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在深圳电影院,我们经常听到“山木培训的某某某,有人找。”,那些年在飞机上我们也经常听到“还有一个客人,李阳,请你马上登机,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某年我们再次听到熟悉的说法,红人的电脑丢了,而此时正值一场对话活动。这些,我们在营销学上统称为“事件营销“。
几分钟,某人的名字就“刷屏”,其实在此之前,我还只是知道有此红人,而不知道真的是不是彼“红”人, “红人”利用自己的“红”,也无可厚非,但是那些对“保洁人员”的本能,让我想写这段文字。此处可以省去数万字,但省不去的是那种“本能”。
本人昨天晚上在冲凉时,不慎遗失体毛一根,“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我怎么敢轻易丢掉,不要说新陈代谢,不要说无关紧要,这根毛对我真的很重要。我想到派出所报案,可是那年我的儿子找不到了,派出所也不立案,我想要一个昨天晚上在地球上居住的人员名单,可是又侵犯了“地球人”的隐私。列宁同志,“怎么办?”
至于写作,真的是有灵感的存在,可也象练功比如练到“第五重”的时候,自然覆盖“第四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丢不了,并会升华的。丢掉的都是该丢的东西,至于人生最后,仍然是“本是尘土,归于尘土”的。至于那个跟人学了一个“岂有此理”,一个跟斗不见了,到处乱找,那才真是“岂有此理”。
一段的杂文字,切勿对号入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