由孩子的舅父起一个小名。这通常是一个带贬义的名字,如阿狗、阿猫、和尚等等。
-
保护孩子的一种办法,就是向鬼怪表示,没有人对这孩子感到兴趣;其理由是鬼怪性喜作恶,看父母溺爱孩子,就要进行打击;孩子既然受到冷淡,鬼怪就不再继续插手了。
父母原来在表面上表露出来的对儿子的珍爱,被小心地掩藏起来了。
- 甚至有时采取这样一些方法,假的领养孩子的办法:名义上把孩子舍给那些被认为大有影响、甚至在神道面前也是很有影响的人物,以求得保护。
(3)家教
孩子大一些以后,父亲对孩子的影响就增加了。对男孩来说,父亲或为执行家法的主要人物,对女孩子,则管得较少些。母亲对孩子总有点溺爱。
(4)劳动力
孩子过了 6 岁就参加打草、喂羊的劳动。
女孩子过了 12 岁,一般都耽在家中,和母亲共同操持家务和缫丝,不再和孩子们在一起了。
一个年轻人的加入便意味着生产队伍里要淘汰一个老人。
(5)赡养老人
孩子是老年的保障,即所谓“养儿防老”。
但女人不需要承担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
所以女人也没有继承权。
但现在的法律规定:每个家庭,夫妻必须住在一起,他们也同时有供养双方亲属的义务。这些法律条款付诸实际社会实施时,将形成以双系亲属关系原则为基础的组织。
第四章 财产与继承
1、财产
个人拥有的任何东西都被承认是他家的财产的一部分。
人断气时,对物和对人的直接控制便停止。
(1)主要财产
土地。
继续保持土地拥有是子女孝心的表现。相反的行动就会遭到社区舆论的批评。
(2)财产掌握人
从经济地位来说,家长在这个群体中确实是有权威的。不是家长的人,对物的享有权既有限也不完整。
2、继承
(1)继承权
女人除了能得到自己的一份嫁妆外,对自己父母的财产不能提出什么要求。
根据法律,全部遗产只能由儿子继承,寡妇和女儿一概没有权利继承。如果死者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而他兄弟有一个儿子,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和寡妇仍然没有任何继承权,死者兄弟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一切财产均归于他。再如,即便死者没有兄弟或他的兄弟没有儿子,但只要死者有一个男性亲属活着,他是与死者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后裔,而且是属于小辈,这个男性亲属便有继承死者全部财产的法定继承权。所以,女儿只有在她的先父去世时既没有儿子、侄子也没有活着的男性亲属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寡妇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继承。
但是现在,法律有了很大的改变。在民法中明确地承认女子的继承权。
(2)领养与继承权的冲突
从经济观点考虑,人们认为领养一个能为养父母干活的孩子,在他们生前侍候他们,比在亲属中指定一个继承人好得多。但领养一个外人意味着在最近的亲属方面失去了对财产的潜在的继承权。因此潜在的继承人的父母往往想尽一切办法来制止这一行动。通常的结果是妥协。或者最近的亲属答应赡养领养父母,或者年老的父母领养一个外人,但是允诺把一份财产传给潜在的继承人。这份财产并非土地或房屋,而是一笔金钱。
(3)继承 与 赡养老人 是一起的
继承和继嗣的问题应被视为两代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部分,一方面是财产的传递,另一方面是赡养老人的义务。年轻一代供养老人的义务不仅靠法律的力量来维持,而且是靠人的感情来保持的。
由于受赡养和祭祀的一方对这些义务不能施加直接的影响和控制,宗教信仰和公众舆论便成了强烈的约束力。
你不能拿了遗产不办事(不赡养)。
(4)途径 - 分家
1、介绍
年轻一代对经济独立的要求便成为家这一群体的瓦解力量,最终导致分家。分家的过程也就是父母将财产传递给下一代的最重要的步骤之一。
2、条件
父母和已婚儿子分家。但按照当地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要分家产。
拓展:如果一个男人仅有女无子,怎么办?
