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来自《罗马假日》这个影片,女主角剪了头发后,觉得凉爽,摸着后脑勺说:“cool!”英文cool的汉语译音,本来是冷的意思。最早是美国青少年的街头流行语,初期指一种冷峻的,反主流的行为和态度,后泛指可赞美的一切人和事物。传入台湾后被译为“酷”,九十年代,传入大陆。“酷”中文本意是指“残暴”,如“酷刑”;或作副词“极甚”用,如“酷热”。现在的流行意思取代了“潇洒”一词,成为青少年中最流行的夸赞语,与它本意可大相径庭,并不仅仅只是表示"潇洒中带点冷漠"的意思了。总之,"特立独行、充满个性",正是现在“酷”的精髓所在。
记得读书时班上有位男生,沉默话少,独来独往,整日行色匆匆的。即使课间也只是点一支烟,默默站在窗前,心事重重,同学背后都议论他可真够“酷”的。没想到联欢会上,他一首自己作曲作词的《秋蝉》,惊了四座,纷纷对他刮目相看,毕业留言更是一句 “我不是天生一副天寒地冻的摸样……”让人记住了特别的他。后来只有他一直读到了博士,你看人家,表面够酷,却酷的才华横溢。
有人推荐阅读校园小说《有一种爱情叫兄弟》,翻了翻,记住了里面不算男主角的“左手”,他叛逆、装扮奇特、脾气暴躁、内心自卑、动不动就用拳头说话,绝对可归为“够酷”一类,但他却有音乐上过人的天赋,而且一直默默守护那个有着一副男生外表的女主角,他表面冷酷,却拥有一颗热情真挚的心。
影片《这个杀手不太冷》,是法国演员让.雷诺主演的。一直挺喜欢这个演员,他没有英俊的外表却长得很有特点,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甚至话少的有些木讷。在影片中出演一个以杀人为业的冷血杀手,无意间救了一个孤女,于是就扮演着父亲与兄长的角色,与她相依为命,最后与坏人同归于尽而把自己全部财产留给了那个女孩。他可堪称“酷毙了”的人,一直恪守不杀女人和小孩的原则,枪法神准,冷漠嗜血,内心却温情脉脉,充满了人性的光辉。
现在扮"酷"成为了当代青少年的时髦之举。只要是展示了个人独特风采的,哪怕不符合传统的审美习惯和审美标准,也应该是美的。"酷风"的大流行,使"酷"不免成为一种流俗。这种"酷"只注重外在表现,至于扮"酷"的人内心倒并不一定有什么相应的思想和观念,他们更多的是要一种做派,一种时尚表演。而真正生来就酷的人是有着丰富内涵的,天性使然,不太善于与人沟通,性格应归于沉静一类,个性傲然,独立自我,不为外界所左右。“酷”依然值得赞美的,只要酷的有个性,酷的有资本,酷的不流俗,酷得有深度,完全可以一直酷下去,只是不要刻意伪装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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