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始接手公司的人事工作,刚好又凑到机会,于是就报名了《劳动关系协调师》的考试,然后参加了培训。说实话对于人事工作我完全是小白一个,因此在培训中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
今天学的内容是-劳动规章制度建设。所谓的劳动规章制度就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在用人单位内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劳动规章制度的总称。
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是要有以下条件的:
1.制定的主体合法——必须是由用人单位制定;
2.制定内容要合法、合理——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制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3.制定程序合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讨论、通过和公示四个不骤。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就是“公示”。《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经公示的劳动规章制度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那么我们要如何做呢?a. 签字确认,在员工签定合同时让员工签字确认已知晓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并注明日期;b. 当企业通过公布栏进行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时,可以选择拍照留存证据,照片一定要明确包含公示时间、地点等;c. 申请公证,企业通过网络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时,建议企业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公证。
为了减少或避免劳动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学习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是相当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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