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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铺满鲜花的陷阱

婚外情,铺满鲜花的陷阱

作者: 晴朗海月 | 来源:发表于2016-07-15 17:43 被阅读0次

    有个人,某日与你宿命般地相遇,你发现自己对他有些莫名的心动,然后你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越来越想亲近他,虽然你知道他早已结婚生子,或者你自己也已为人妻,可你就是很爱他。你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他。夜里会有无数个碎碎念魔鬼般折磨着你使你无法入眠。某个契机,他对你也表示了同样的好感,于是你们俩开始了一段禁忌之恋,这就是婚外情。

    从人性的角度来讲,发生婚外情一点儿也不奇怪。生物学家和社会学家早已证实,人类是轻微多偶的生物,即无论男女,每一个人在本质上都具有同时保持长期择偶策略和短期择偶策略的倾向,男性在这方面的欲望要更强烈一些。

    近年来,婚外情的发生越来越具有普遍性。美国一个社会学机构调查结果显示:41%的已婚伴侣中,有一方或双方承认有过身体或精神出轨;22%的已婚男性婚后至少出轨过一次,14%的已婚女性婚后至少出轨过一次。假如可以永远不被发现,有74%的男性表示一定会出轨,68%的女性表示很可能会出轨。李银河博士曾在2006年作过一次网上调查,在8200多人中,承认自己有过婚外性行为的占64%,居然超过了一半!

    可以这样说,婚外情的历史和人类的婚姻历史一样古老,没有任何一种社会中不存在婚外情,没有任何一种法律准则或道德标准能够杜绝婚外情现象。莎士比亚曾经如此写道:“我们人类对于婚外私情的偏好似乎是本性对文化的胜利,就像我们必须跟一名配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文化现象一样,拈花惹草也是我们人类古老的再生产游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虽然婚外情既符合人性又具有普遍性,但并不能说这种现象就是正确的以至值得提倡。因为它既不符合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又不符合主流道德观念。而且婚外情有毒,对双方的伴侣有致命伤害性,对当事人的伤害也很剧烈。所以作为一个对配偶有爱心对家庭有责任感的理智之人,就应该有意识地去尽力克制自己多偶的欲望,克制自己这方面的妄念贪心。

     一定会有人说,这种欲望不是说克制就克制得了的啊,有了合适的人和合适的情境,婚外情就会发生。为什么呢?因为那种情感体验太过美好刺激,简直令普通人的意志无法抵挡。的确如此,有人形容婚外情就像一种迷幻剂,一旦痛饮就会令人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浪漫迷醉、惊险刺激,美好得如同置身于上帝的秘密花园里。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这种浪漫美好只是短暂表象,表面铺满鲜花的地方很可能就是魔鬼(贪欲)设下的陷阱。陷入迷醉状态的一对人儿抱在一起狂舞,在琳琅满目的鲜花中砰一声落入陷阱。然后便是痛苦的挣扎与哀号,煎熬和忍受,无法彼此拯救,因为各人已无法自保。也没有人同情你们,因为你们是自作自受。可悲的是,落入陷阱的不仅仅是两个人,很可能是两家人,男男女女、大大小小,在一起纠葛争执,彼此缠磨……嗯,这便是所谓的刀刃上舔蜜必有割舌之患,看似蜜糖实是砒霜。正如佛经上所说:“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而舔之,则有割舌之患。”“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并非危言耸听。讲个真实的故事。

     

    乐言(化名)是我在一个读书群里结识的女生,30岁,在一个广告公司做设计。漂亮,已婚,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因为都喜欢读村上春树,所以彼此加了QQ,私聊了几次。近日,她突然和我说她心情很郁闷,能不能见个面聊聊。于是,在一个咖啡店见面,听她讲述了自己的情感故事。