父母也明白不可能再有儿子,他们便可要求女儿的未婚夫的父母允许他们的女儿为他们传嗣。换句话说,他们有权利将其女儿的一个男孩作为他们自己的孙子。这类婚姻称作“两头挂花幡”,意思是在两个家的祖宗牌位上插两面花旗。在结婚仪式上,花幡是传嗣的象征。这个村子有一起这样的婚姻。 假如女儿尚未定婚,他的父母可以领养一个女婿。女孩的父母向男孩的父母送一份结婚礼物。婚礼在女孩家中举行,丈夫将住在妻子家里与岳父母一起生活。除举行婚礼外,女孩的父母还将与男孩的父母签订一项契约,与领养一个儿子的契约类似,并有同族人连署。其女儿的孩子姓他们的姓,为他们继嗣。这类婚姻本村有 12 起。
3、土地紧张
每户只能有一块约 10.06 亩大的土地,,为了得到足够的食物,每个家庭约需有 5.5 亩地。
现有的土地已受到相当重的人口压力,这是限制儿童数量的强烈因素。通常的办法是溺婴或流产。人们并不为这种行为辩护,他们承认这是不好的,但是有什么别的办法以免贫穷呢?
第五章 亲属关系的扩展
1、族
根据已接受的原则,五代以内同一祖宗的所有父系后代及其妻,属于一个亲属关系集团称为“族”。
(1)祭祀
五代以前的祖先不再列人祭祀的名单。
(2)婚姻
族的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控制婚姻规则。族是外婚制单位,叔嫂婚例外。
(3)迁移与分族
族的组织很少超越村的范围。
但如果人数增加,对土地压力增加,就必定移民到其它地方去,产生分族。
2、亲家
孩子与母亲方面的亲戚保持密切的联系。母亲生孩子时,他的外婆来帮助料理。孩子一年要看望母方亲戚数次。
舅舅对孩子有特殊的义务。他是孩子满月时的贵客。给孩子取名字的是他,陪伴孩子第一次上学校去见老师的也是他。外甥结婚时,舅舅要送贵重礼物如首饰或现金。对孩子来说,父亲若对孩子管得太严厉,舅舅是孩子的保护人。需要时,孩子也可以跑到舅舅那里去。父子有矛盾时,舅舅就出来作调解人。父子之间或兄弟之间分财产时,舅舅是正式的裁判。舅舅去世时,外甥须为他服丧。
母亲的姊妹,特别是那些嫁给父亲的同村人的,由于住得较近,关系也很亲密。但母系亲戚关系不超过舅家和姨家的群体范围。
3、收养
名义上的收养就是一个人不通过生育和婚姻,部分地被接受到另一个亲属关系群体中去的制度,当地称之为“过房”,意思是“过寄到另一家去”,过寄意思是依附。
在名义收养制度中,人们象征性地使用亲属关系的称谓来建立新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来源于亲属关系并与亲属关系相类似。
4、尊敬的人
一个人称呼他村里的年长的人时,用父亲兄弟的称谓,这就是说,他将像对待他伯伯或叔叔那样来服从或尊敬他们。
应当注意的是延伸地用这种感情态度来对待实际上并不是属于这种亲属地位的人,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就延伸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近来,按年龄组分配权力的原则有所变化。村里的老年人,不能适应迅速改变着的形势的需要,因而不能胜任这个社区的领导人的角色。现任村长周某,属于村里第二个年龄组。他用个人名字来称呼在他下面工作或在社区内不太有影响的老年人。过去只有年长者能用姓名称呼年轻的人。另一方面,现在已引进一个新的名称“先生”(在城镇普遍用作教师的头衔或仅如英文中的 Mister 这个普通头衔),比周年长的人也这样称呼他。这一例子很清楚地说明了感情与称谓的关系。当情况有了变化,年纪大的人变成在他下面的人,原先的尊敬的感情与整个环境不甚相符。因此,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便引起心理上的别扭,最后引起语言的改口。
第六章 户与村
1、户
(1)介绍
除了亲属关系的联结,另外一个基本的社会纽带就是地域性的纽带。居住在邻近的人们感到他们有共同利益并需要协同行动。
在这个村子里,我找到有 28 人被分别吸收到这种经济单位中。作为户的一员,一起居住、吃饭和劳动,但他们和家的成员有着明显的区别。他们和这家入并不存在一定的亲属纽带关系,并不把自己的财产永久地投人这一家中。
(2)如何进入户
非家成员进入一户,通常采取三种办法。
- 其一,这个成员可能是这家庭的客人,他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住在这里,每月付一笔钱。例如,有一个医生在村中开业,他就在药店老板的家中住了多年。他单独有一间房,并和他的房东共同生活。
