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自5月1日起“宠物入境新政”正式施行。
公告中明确指出:
1、“宠物”限指猫🐱狗🐶 。
2、“携带”限指随身、托运、分离运输(不包含货运),且每人每次只能带1只。
那么“新政”实施后,我们要如何顺利的把主子带回国内呢?
3种免于隔离检疫情形
/注:无需隔离检疫的宠物
可通过任何的开放口岸入境/
1、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
指定国家/地区:
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入境所需条件:
(1)具有官方检疫证书
从指定国家/地区携带宠物随附的官方检疫证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 宠物资料(品种、学名、性别、毛色、出生日期或年龄);
②. 植入芯片的编号、日期和植入部位;
③. 动物卫生临床检查结果与日期。
(2)有效电子芯片
(3)现场临床检疫
2、来自非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
非指定国家/地区:除上文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
‼️入境所需条件:
(1)具有官方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
从非指定国家/地区携带的宠物随附的官方检疫证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 宠物资料(出生日期或年龄);
②. 植入芯片的编号、日期和植入部位;
③. 狂犬病疫苗接种时间和有效期,疫苗的种类(非活性疫苗或者重组型疫苗)、疫苗的品名、制造公司名;
④. 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采血年月日、检测机构名、抗体滴度结果;
⑤. 动物卫生临床检查结果与日期。
(2)有效电子芯片
(3)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IU/ml以上)
采集实验室名单参见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4号。
(4)现场临床检疫
3、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
‼️入境所需条件:
(1)有效电子芯片
(2)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
(3)现场临床检疫
/有效电子芯片指符合国际标准ISO 11784和11785。15位微芯片代码只包含数字,并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如芯片不符合上述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
如果您的主子未满足以上三种情况所需条件,那么请您移步下文~
宠物入境需隔离检疫的情形
/注:仅能从具备入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入境,一般隔离检疫30天;若需要隔离检疫的宠物从不具备隔离检疫条件的非指定口岸携带入境的宠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1. 仅未植入芯片的来自指定国家和地区的宠物;
2. 无法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未植入芯片的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包括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合格的宠物);
3. 现场临床检查发现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症状的宠物。
📍具备入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
北京: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
上海: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火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客运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
广东: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被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的情形
1. 宠物数量超过限额,每人每次仅限1只;
2.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检验证书、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3. 需隔离检验的,从不具备隔离检验条件的口岸入境;
4. 经隔离检验不合格。
/注:对仅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书的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经携带人申请,可以在有资质的机构对其接种狂犬病疫苗。/
被限期退回处理的宠物,携带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海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携带宠物出境;逾期不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以上就是携带“毛孩子”回国大全啦~
更多细则请参照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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