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代作者本人背景,二十多年来最大的音乐成就是在小学的十佳歌手比赛上拿了一个鼓励奖。所幸当时不认识“鼓励奖”这几个字,第一个跑上台欢乐地领了奖。至今把谱子唱出来要靠数手指头,写这篇文章前分不清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
但幸运的是,乐盲虽不懂音乐,仍可以毫无障碍地欣赏大部分歌曲,听懂歌词和旋律里的情绪。于我而言,这是音乐最大的魅力。
我没去过成都,听赵雷的《成都》,想到的是文三路路口、初高中校园和家门口的小河。看到电视里的男观众哭花脸的时候,我正一个人坐在咖啡馆里捧着手机,很多记忆碎片突然涌上来,像MV一样开始播放。我也禁不住地开始跟着哭,尽管不能确切地说出这泪是为什么而流,也不能从乐理的角度解释为什么这首歌能引起共鸣,但确实是被词曲中的真挚和细腻打动了。
其实不论歌词中唱的是玉林路、南京路还是南山路,听者都会在自己的经验之上加以解读。便如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有人说音乐是“全人类的通用语言”,五花八门,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有人酷爱k-pop,有人钟爱ACG音乐,有人痴爱歌剧,阿姨们也需要有人产出广场舞舞曲,人们自得其乐。
音乐介质有贵贱之分,CD比磁带贵;听音乐的场合有贵贱之分,去音乐厅比在广场贵;音乐乐器有贵贱之分,一架钢琴比一支唢呐贵。但音乐没有贵贱。
那为什么《成都》拿第二,很多乐评人开始唱衰国内音乐市场?因为评判的背景是《歌手》,一个歌唱竞技节目,一个能引领国内音乐潮流的节目。这里的准则不是萝卜青菜各有所好,既然搬上台面一较高下,多元中也必须有高低之分。与技艺更精湛的歌手相比,民谣歌手的演唱技巧和风格都比较局限。
即使脱离比赛背景,音乐也依然有高低。用食物做个比喻,或许不那么恰当。有人爱吃米其林餐厅,也有人爱吃路边小摊,个中滋味,食者自知,但是为了营养和健康,我们往往提倡更讲究的饮食。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两个厨师,一个精选食材,费劲保留了食物的营养和原汁原味,另一个孜然胡椒一把抓,还不小心烤糊了肉串。说这两者做出来的食物没有贵贱之分,这是不公平的。
一个比赛,本是一次提高大众品位和音乐科普的绝佳时机。然而,一些人却用鄙视链围筑起了高高的壁垒,以至于让其他人怯于讨论、羞于表达。用理性讨论代替相互攻击,最终能相互促进,驱逐劣币,才是我们渴望的良性环境。
其实听者没理由自恃喜欢小众音乐而产生优越感,因为反过来,主流大众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鄙视小众。
也大可不必因为心爱的音乐烂大街而失落,因为音乐本身不是自私的,好音乐应该被更多人了解,我们不能阻止任何人欣赏它,也因为好的音乐人需要被认可和支持。当然也不必惶恐,怕心爱之物被人分享,因为我们听歌时的心境,谁可以抢走呢?
音乐的种类不应该是被鄙视的对象,那我们要鄙视什么?用苦心编曲鄙视千篇一律的,用创作不息鄙视一张专辑唱三年的,用潜心经营鄙视哗众取宠捞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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