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阿七在市场租了个摊位卖猪肉。爱占小便宜的他隔三差五地在秤上做点手脚,缺斤少两挣昧良心的钱。
由于在这个市场周围住的人基本都是年轻一族,每天都挺忙碌的,根本没有时间注意这点小事。
几个月过去了,竟然没有被人发现。阿七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干脆缺斤少两到每个人都不放过。
一天,一个男人买了三斤肉走了以后,阿七就到点收摊了。他一边数钱,一边高兴地想,又少给了8两肉,等于多挣了12块钱。
阿七回到家,妻子说:“今天你过生日,我爸晚上给你做红烧肉了,让咱俩过去吃饭。”
一进门就听老丈人在骂:“不知道哪个挨千刀的,我买了三斤肉竟少给了8两。”
阿七问老丈人:“您在哪里买的肉?”丈人说:“是楼下新搬来的小伙帮我捎回来的。”
阿七说:“我就是卖肉的,您怎么还花钱买呀?”媳妇说:“就你那抠样,啥时候往家拿过好肉啊!”
阿七羞愧地低下头说:“那肉是我卖的,我平时给别人缺斤少两习惯了,只是没想到搬起石头竟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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