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流浪记

作者: 鱼蛋 | 来源:发表于2014-03-20 14:47 被阅读0次

    LA流浪记

    ---蔡康永

    题记:你想流浪吗?谁或者是什么事件让你想要流浪?你梦想中的流浪是什么样子的?什么时候开始流浪?流浪中你最怕的是什么?你现在还有流浪的激情吗?

    蔡康永的LA流浪记,严格意义来说算不上一本真正的流浪记,他只是记载了在洛杉矶求学期间的奇闻趣事,每个人的大学生活都有自己的故事,可是我们习惯了看别人的精彩故事,而忽略了故事中的自己。我们的故事在别人眼中或许也是摇曳多姿的。

    下面我们一起跟着蔡康永流浪到他的故事中去:

    故事一流浪在鲨前

    在鲨鱼的鼻子面前,还有闲情逸致可以“流浪”?

    有啊,可是不得已的是,因为要跟鲨鱼相处整整一学期

    大白鲨的小眼睛闪出笑笑的地狱火苗,恶狠狠的扫视全班,他说你们谁敢在故事的一开始,写下快乐或任何快乐的同义词,我就会让那个学生一整年都跟快乐绝缘,一系列的动作表情让一个大学苛刻的教授形象跃然纸上。

    刚进大学,学长学姐就会提前告知我们哪位老师或者教授比较难搞定,抢座,上课报道,期末考试都需要与“大白鲨”斗智斗勇,现在想来,当初另我们头痛不已的战斗何尝不是给我们平淡的大学生活添了无限乐趣呢?只是我们从未想过要用文字来记录这一切,等到分离的时候,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不曾留下任何痕迹。

    对这些自我放逐的天才,死不是结束,死,只是继续流浪。

    我的妈呀,你饶了他们拉,死了就让人家休息吧。

    人生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奥森.威尔斯26岁自导自演了电影《公民凯恩》,几十年来永远霸住电影史首席的王位,可是《公民凯恩》,越变越伟大,威尔斯却越活越衰,衰到没人给他钱拍片,最后只能用他微弱的影响力给自己找一个不会被遗忘的位置。

    美国“门户合唱团”的摇滚巨星吉姆.摩尔逊越唱越红,红到不行,红到28岁嗑药过度死掉,又成一页灿烂传奇。

    在最精彩的时候落幕,何尝不是一种华丽的结束,邓丽君生前红极一时,在最灿烂的时候离去,往后的日子同样精彩,她的歌曲被无数人传唱;三毛在滚滚红尘之后,毅然的走上了另一条路,她把所有的美丽和精彩都在滚滚红尘上绽放,在世人还在为她惊艳的时候,选择了落幕,直到现在,三毛精神一直为世人津津乐道。

    假如邓丽君和三毛现在依然活跃在公众的视野里,他们的形象又将如何,嫁做人妇,相夫教子,江郎才尽……

    至少现在,他们的故事对所有的看客来说,依旧充满了神秘感,这种神秘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浓郁。

    故事三流浪做冥客

    我无意流浪到别人的人生里去,而他一直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流浪。

    她选择了我,我必须好好的陪伴她,给她一个不同的人生……把一个身边孤单的女人活生生的逼疯;

    曾经你侬我侬,连上厕所都不愿分开的两人,最后互相指责,两看两相厌。

    一直没有谈恋爱,不是因为我矫情,也不是因为我寡情,只是我对爱情有种莫名其妙的坚持,宁愿高傲的单身发霉,也不愿意拿感情当试验品,这是对爱情的亵渎。

    我是个胆小的人,害怕付出,我想我无法接受两个亲密的爱人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对我来说,太残忍了,如果结局是这样,我宁愿从未开始。

    流浪到哪里去啦?

    流浪到街头去当狗仔吗啊?

    流浪到裸国去拍裸体啊?

    怎么流浪还赚不少钱?

    相信大部分学生寒暑假都有做过兼职的,我们比较常见的职业有家教,服务员,派单员,销售等等,有的是为了体验生活,有的是为了赚取生活费,有的是打发时间,不管怎么样,目的都是很单纯,学校也是很鼓励大家的这种行为。

    像文章中说的跳脱衣舞,做狗仔记者,拍色情电影等兼职,要是把这些放着国内环境,我怕是所有学校,老师,家长都要跳脚了,免不了一顿说教和写检讨。

    在各方淫威的压力下,转战地下活动,各位长辈家长们心安理得的放心,只要他们没有看到或者听到闲言碎语,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的学生孩子都是纯情少男少女。

    个人很讨厌这样的教育方式,成年人都有行为能力,我们有选择的权利,也有承担的能力,只要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职业范围。

    弯路是必须得走的,我们得学会为自己的错误决定买单,这才是成长,这才叫生活。

    她也逃离乖乖牌的人生,比我逃的更远,比我更懂流浪的自由。

    女孩在不顾家人的反对下,毅然选择了比她大几十岁的印度残疾人,她没有图他的名利钱,只是因为爱情。

    很多花样女孩,不顾世俗眼光,为了权钱选择了不被祝福的“爱情”,我们姑且称呼他们之间的感情为爱情。

    世界喜欢比自己大几十岁的也有,喜欢残疾人的也不在少数,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顺着自己的心意,勇敢的走向自己的梦想。

    我很佩服这个女孩,我要是有她的勇敢,我的故事也应该改写了。

    被对折塞进皮箱,塞进车后行李箱,塞进大垃圾袋,都属于搭车式的流浪。

    故事里的男主角因为受不了别人的拜托,在一部戏里七次扮演死人,不同的受害者,不同的死法,不同的归处。这是他第一次演戏,也是唯一的一次在一部戏里死七次。虽然听起来比较悚然,可这又是一次多么难得的经历。至少这个故事组成了这本书的一部分。

    生活中,面对别人的请求,请别无情的拒绝,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给自己一次机会去体验别样的生活。

    故事七流浪遇见神

    怎么一下见神,一下见鬼的?

    你到底是流浪到哪里去了啊?

    我要是知道,那还叫流浪吗?

    看了这个故事,我为自己浅薄的文化底蕴感到汗颜,连西方人都知道的寒山子,在读这个故事之前,我连他的名字都从未听说。

    在外人看来,流浪的世界犹如万花筒,多姿多彩,牛鬼蛇神又算做什么。我们敬而远之的忌讳,对浪者来说都是奇闻趣事。更是他们码字的故事。

    我何其羡慕三毛,她的沙哈拉故事,一直牵扯着我这颗不安定的心,可悲哀的是,我一直没有勇气去踏出哪一步,随着年纪的增长,这颗不安分的心渐渐的失去了她的活力,变的越来越安静。

    ……

    他的流浪故事还在继续,我想流浪的心依旧狂热。

    换句话说,只要没有找到归宿的心,何时何地都在流浪,我们不需要给流浪画个框框。

    只要多点心思,任何小事都能成为“流浪生活”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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