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知我意》的故事也是我喜欢的那种,两个男主都是精英人设,又帅又优秀,还有甜蜜恋爱的情节,很吸引人。
戚时安和沈多意相识于十几岁时,重逢于十年后,再次相遇,得以重续前缘。
他们初识是在夜总会,戚时安喜欢上沈多意,但认为沈多意是夜总会的少爷,而沈多意其实是打工的高中生。
戚时安关注着沈多意,在他肚子痛时把他带回自己家住了一夜,还给他用手温了一夜肚子。
但是醒来后的沈多意逃了,都没敢问戚时安的名字。
两个人,一别就是十年。
可是“一眼入心,十年不忘”。
但是命运还是让他们重逢了,沈多意跳槽后到了戚时安所在的公司,发现故人戚时安竟然是公司的合伙人之一。
能再次遇到沈多意,戚时安非常开心,他不想再错过这个让他想念了十年的人。
沈多意也和戚时安一样的想法,但是他的顾虑多一些。因为他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接受不了自己的孙子喜欢男人,所以沈多意一开始很纠结。
但是他也不想再与戚时安擦肩而过了,因戚时安在他的心里,“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于是两个优秀的人慢慢靠近,很快就互相表白了心意。
可是在戚时安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他想知道沈多意当年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爱过。于是他问沈多意,“你走那天为什么不问我的名字?”
沈多意回答:“我当时怕问了,就忘不掉的”。他还告诉戚时安,“我最后悔的,就是当时没问你的名字。”
好在他们在分开十年后还是走到了一起,而且都成为了精英人士。
当明安公司的另一个合伙人要离开时,沈多意悄悄卖了自己的房子,还向银行贷了款,买下合伙人手中60%的股份。
因为只有拥有这些股份,才能保证戚时安在明安公司的绝对话语权。
沈多意用这种方式回报了戚时安当年对自己的爱意,因为这份爱意弥补了他当年的缺失。
与他而言,戚时安是喜欢他、他也喜欢的的故人,温暖了他过去的十年。
好在“故人这次来,再也不走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