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早上,青岛229路公交车上,58岁的公司保安孙某,因同车的中学生李某“让座慢”,便持续对其实施辱骂殴打。现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
据孙某称,他因为腿脚不太方便,平时外出,总是有人主动让座。这次见学生给老人让座慢,就进行了打骂。
主动让座,是友爱互助的道德表现。给行动有困难的人让座,更是扶弱济困的救助行为。所以,出于关爱的主动让座,值得大力提倡。但是,受助者也得明白,别人的关爱、善行,不是你固有的特权,更不能成为你对人施暴,强制剥夺他人正当权益的借口。
同是这两天,南京地铁一号线上,一大妈因年轻男子拒绝让座,便大气磅礴地一屁股坐到男子大腿上。车行款款,大妈也就在男子腿上摇啊摇啊。那年轻人呢,则被压得不敢动弹。网友不得不服气:“有一种大妈叫中国大妈!”
也许,大妈是用这“理直气壮”的举动,给那些不懂得“尊老”年轻人一个教训。但是,不知大妈是否明白,在享受座位的权利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从道义上讲,年轻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当然应该礼让老年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嘛。但是不让座,他也并没有侵害你的权益,也没有侵害其他任何人的正当权益。至多,你可以认为他文明素养不够高吧。而你这样干,符合文明风尚吗?不是在无故骚扰,侵害别人权益吗?不是在“寻衅滋事”吗?这同耍流氓有什么区别?谁给你侵犯他人身体的权力?
今年3月,沈阳地铁1一号线,一女孩因为来例假,没有给一老年男子让座,招致其打骂。网友指责:打人骂人那么有劲,干嘛需要别人让座?
的确,茫茫人海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况。为什么时时想的是自己该受照顾,就不能想想别人可能也有难处呢?得到照顾,应该感恩;照顾不了,换位思考一下,也应该理解。没有这份理解,也不至于就该去作恶吧?
去年2月,昆明,一怀孕3个月却不显怀的女子,因为坐在公交爱心专座上,被一老人强令让座并辱骂、殴打。女子身心俱受伤害以致多日饮泣。
这又是把自己“特权”看得过重的例子。如果说该受照顾,二人至少权利是对等的吧?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凭什么你的权益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
前年1月,长春154路公交车上,市民杨女士因疲倦打瞌睡,没有给一老人让座。这位已经有人让座的老人,还是赶着杨女士一顿暴打。
有好体力去打人骂人,却不愿意放弃坐一坐的“权利”。别人是否存在困难,甚至面临比自己更多的艰难,好像不是自己应该去想的。
广州地铁,一老一少俩男子,为争座位厮打了一站路程,弄得鲜血淋漓。
郑州公交车上,一老者为座位怒搧年轻人几耳光,自己竟至激动而猝死。
让座这么一个小事儿,到底演出了多少让人嘀笑皆非的闹剧?还真说不清楚。客观地讲,自觉礼让老弱的文明礼貌风尚,还是天天风行;主动体恤妇幼的和谐温馨场景,还是随处可见。但是,让座变成强行争座,这样不断出现的个案,也必须引起重视了,必须防止其出现愈演愈烈的苗头。
怎么防止?从道德教育层面着手,始终是必要的,但是仅此显然已经不行。青岛这两天的处理,算是一个好的例证,那就是要纳入法制的轨道来。每个人都要在法制的框架内,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个再认识,都要在法制框架内规范自己的言行。超出法制的边际,享受自己臆想中加害他人的“特权”,就得像孙某那样,承担相应的后果。
(图片来自网络:青岛公交车上;广州地铁上;郑州公交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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