- 另一例是一个小孩,他自己的家住在另一个村子里,但他是这个村的一家人抚养大的。这个孩子的父母每个月付给抚养孩子的家庭一笔钱。还有 5 例,他们都和房东有姻亲关系。他们自己的家破裂之后,跟随着母方的亲戚。虽然他们实际上和家的成员一样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不能加入这个家,而保留着他们的客人身份。
- 学徒制度也是一种从外面吸收工作成员的办法。这种情况有 4 例。
2、乡邻
邻里,就是一组户的联合,他们日常有着很亲密的接触并且互相帮助。这个村里习惯上把他们住宅两边各五户作为邻居。对此,他们有一个特别的名词,叫做“乡邻
”。
当新生的孩子满月以后,他的母亲就带他去拜访四邻。
远亲不如近邻。
3、保甲
新的行政体制叫做“保甲”。
下面保甲的历史。
保甲是个旧词。政府最近有意要恢复一种古老的行政体制。这种体制是宋朝(公元 960—1276 年)的行政改革者建议的。
1929 年 6 月 5 日,根据孙中山先生地方自治的原则,南京的国民政府颁布了一个《县组织法》。规定凡有 100 户
以上的村子,划为一个乡
;不到 100 户的村子,则和其它村子联合成为一个乡。城市地区,凡有 100 户以上的,可划为镇
;如不足此数,则与附近村子合并建乡。
为了促进自治政府的行政职能,法律创造了新的地域性的群体。但实际上,它妨碍了事实上的群体的正常职能。因此,在 1931 年举行的第二次全国行政会议上,对各种单位的大小所作的刻板规定,受到了严厉的批评。结果是由立法院提出了修正案。 当此修正案尚在讨论阶段,另外一个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体制却实施了。1932 年 8 月,在华中的剿共司令部,发布了一个法令,规定在军事行动区(湖北、湖南及安徽)的人民要在保甲制之下,组织起统一的自卫单位。按此制度,每十户为一甲,每十甲为一保。成立此组织的意图,在法令中有所说明,即:“在遭到破坏的地区有效地组织民众,取得精确的人口统计以便增强地方自卫反共的力量,并使军队能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能。”此制度主要是为军事目的而实行的。除非人口登记做得十分精确,否则,在动荡的地区,很难防止共产党人和非共产党人混合在一起。为了反对共产党活跃的宣传活动,军队还实施了在同一个保甲之内,人与人互相担保的制度,使人们可以互相检查。
这个村所实施的并允许进行一些地方性修改的保甲制,并不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数字。村中 360 户按地理位置被分编为 4 个保。
(1)乡邻 vs 甲
我们已知有一种群体叫“乡邻”。它包括十户。但它不与甲相符。甲是一个固定的地段而乡邻是一串相互交搭、重叠的单位。在乡邻这个结构中,每户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把左右五家组合起来。甲是一种非常人为的分段,它是同人们实际的概念相矛盾的。
我把这两种体制分别称之为事实上的体制和法定的体制。它们两者之间不相符合。
第七章 生活
1、金钱
(1)节俭
节俭是受到鼓励的。
在农村社区中,由于生产可能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知足和节俭具有实际价值。
在日常生活中炫耀富有并不会给人带来好的名声,相反却可能招致歹徒的绑架,几年前发生王某案件便是一个例子。但在婚丧礼仪的场合,节俭思想就烟消云散了。
(2)贫富差距
村里财产分布的不均匀,并没有在日常生活水平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少数人有特殊的值钱的衣服,但住房和食物上并无根本的差别。
2、衣食住行
(1)吃
家中每一个人在桌旁都有一定的位置。按家庭的亲缘顺序,家长面南,坐在“上首”,第二位面向西,在家长的左侧,第三位在右侧。主妇,特别是媳妇,坐在下首,或者不上桌,在厨房里吃饭。
(2)衣服
衣服并不仅仅为了保护身体,同时也为了便于进行社会区别。
例如,长袍是有身份的人不可缺少的衣服。
性的区别是明显的。还表现出年龄的区别,譬如,未成年的女孩不穿裙子。
