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的准备工作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聪明的人变得更出色,出色的人变得稳操胜券(蔡福友)。这是参加青训营感受中最强烈的第二点。
非常感谢师傅那两年的教导,倾囊相授,他的完美主义让我比别人受了更多的累,也吃了更多的批评,但我也是他徒弟总成长的最快的那个。师傅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每天5点起床开始学习,7点多到办公室开始一天的工作,我在他的影响下作息时间也比较规律。
开庭会的节奏感、把控感。
每一个案件都写答辩状、质证意见、代理词等,已经是我的基本习惯了,这些材料都写好之后一个庭开下来,核对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有户籍证明,起诉有起诉状,答辩有答辩状,举证有证据清单,质证有质证意见,辩论有代理词,每个流程都有对应的文书,这就是不掉队的节奏感。
在庭审过程时法官就像组织者,引导庭审的进程,但是当我们把所有环节可能涉及的问题全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前预测出来,侧面引导整个庭审的走向,胸有成足,不慌不乱,结合整个庭审不断补充新的观点,整个庭审走向尽在掌控之中,这就是有力的把控感。
当事人出庭。当事人要出庭的案件,一定要庭前交代好庭审的程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法。一般简单的案件我不建议当事人出庭,律师出庭可以随机应变,但是大多数当事人因为不具备法律素养和庭审经验,很难应对法官的发问和对方律师的刁难,有些风险代理人并不能完全把控,特别是一些敏感的案件,就像个定时炸弹,随时会有爆炸,伤人伤己。
当事人被发问时及时判断、维权。有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出庭。对方律师不断问我方当事人与前夫之间的财务、生活问题,试图激怒当事人以此找到破绽,当我意识到她的目的之时,便直接了当告诉当事人:“她问的问题与本案无关,你可以不用回答。”对方律师试图要求我的当事人,我坚决不同意,最后法官让对让律师说明发问与本案的关联性,对方说不出来。接下来几个问题,都被我用这个方法绕过去了,于是这个雷便被我排除了。当你的当事人反应没那么快,而你又明显看到了这个坑,只要法官不反对,你可以告知当事人不用回答。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做,没想到法官也同意。
法官发问当事人时让他自己回答。一个离婚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说去办证中心查询了他名下只有两套房产,也没有让办证中心出局查询结果。开庭时对方提出男方名下还有一套农村的房子,法官向我方核实时,我直接回答:“当事人去办证中心查询过,没有。”后来,女方去国土局查询到一份土地使用权书··········,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我方当事人没有查到他自己名下的财产,这件事给我提了一个醒:当事人本人出庭的,有关事实部分让当事人自己陈述。婚姻法现在对隐匿、转移财产的处罚比较重,律师不要睁着眼镜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帮凶。
庭审时补充证据。参加过一些庭审,对方当庭提交证据的,就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给法庭,我作为质证一方竟然没有证据。我在问,你是打算让法官对你提交的证据质证吗?
虽然现在法庭对于举证期限把控的没有那么严格,只要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基本上都会组织双方进行质证。但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对本案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应当在庭前提交,以免影响整个法庭的进程。总结就是:补强证据要复印好规定的份数以备当庭提交,反驳证据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严格审查证据原件。
预测对方的质证意见,这一点以前没有做。也没有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以后可以归纳要点体现出来,以备反击。
把辩论意见分散到质证,现在的判决书只写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代理词完全不会体现在判决书里。所以,可以把辩论意见分散到质证意见里面。
对方没有说明待证事实的,可以要求对方先说明然后再质证。(有几次开庭碰到过)
重要证据和可能有异议的证据要仔细核对原件,注意原件的印章、墨色、背面、变角、完整度,以及与收到的证据复印件是否一致,发现问题时及时指出,需要锁定矛盾的先询问对方待回答后再发表质证意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