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真的很奇妙,我们素不相识,却有着相似到雷同的经历。
今天收到来自泰安的读者朋友Lucky的微信消息,她和我一样是08年上的高中,她在大连念的大学,也有相识十年的朋友,而且还是一群“狐朋狗友”。
听完《总有个人,在你生命的十年里叱咤风云》,一向感性的她哭了,哭的一塌糊涂。Lucky不是第一个说对这篇文章有共鸣的人,因为公司bbs下面的留言有好多类似的评论,不得不说世界真的很奇妙,我们素不相识,却有着相似到雷同的经历。
我想,对一座城市有特别的感情,要么是这里有一个特别的人,要么就是在这里待的时间久了,就像赵雷能写出《成都》这首火遍朋友圈的歌。我说我想写一个在东北长春发生的故事,可我都没有出过江浙沪。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她说我的灵魂做到了。
她问我算一个痴情的人吗?我说不算,痴情的是六耳猕猴(我机智地给自己的文章《六耳,我心疼你这只痴情的猕猴》打了个广告)。她说挺幸运的,在自己最丑最二逼的时候遇到她们,至今都不离不弃,真的特别幸运。我说我很不幸呀,被“她”挡了整整十年的桃花。我想尽快回到轻松的话题上,于是开了个不太好笑的玩笑。
初中有她们,高中有他们,大学虽然异地但也能说聚就聚,现在各自一方,心里依然挂念彼此。她有时候真希望他们都不要找男女朋友,感觉自己的领地受到了侵犯;但又特别希望他们都能找到幸福,这样才能有人照顾他们。我说,其实有一个两全其美的策略,你们内部解决下就可以了,既可以继续愉快的玩耍,也各自有知根知底的人照顾。
如果不能嫁给爱情,那就优先考虑一下友情,总之不能便宜了路人。如果一直跟命运死磕非要嫁给爱情最后妥协了,为什么你敢把自己的幸福豪赌给一个路人,却不放心交给一个陪你一起并肩走过好多年的朋友?我承认我是羡慕了,羡慕那些从同学发展成恋人,最后走进婚姻的人,我身边有特别多这样的朋友,很可惜我并不是其中之一。
很多人之所以不敢迈出这一步,无外乎是担心会失去一个很好的朋友。其实仔细想想,多年以后你留在某个城市打拼,她远嫁他乡,纵使当初你们有多么深厚的友谊,在时间和距离两条洪流的交汇处,是深潭,是漩涡,是电影《老男孩》里的痛哭流涕,是《大话西游》里的后悔莫及。事实上,你们最后还是失去了当初执念的害怕失去的友情。
此刻,我写下了我最羡慕的爱情:我能想到最骄傲的事就是告诉以后的女儿说,我跟你妈是同班同学,你妈年轻的时候班上可多男生喜欢了。她眨巴噗灵噗灵的眼睛听的一脸羡慕,然后我快速按下快门拍成一张照片放进我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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