    她说,以前是七年之痒,可现在是快节奏,三年就已经痒得不行了。老公太没趣,婚姻太乏味。在这样的背景下,爱浪漫的人特别有寻找刺激的潜在欲望。一次出差,她和公司的副总还有另外两名同事一起去,那位副总姓林,人很幽默洒脱,而且成熟细心,几天来对她非常照顾。晚上,大家同去海边游玩。两名同事结伴在离他们比较远的海岸线上散步,她和林总自然成了另一对组合。在海边又笑又闹,又一起喝啤酒吃串串聊天,子夜时分,借着酒劲,两个人就拥抱缠绵在一起。此后,又几次借出差之机在一起幽会。几个月才有一次出差,相思难耐,他也会发短信约她一起去高级餐厅吃饭,或者去KTV的包间里娱乐。那段时间,整个人就像是飘在云彩里,每日魂不守舍,心里只盼着能有机会和他在一起,还会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任何微小表情都会牵动她敏感的神经。如果收到他的信息,就亢奋得像打了鸡血,如果连续一星期收不到他的任何信息,她就垂头丧气,心中欲念翻腾,会忍不住主动发信息约他。他很忙,有时候发给他的信息第二天才有回复,她就感觉很煎熬。

    这样子持续了几个月,同事们渐渐发觉他和她的私情,背后有了议论。频繁的共同出差也终于引起了公司老总的注意。老总找林谈了一次,林便有了压力,向她提出分手。她万分痛苦,哀求他不要抛弃自己,还答应为他辞职,换一份新工作,这样他在公司的负面影响就会降低。于是她真的换了工作,随便找了一家很小的广告公司,收入少了一半,但她终于挽回他的心,她很满足。

    两个人继续地下情,他总是很忙,她越来越主动,不时发短信微信或者QQ留言给他。终于一个短信息被他夫人发现。他夫人和他哭闹,要他和她彻底了断。他答应了夫人,从此真的不再理会她。她痛苦到要崩溃,说每每思念起他来就像是吸食海洛因的人毒瘾发作一般,她失控一般发信息打电话给他,他把她所有的通讯方式统统拉黑。她就去公司楼下堵他,闹得这位林总苦不堪言,没法正常上班,见了她就像见了瘟疫一般避之唯恐不及。她自己也无法正常工作,干脆再次辞职,专业跟踪他。

    他和他夫人被搅得日夜不宁、痛苦不堪,因为她一次一次地争吵。最后他夫人找她认真谈了一次,希望她能收敛自己,否则就去找她丈夫理论。她这才有些怕了,仔细想想林总并不是真心爱她,她不过是他的一段风流韵事的女主角,自己这样当真这样付出这样步步紧逼又是何苦?于是努力控制自己不去找他,控制自己的手指不去发信息给他。可是,女人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有情感依赖性的生物,见不到他的日子真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她生病了一般在家躺着,不工作,不做家务,不理睬丈夫。丈夫不是白痴,对她的出轨早有察觉。一次打开电脑,赫然发现了她写给林的信。

    丈夫对她说:“离婚吧,女儿归我,我不希望女儿和一个这样的妈妈一起生活。”

    这次她真的要崩溃了,本来她已痛下决心与林总了断的,可是结局却是如此不可收拾。从内心里讲,她和丈夫之间虽然没有激情,但亲情尚在,分开也是撕心裂肺地痛,她又怎么忍心丢下两岁的女儿独自潇洒呢?一个本来温馨完整的家眼看要被自己的欲望和执迷毁掉了!怎么办呢?这段时间,她夜夜失眠,吃大把大把的安定和抗抑郁的药,她说自己快要死了。还有气无力地说,不如真的死了算了,她死了大家就都安生了。

     

    面对一个痛苦无比的灵魂,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救场。我只能告诉乐言,别再吃药,因为药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毁掉人的健康。我告诉她事已至此,就打起精神来想办法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吧,去找丈夫好好谈一谈,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他的原谅。男人出轨大部分女人都会原谅,女人一时犯错也应该被宽恕。关键是认错态度要好,还要用行动表示自己的真诚。如果丈夫真的很爱你,自然会原谅你,如果他一时不能原谅你,就给他时间。如果过个一年半载他仍不肯原谅你,那就分开,与过去了断,一切从新开始。你有青春,有能力,可以自立,从头再来没什么不可以。

     

    嗯,落入陷阱总是可以再爬上来的,不至于就此沉沦毁灭。但是,内伤外伤总是难免,极少的销魂浪漫换得数倍的疼痛熬煎,实在是划不来。

     

    也许又会有人说你举的这个乐言的例子只是个特例啊,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结局凄惨、不得善终啊,不是也有男女主角真心相爱,排除万难,终成眷属的吗?

