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活动搞了好几次,大红鞋都没来。学姐每次节奏都一样,两个小时,慢慢呦的完了。我也是,每次都听听记记,然后,到小湖旁坐坐。其实,坐坐,看看水,看看鱼。真的很舒服。诗社没有提高我的写作能力,但,至少让我觉得是一种享受。这种自由放空的状态,很好很好。
“喂,诗社的。”一个少年的清脆声音。少年飘飘然,干净的白衣服,天蓝的牛仔裤,白色的滑板鞋,黑色的书包。我指了指自己,他说:“对,你等我一下。”我脸红了,怎么?他叫我,心里窃喜。少年越来越近,我的脸越来越烧,心跳的越来越快。但是,离我不到五米时,我发现,是他——大红鞋。心不跳了,脸不红了。“咋了?”语气温柔了许多。“没事,就问你还我笔不?”“啊?!”心里暗示自己不能生气,不能生气。“忘了,太搞笑吧!嗟来之食!”他太嚣张了,我压火压火,“行,给你。”他伸手了,他竟然伸手了!奇葩呀。我给了他,转身就走。他说:“等一下,有个事问你!?”“说”“你哪毕业的?”“陕西西安”“西安中学?”“嗯”“找到你了!”“疯了?”“我是跳级生白浩。”“哦!”“你不认识我?你不是当年暗恋我?”好吧,被戳脊梁骨了。当年,我喜欢白浩,纯属搞怪。如今,人就在我面前。当年,高一太傻了,和同桌打赌,说敢给白浩写情书,就请一个月吃饭。当时真是家庭困难,喜欢买笔买书,所以,就同意了。其实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白浩。真是,贪了小便宜吃大亏。“哦,那封信,不是我写的,别人用我名字……”他静静看着我,说“白雨言字我比对过,就你,何况当年我可是见过你,整天上蹿下跳,不学习,爱耍小聪明。”糗大了……“当年,年少轻狂,如今早已忘却。”白浩说:“哦,好,没事。”终于逃过一劫。
白浩背着书包走了,背影都要迷倒众生。如果没有那么多以前的事,我想自己会说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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