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被外面传来的喧天鼓乐惊醒。听声音,应该在小区外面的街道上。乐声是由各种金属的西洋乐器以及鼓声组成。奏的乐曲是一首曾经的流行歌曲,歌名我早已经忘却。不消说,又有人去世了。
小区外面的这条街道似乎成了送葬乐队的集合点。也许这里离公园比较近,也许是乐队的领头住在这里附近。每年总有数次看见穿白色“制服”的乐队在这里集合,他们惯例都要演奏几曲热身,然后再排着整齐的队伍去目的地。
这支乐队男男女女的都有,年龄三十岁到五六十岁之间。听他们奏乐的水平不怎么样,因为听起来几乎没有什么美感,无非就是热闹。也许送葬乐队本身图的就是个热闹,让那些去世的灵魂走得不至于过于寂寞吧。
但是他们早上奏乐的时间往往都是四点多一点。我也不止一次被他们的奏乐声从梦中惊醒,我的孩子有一段时间适逢期末考试复习期间,由于窗户刚好对着街道,传来的声音也特别响,她被他们的奏乐搞得心神不宁。
按照规定,城区是不允许这么大的乐声扰民的。但是由于是送葬的乐队,人们也唯恐避之不及。再说人S为大,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去跟乐队说理。人们只希望乐队早点结束任务并离开。
乐队这样做,是为了赚钱,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他们的乐声虽然听起来有些吵,但由于持续的时间比较短,对其他人生活的影响似乎在被容许的范围内,没有人去干涉或者举报。
大凡音乐,要么是代表衣食无忧时的欢歌笑语,要么意味着是陷入绝境时的呐喊,要么是乐声里藏着悲伤痛苦时的呻吟。音乐似乎是人类抒发情感的另一种语言,也是一种仪式。但以从事音乐为职业,关键在于音乐要变成为人所求的商品,才能完成音乐到物质生活的兑现。
我突然明白,音乐除了出现在舞台表演、夜店表演、音乐教育、网络打赏、街头卖艺外,还有就是送葬乐队,这些都是音乐的兑现方式。但是街头卖艺和送葬乐队几乎是最低层次的方式,都只是为了满足最起码的生存需要。
这也是我不赞同我的孩子将来去学音乐的原因。在她学了将近七年的小提琴后,便不再让她学习,我让她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学科上。
我非常清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音乐最好是业余用来陶冶情操的,但是靠音乐谋生,非常困难。一个人即使音乐再好,如果没有其他赖以生存的职业,又没有音乐表演的舞台,那么音乐是很难兑现的。音乐最佳的兑现方式应该是舞台表演,有了舞台的出名,才会有影音专辑的发行。
问题在于,人暂时离开音乐是没有问题的,即使生活中没有音乐也是可以活下去的。但是音乐不能离开生活,从事音乐的人不能脱离物质生活而生存。
再说,从事音乐的人千千万,真正出名并登上舞台的人和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却凤毛麟角。欣赏音乐是需要鉴赏能力的,即使有这样的作品,如果缺乏欣赏的人,音乐也是孤独的。
春秋时期的伯牙善于演奏,钟子期则善于欣赏。当钟子期因病故,伯牙认为世上再无知音,天下再不会有人像钟子期一样能体会他演奏的意境,遂痛苦万分,“破琴绝弦”,终生不再弹琴。
音乐兑换的过程何尝不是一个寻觅知音的过程?美妙的音乐常有,但是知音不常有。《二泉映月》是民间音乐家阿炳(华彦钧)的作品,解放前阿炳用二胡拉着《二泉映月》在街头买艺,也未曾过上好日子。
如果不是20世纪50年代初由音乐家杨荫浏先生听了阿炳的演奏并录音,进行记谱整理,民间又有几人能欣赏到这个深邃幽远的曲子里如泣如诉的激昂与悲伤呢?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音乐都被人喜欢,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音乐,这也是从事音乐这个职业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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