(3)出行
人们广泛使用木船进行长途和载重运输。但村庄自己并不造船而是从外面购买。
几乎每户都有一条或几条船。男人、妇女都会划船。人们在小时候就学会了划船。
3、休息
男人们利用这段时间在茶馆里消遣。茶馆在镇里。它聚集了从各村来的人。在茶馆里谈生意,商议婚姻大事,调解纠纷等等。但茶馆基本上是男人的俱乐部。
妇女们在休息时期一般是走亲戚。
4、礼仪
礼仪开支与一生中的重大事件:出生、结婚、死亡,有着密切联系。从经济观点来看,这种开支是一家不可缺少的负担。
5、祭祀
在村里,除了祭祀祖先外,最经常得到祭祀的是灶王爷,有时也包括灶王奶奶。灶神是上天在这户人家的监察者,是由玉皇大帝派来的。他的职责是视察这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并在每年年底向上天作出报告。
标准就看是遵奉还是违犯传统的禁忌。
这些禁忌可分为三类:
- 第一类是以敬谷为基础的,有如不能踩踏或糟踏稻米,甚至馊饭也不得随意抛弃。最规矩的方式,就是把每一粒米饭都吃下去。如果实在做不到,就把这些米饭抛到河塘中去喂鱼。
- 第二类禁忌是和有关性的事物都是脏污的意识联系在一起的。所有与性有关的行为和东西,都必须从厨房中清除出去。妇女在月经期间,不准接触灶王爷神龛前的任何东西。
- 第三类禁忌和尊敬知识相联系。任何字纸,甚至是新闻报纸,都应仔细地收集起来;废纸应加以焚化,但绝不在厨房里烧毁,而应送到庙宇中专门用来焚化纸帛的炉子中去加以焚化;或在露天烧掉。
在送灶王爷上天之前的最后一次的祭灶之时,人们准备了糯米做的团子。这是灶神非常喜欢吃的点心。大家都相信,灶王爷吃了糯米团之后,他的嘴就粘在一起了。当玉皇大帝要他做年度报告时,这是口头的报告,他只能点头而说不出话来,因此,他要说坏话也不可能了。但这也不能认为是犯了禁忌之后的一个万无一失的补救办法。
6、信仰
因病人康复而向菩萨还愿等,人们往往改去城中的大庙宇,或到太湖边去拜佛,因为那里的神道有更大的法力。但当地普遍认为,口音越陌生,念的经就越灵。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7、教育
(1)家庭教育
孩子们从自己的家庭中受到教育。男孩大约从 14 岁开始,由父亲实际指导,学习农业技术,并参加农业劳动。到 20 岁时,他成为全劳力。女孩子从母亲处学习蚕丝技术、缝纫及家务劳动。
(2)学校教育
家长是文盲,不认真看待学校教育;而没有家长的帮助,小学校的教育是不易成功的。学校里注册的学生有 100 多人,但有些学生告诉我,实际上听课的人数很少,除了督学前来视察的时间外,平时上学的人很少超过 20 人。
原因:
- 第一,学期没有按照村中农事活动的日历加以调整。
- 第二,学校的教育方式是“集体”授课,即一课接着一课讲授,很少考虑个人缺席的情况。由于经常有人缺席,那些缺课的孩子再回来上课时,就跟不上班。
- 第三,现在的女教员在村中没有威信。
第八章 职业分化
略
第九章 劳作日程
1、历法
中国农村中使用的传统历法是以纪月系统为基础的阴历。
但因为庄稼通常直接依赖于气候条件。阴历和季节循环两者之间的不一致性,使得阴历在农事活动中不能作为一种有效的推算农作物生长期的指南。实际上,在传统历法中,有一种潜在的纪日系统。它表明各个时期地球在其太阳轨道中的确切位置。这一系统中的单位是“节”,意思是“段”或“接头”。整个太阳历年分成 24 个节。
”节气“是阳历。
(1)黄历
在历书中,每一天,有一栏,专门说明哪些事在这一天做吉利,哪些事不吉利。
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往往是家中唯一的一本书。人们通常将它放在灶神爷前面,被当作一种护身符。
2、农闲
这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主要从事农业。一年中有 8 个月用来种地。
村里的人,每年有两个清闲的时期,第一个阶段是在秋天,从处暑到寒露,为时约两个月……第二阶段是在冬天,从大雪到年底,也是两个月,在这农闲季节,我们出去经商。
第十章 农业
1、主要种植物
这个村农业的主要作物是水稻、油菜籽和小麦。
其中水稻是这是主要农作物。
2、水稻种植步骤
水稻的种植期从 6 月开始,12 月初结束,
(1)育秧
6 月开始种稻。先准备好一小块田地育秧。把种子撒在秧田里。约一个月以后,稻子长出 30 厘米长的嫩秧。