    嗯,我要告诉你,婚外情的男女主角排除万难、终成眷属的情况不是没有,只是要么是在影视剧里、言情小说里,要么就是生活中的极少特例,婚外情的普遍结局是不得善终。有婚恋专家做过调查,归纳出婚外情有如下四种结局:

     

    第一种结局:因厌倦或不堪其累而默然终结。

    当神秘的面纱被揭开,当彼此赤祼相对,会发现对方也不过是个平庸而自私的男人或女人,所有美好期待都如肥皂泡般在时光中破裂,她(他)居然有这么多无法忍受的缺点,居然有这么粗俗或贪婪的阴暗面,很快厌倦便代替了最初的爱慕,如火如荼的激情也已然平淡如水。加之每一次在一起都要很小心很紧张很累很累,时间一长,他(她)就会不堪其累,要么明确提出结束这种关系,要么开始冷落回避。如果另一方比较理性知趣,会默然接受这种无言的结局,虽然想他念他怨他恨他,眼里流着泪,心里滴着血,也会拼命忍住,找一个洞穴默默地自舔伤口,自我疗伤。如果有一方不肯善罢甘休,那么就会落入第二种结局。

     

    第二种结局:反目成仇,转爱成恨。

    一方不肯就此放手(一般情况下以女方居多),她会不停地以各种方式骚扰他,让他日夜不得安宁。她越是这样,对方越会烦她躲她,无法躲开的时候就会产生冲突,互相指责、甚至谩骂。女方认为自己付出了感情、时间、名声等等而没有得到相应回报,男方认为对方是贪得无厌、无理取闹。此时,温柔的小女子变成了泼妇,风度翩翩的绅士也成了粗鄙男,几个月前还相亲相爱的一对如今竟反目成仇,变成两个互相憎恨、彼此攻击的敌人。结局就是要么老死不相往来,要么见之即一脸黑线。

     

    第三种结局:伤害到家人,或造成家庭破裂,或发生伤杀悲剧。

    如果止于第二种结局,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那还不至于不可收拾,可怕的是继续闹下去,终于让当事人的合法配偶知道。那就如同发生地震一般,家庭会有被震碎的可能。如果有一方的配偶因此难忍其辱,怒火中烧,丧失理性去寻仇报复,便会发生伤人或杀人悲剧。还有一种悲剧是女方因为情人和家人的离弃而痛苦难当,婚也离了,名声也狼籍了,情人却又如此令人绝望,生无可恋,只好以死殉情。或者她只是以自杀相要挟,想以此挽回情人的心,结果她真的就香消玉殒了。“奸近杀”,我们的古人早就发出过如此的警告啊。

     

    第四种结局:有情人走到一起,终成眷属,但未必幸福。

    情人“转正”这种情况是极少的,一定是双方或其中一方原先的家庭生活十分糟糕,与原先的配偶之间没有爱情或情义稀薄,所以对方才肯放手。但是重组后的两个人是否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又是一个问题。以前的生活是否会为对方带来阴影和麻烦,如果以前的配偶留下孩子需要抚养教育,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加上对方都是有过出轨前科的,所以彼此之间的信任就会成问题。互相猜忌是夫妻之间的大忌,因此结婚后二人的生活未必能够如期望的那样幸福。

     

    还有一种结局就是许多人渴望的长期保持情人关系。在此可以干脆地告诉你,“长期偷情”的情况不存在,妄想罢了!(如果存在,那也只能是奇迹)因为激情本身是短暂的,而且一个出轨的人不可能不承受道德的压力和良心的折磨,况且这两个人也不是活在真空中,长期的地下情必然会曝光。

     

     

    如此多的血泪教训和理性提醒,还不足以使贪心的人类觉悟吗?

    所以,亲爱的,警惕吧,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刺激而落入铺满鲜花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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