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因为工程变更单未执行外发图纸的关系,被商务部吊打了一顿,体系部在旁围观。
整件事情说起来是这样的。
4月份研究院就试产的产品提出设计变更之后,体系部发出了工程变更单。变更单中有一项要求我外发图纸给供应商。
邮件发出工程变更通知时,我并没有太注意。一来工程变更管理准则未发布,我以为只是抄送我存档而已。二来关于工程变更这件事,变更单是由Z工发起的,因此我以为工程变更整件事,都是Z工在负责。
一直到后来纠察员来跟我确认,我才发现事情与我有关。我为自己的疏忽感到很抱歉,要求项目工程师尽快提外发申请,以求落实。结果项目工程师表示并未收到相关指令不能申请,刚好在这件事上我又是个无权的小小文员,不好强求。
我想当然的认为负责此事的Z工可以要求工程师执行。然而得到的回复是暂不外发。理由似乎是研究院不能确定是否由此供应商生产,并且变更发出后,要求供应商如何应对,研究院也不知道。Z工表示需要与体系部商议之后再做决定。
我将情况反馈纠察员之后,事情告一段落。
等到纠察员第二次来检查的时候,我才知道事情依然没有一个决议。据说Z工和体系部达成了某个认识,然而无论我还是工程师,都没有收到相关指令。因此我只能表示不能外发。纠察员离开之后,我跟Z工确认了处理方式,得到的回复依然是先不发。
5月初,收到公司要求量产产品的通知,而外发图纸的问题依旧悬而未解。
我认为这事情的风险太大,私下还是要求工程师提交了外发申请,通过组长审批,将图纸发了出去。
结果问题暴露了。供应商表示要修模,并且变更后的产品已经没料了。要解决这些问题,至少需要20天。量产到料可能要延期。商务部瞬间凌乱了。
于是就发生了开头被吊打的事。
一直感觉研究院的领导有意无意要给体系部下绊子。
我也明白,体系部负责人对研究院极其恶劣的态度,让院领导感觉倍受侮辱。
然而真要让我评判,领导在各种节骨眼上跟体系部耍性子,很不理智。我十分了解领导们在事情上打马虎眼,害怕出问题后承担责任的心理,可能他们要考虑到对整个部门绩效的影响,万事都需谨慎。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苦的还是我们这些执行的人,毕竟执行责任人挂的是我的名字。
如果我是公司大BOSS,我想我会将执行责任人开除掉。虽然作为一个小小的文员,在不具备任何权力的同时,也不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确实需要杀鸡儆猴必要,看研究院的领导们还敢不敢闹小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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