(2)翻地、耙地
移秧之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翻地、耙地。
目的之一:除草。
这个地区农业劳动的一个特点就是不用畜力,一切工作都是人力做的。因为农田较小,每户的土地又是如此分散,以至不能使用畜力。
(3)移秧
把稻秧从育秧田里移植到大田里,是种稻的重要部分。人们把这段时间描述为“农忙”时节。
农民常常唱着有节奏的歌曲。随之发展而成专门的秧歌。
(4)灌溉、排水
水是农田中最重要的东西。如果土壤干裂,稻就会枯死,如果水太多,淹过稻‘眼’时,稻又会淹死。所以水位太低时进行灌溉
,太高时则及时排水
。
我们将看到灌溉和排水需要不同的社会组织工作
土地被河流分割成小块,称作“圩
”。每一圩周围是水。
雨水多的时候,这一灌溉系统不能把田里多余的水排出。大圩必须分成较小的排水单位,称“墐
”,各“墐”之间筑了较大的埂。也是农田里的主要道路。
在同一墐地里劳动的人是共命运的。因此便出现了一个很好地组织起来的集体排水系统。
排水的集体负责制使得引进现代水泵发生了困难,因为用新式水泵需要获得全墐的一致赞同。
两种田埂相互交叉,把农田分成小块,称作小块田。一片田地为一个灌溉单位。
(5)小节
在上述农田安排、灌溉与排水、翻土与平地、插秧与除草等农活中所用的知识,是通过农民的实践经验的长期积累一代一代传授下来的。这是一种经验性的知识,使人们能控制自然力量,以达到人们的目的。
3、灾与迷信
(1)为什么会迷信
自然界中尚有不能控制的因素。譬如对水的基本需要只能通过排水、灌溉、筑堤、挖沟等人为的手段进行部分的控制。大部分还是要靠雨水。如果雨水太多或太少时,不管人们如何努力使用水泵,稻还会枯死或淹死。蝗虫可能出乎意外地突然到来。在这种性命攸关的领域,也仅仅在这一范围内,我们发现人们有非科学的信仰和行动。
人们说“我们靠天吃饭”。承认人的力量有限,转而产生了种种巫术,但巫术并不代替科学,但科学和巫术同时被用来达到一个现实的目的。
(2)迷信怎么才能消除
当遭到水灾、旱灾和蝗灾的威胁时,便要施行巫术。过去每逢这种时机出现,人们纷纷到县政府去要求巫术的帮助。但地方行政官的这种巫术师的职能是与现代行政公务的概念相违背的。所以现今的地方行政官不仅拒绝履行人民的巫术师的传统职能,而且还应该执行反对巫术的法律。但水灾、旱灾、蝗虫的自然威胁仍然危害着人民。
在理论上,从把巫术当作一种假科学,并认为它对科学发展是一种障碍,转变到承认它的实际作用,对于处理这个问题采取实际态度方面,能给以一些启示。这种事情不是命令所能禁止的,只有提供更有效的人为控制自然的办法才能消灭巫术。既然目前不可能有完全的科学控制办法,那么在人类文化中也难以完全消除巫术。
第十一章 土地的占有
1、土地的作用
土地的基本作用是生产粮食。但土地不仅仅是生产粮食的资料。
2、土地的情感价值
1、情感价值
土地具有其捉摸不定的特性。恐惧、忧虑、期待、安慰以及爱护等感情,使人们和土地间的关系复杂起来了。
比如安全感:土地,那相对的用之不尽的性质使人们的生活有相对的保障。那个农民说:“传给儿子最好的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地是用不完的。”
2、情感非经济价值让交易复杂化
把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土地卖掉,就要触犯道德观念。
3、土地的占有
土地的占有不仅是一种法律体系,也是一个经济事实。
(1)占有的两种形式
土地为两层,即田面
及田底
。田底占有者是持土地所有权的人。因为他支付土地税,所以他的名字将由政府登记。但他可能仅占有田底,不占有田面,也就是说他无权直接使用土地,进行耕种。这种人被称为不在地主。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完全所有者。仅占有田面,不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佃户。
下表对以上几点进行了归纳:
image.png4、雇农制度
从事这种劳动的人是长工
。而短工
通常有自己的土地,只有当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后才受雇。
5、土地的出租
(1)出租
出租土地大多是因为家里的男人死亡。孤儿寡母无力耕种土地。
