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撮合业务的两个人,最后变成了水火不容的两个斗士。虽然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们自己谈的,最后的结局变得不可收拾本来与我无关。但想各自找了律师之后也没有谈妥,还是让我这个半吊子出面解决吧。
怕他们见面吵起来打起来,我首先分别发信息说好,话不投机你们自己法院见,不能在我调解的时候吵架或者动手,再有分歧都好好说话。好在到了现场两个人都还比较克制,昨天我已经把解决方案发给两个人看了,大致折衷的办法,具体情况两个人见面谈。
没有多少客套话,速战速决,他们讨论我记录,一个一个问题说,我一条一条写,然后双方确认记录无异议,签字走人,一气呵成,十几分钟的调解,完成了争吵了将近一个月的股权变更,退一步海阔天空。
合作是为了共赢,不是为了找个仇人。其实很多事真的没有必要斤斤计较,能得到什么呢?总想在合作方占便宜,这世界比你傻的人不多,共事不了撤退还不行吗?斤斤计较的人,还是独自去辉煌吧!平常人的世界,容不下如此狭窄的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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