小土地出租与佃租是大不相同的。出租者保留土地的所有权。合同有一定的期限。出租者可以自由选择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时,可以更换承租人。
(2)收租
1、收租方式
收租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最简单的一种是直接收租,地主亲自到村子里来收租,但是这种方式的效率不很高。
大多数地主通过他们的代理人收租。家产大的地主建立自己的收租局,并且县政府把警察的权力交给他们使用。这样,收租局事实上是一种半政治机构。
2、拖欠租金
而如果佃户不交租是由于遇到了饥荒、疾病等灾难,佃户对这些是没有责任的。一个好心的地主,这时就会同意减免地租。
但如果不是好心的地主,结果是佃户与地主间的冲突加剧,乡村经济发生金融危机。县监狱中不断挤满了欠租者。贫农组织起来采取行动,拒绝交租,与政府支持的地主发生了严重冲突。
6、土地的买卖
人们有时急需用钱,经济紧张迫使人们把土地当做商品对待。除了在真正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我没有发现其它转让土地的事例。即使在那时,出卖土地也要通过转弯抹角的形式来完成。
前面说到,出卖土地是对祖先的大不敬。
7、土地的分散
在中国广大地区都可见到农田的分散性。
狭窄的地带和分散的地块妨碍了畜力的使用,也妨碍了采用其它集体耕作方式。这是中国农业技术落后的首要原因。
第十二章 蚕丝业
1、大力发展蚕丝业
现代技术主要来自国外,至于缫丝工业则主要来自日本。这是中国和西方文明接触的结果。
中国农村工业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蚕丝业。但近年来甚难与日本竞争,主要是因为在该国培育了最好的蚕。
中国的技术学校,是传播现代工业技术的中心。因此,蚕业学校建立了一个推广部门,负责在农村地区传播新的技术知识。
学校和村民之间没有直接的社会关系。占有新知识的群体没有直接使用知识,而需要这种知识的群体又没有机会获得知识,要使变革力量在村中起作用,中间必须有一座桥梁,这是重要的。当地领导人是充当这个桥梁的角色。
而蚕丝价格的急剧下跌迫使人民接受对传统丝业的某些改革。
2、对妇女地位的改变
1、经济地位
一个女孩的传统经济地位是依附于她的父亲或丈夫的。
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渐起了变化。例如,一个在村中工厂工作的女工因为下雨时丈夫忘记给她送伞,竟会公开责骂她的丈夫。这是很有意思的,因为这件小事指出了夫妻之间关系的变化。
2、摆脱家庭
儿媳从婆母处分离出来可以减少日常的争吵。但妻子从丈夫处分离出来会使婚姻的关系松散。
孩子从母亲处分开,就会使家中的亲密关系发生新的安排。母亲喂奶的时间缩短了。当祖母的接过母亲的责任,继续照看、抚养孩子。这也使婆媳之间产生了新的关系。
3、小节
以上事实说明了亲属关系以新的形式进行着重新组合,并将随着工业的变迁得到调整。
第十三章 养羊与贩卖
1、介绍
新兴事业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养羊。
羊圈已变成了住家普遍都有的附属建筑了。
2、对受教育的影响
割草的事由孩子们担任。
文化教育的价值在人们眼里,还不如孩子们割草直接为家庭收入作出的贡献大。缺课人数与村里养羊的头数相关。
第十四章 贸易
1、人情交换
如果借用者立刻要付酬并说明同等交换,出借者便会很不高兴地说:“我们不是外人。”田里如果需要额外劳力,住在附近的亲戚便来帮忙,不要报酬;有重大婚丧喜事时,邻居也这样来帮忙。从长远看,亲戚和邻居之间的互相接待、留宿和服务都是取得平衡的。社会关系越亲密,对等的交换也越少。送礼亦可被看作是另一种交换。
从但社会义务、互相接待、留宿和互赠礼物是不够的,它不足以使村里的一个农户获得他自己不生产的日常必需品。
2、商业交换
哪里有专业化的生产,哪里便需要交换。
(1)航船制度
1、卖什么
航船提供免费的日常服务,从城里购买日常必需品。
主要是以食品为主。委托航船购买最多的东西是食品和烹调用的配料或调料。
补充:多拿点的女人
付钱以后买者拿取额外货物的量不会超过买者看来是合理的范围,同时还有其它不同的情况。譬如说,男人就不拿额外的货物,因为他们认为,这有损于他们的自尊心;但他们的妻子可以随便这样做。对话和开玩笑,特别是异性之间开玩笑,将增加拿取额外货物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卖者将不经要求自愿多给一些。
2、靠什么盈利
卖东西免费,同时充当村民的销售代理人,从中赚得一些收入。
补充:蚕丝业的改革对航船制度的存在提出了挑战
新的丝厂不利用航船到城镇市场去代销蚕丝。产品直销上海。开始时,航船主要求补偿。改革者考虑到航船是村里一种有用的制度,因此决定根据传统的佣金额给他们补偿。合作社的每一个社员收到一张卡片,上面记录着他供应蚕茧的数量。生产者可以把卡片交给他委托购买东西的航船主。根据合作社社员卡片上记载的蚕茧供应数量,航船主可收到一定数量的补偿费。这样才把航船制度保存了下来。
3、优势
货物通过航船主的手,价格并不提高。如果农民自己直接到城镇商店去买,他们可能得到更少或更坏的东西,城里的商人可能欺侮个别来的买主而他不敢欺侮航船主。这并不是因为航船主个人能力比城里的商人强,而是由于城镇商人竞争需要保持经常的主顾。
城里的店铺还能定时送他一些礼物或招待他。
4、与商铺的竞争
村庄店铺无法与航船竞争。它们太小,不能像城镇商店那样直接向城市里的大批发商店订货。它们也像航船一样向城镇店铺购货。但航船代客买东西免收服务费,而村庄的商人零售时要赚钱。如上所述,村庄小店里只有那些急需品以及船船不能运输的货物才有买主。
5、什么人可以做航船生意
从理论上讲,任何人可以经营航船,航船主没有正式的资格,他只要向公众宣布,他将做航船这行业,接受别人委托买东西即可。但一旦开始了这个行业,他必须每天有规律地继续下去,无论他接受多少委托。
6、小节
航船制度是一种代购,而镇是农民与外界进行交换的中心,而航船使这一地区的城镇把附属村庄的初级购买活动集中了起来,从而减弱了农村商人的作用。
而中国北方主要是陆路运输,代购或代销体系不发达。
(2)小贩
1、孩子
卖糖果的小贩用另一种方式。
小贩用一个很响的喇叭来吸引孩子。
2、女人
女人到城里去的机会比男人少。缝纫和梳妆等用品是专为妇女的消费品。此外,对这些商品的需求与个人喜好有关。妇女不愿托别人或丈夫替她购买,这才使小贩有他的市场。
第十五章 资金
1、信贷
信贷就是一方信赖另一方,经过延迟一段时间,最后偿还。
在这一意义上讲,相互之间的义务,互相接待留宿,互赠礼物等非即刻交换的形式也是信贷的形式。
(1)补充:信贷和贷款的区别
广义的信贷是指金融机构存款、贷款、结算的总称。狭义的信贷一般指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
- 贷款风险小、有抵押、利率小
- 信贷风险大、无抵押、利率大
2、缺钱
(1)钱花在哪
与个人生活有关的繁重的礼节或当地群体定期的宗教集会实际上是农村地区所积蓄的财富的重要出路。在礼节性场合,炫耀财富的思想替代了勤俭节约。在丧葬、结婚聘礼、嫁妆、宴席等方面,特别是举行村际游行时,财富挥霍严重。
(2)钱哪里省
唯一可以缩减或暂缓的款项是礼仪性开支。
3、借钱
(1)短期信贷
物品、劳务和少量的钱可以不付利息,短期地向亲戚朋友借用。这种补贴的办法主要见于遇有暂时性亏空时,债权人相信借款人有能力在短期内还债。此类借贷可能延续数个月。
(2)长期信贷 - 互助会
但需要大笔款项时,向个人商借并在短期内归还常有困难。因此,兄弟之间或其他亲戚之间的互相帮助便不能满足需要。这样才产生了互助会。
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
会员通常只限于某些有义务帮助组织者的人或一些为了其它目的自愿参加的人。
这种互助会的核心总是亲属关系群体。所以会员的人数从 8—14 人不等。而一个亲戚关系比较广的人,在经济困难时,得到帮助的机会也比较多。
例如,周加入了十多个互助会,他的声誉也因此有很大提高。
通常组织这种互助会的目的是为办婚事筹集资金,为偿还办丧事所欠的债务。这些也是筹集资金的可以被接受的理由。但如为了从事生产,譬如说要办一个企业或买一块土地,人们往往认为这不是借钱的理由。
(3)高利贷
当农村资金贫乏时,从城镇借钱给农村是必然会发生的。
结果城镇里便出现了一种职业放债者。职业放债者以很高的利息借钱给农民。这种传统制度,我们可称之为高利贷。
高利贷是非法的制度,根据法律,约定年利率超过 20%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所以,契约必须用其它手段来实施而不是法律力量。高利贷者雇用他自己的收款人,在借债满期时迫使借债人还债。如果拒绝归还,收款人将使用暴力并拿走或任意损坏东西。
但他却又是农民急需用款时的一个重要来源。可供借贷的款项极为有限,而需求又很迫切。入狱或者失去全部蚕丝收益的后果更加势不可当。向高利贷者借款至少到一定的时候,还可能有一线偿还的希望。
高利贷的存在是由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缺乏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
(4)政府信贷 - 合作社
当地信贷系统的有效程度取决于村民普遍的储蓄能力。经济萧条使拖欠人数增加,从而威胁着当地的信贷组织。这对现存的亲属联系起着破坏的作用。
关于信贷问题,我也应该提一下政府为稳定农村金融而采取的措施。农村的合作信贷系统实际上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而是农民用低利率从国家银行借钱的一种手段。
但由于借债人到期后无能力偿还债务,信贷者又不用高利贷者所用的手段来迫使借债人还债,借款利息又小,不足以维持行政管理上的开支。当这笔为数不大的拨款用完后,信贷合作社也就停止发生作用,留下的只是一张写得满满的债单。
如果政府能利用现有的航船、互助会等系统来资助人民,效果可能要好一些。
第十六章 中国的土地问题
1、从土地占有暴露的问题
目前,该村约有三分之二的田底被不在地主占有,余下的三分之一仍在村民手中。田底所有权的这一变化实际上意味着城镇资本对乡村进行投资,即只有当城乡金融关系密切的时候才出现不在地主制。这样,城镇市场中的土地价值与土地的真实价值相差甚大。土地占有制的这种情况导致了每年大量财富从村里外流到城镇。
农村地区工业的迅速衰退打乱了城镇和农村之间的经济平衡。广义地说,农村问题的根源是手工业的衰落,具体地表现在经济破产并最后集中到土地占有问题上来。
城镇与农村通婚也很少。在我看来,城里人和村民的关系主要是经济性质的。
2、农村的萧条
在这个村里,当前经济萧条的直接原因是家庭手工业的衰落。
而农村萧条的原因在于乡村工业和世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农民只能在改进产品或放弃手工业两者之间选择其一。但就目前来说,尚无新的职业代替旧职业,劳力的浪费将意味着家庭收入的进一步减少。
3、导致革命
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
但当饥饿超过枪杀的恐惧时,农民起义便发生了。也许就是这种情况导致了华北的“红枪会”,华中的共产党运动。
中国的土地问题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是,国民党政府在纸上写下了种种诺言和政策,但事实上,它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耗费于反共运动,所以它不可能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和措施来进行改革,而共产党运动的实质,正如我所指出的,是由于农村对土地制不满而引起的一种反抗。
4、需要改革
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减收地租、平均地权,并不能最终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但这种改革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因为它是解除农民痛苦的不可缺少的步骤。它将给农民以喘息的机会,排除了引起“反叛”的原因,才得以团结一切力量寻求工业发展的道路。 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
现在日本入侵,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打破过去在土地问题上的恶性循环。
一个崭新的中国将出现在这个废墟之上。
不破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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