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热,同事们聊起又到了开空调度日的夏季了,又开始新一轮吐槽我这种在广东害怕空调怕冷不怕热而活着的人。又带上一句你这个北方人在北方是怎么活下来的。我也觉得,我这种极其怕冷的体质在北方能成活就是一个奇迹。想起小时候的冬天穿再厚的棉袄棉裤,手脚永远是冻烂的岁月,思极具恐。
小时候的冬天还是鹅毛大雪满天飞的岁月,又没有暖气,记得刚入冬两只小手会先肿胖起来,皮肤表面会发痒,用力按一下会感觉皮肤里有水分被挤压的动来动去,握拳时手背会发紧,犹如弹簧伸展到了极致,灵活度大大降低,不过基本还是不影响吃喝拉撒蹦蹦跳跳的。但随着冬的深入,冷的时间加长,皮肤表层会被肿胀撑破,露出里面白烂的血肉,这个时候就惨了点,生疼,暴露在寒冷下的利疼,洗手变得很不方便,冻膏这个时候基本是无用的,戴保暖手套也是对生肉的一种折磨。怎一个惨字了得。
本来每年冬天只是折磨一下手,让手背留下了不少冻疤,但印象很深的是长大后寒假回家,脚也被冻了。见过烂苹果吗?脚面会毫无征兆的突然出现一块黑点,慢慢扩大并深入肉里。一声不响的慢慢深入骨髓后痛感才开始发作,若是不小心把黑点戳破了,那真是要了命钻心的痛,人都说十指连心,岂不知脚面连五脏,那次体验犹如坠入十八层地狱。
小时候动手动脚,虽说也是家里穷供不上暖,但农村每家每户都是没有暖气的,虽说每个人都会有受冷挨冻的体验,但像我这样冻出骨头的例子也是不多见的。记得有一年冬天在大姑家住了几天正是冻手到最严重的时候,姑姑看到惨不忍睹的手后心疼的很气愤的埋怨妈妈没有照顾好我。妈妈其实每年都在努力的跟我的冻手做斗争,给我做最厚的棉袄穿,给我买最厚的手套戴,可是依然于事无补。
长大后我才知道跟父母的照料没有关系,纯属个人体质问题,有些人体热,我却是最最寒凉的一种,吃不得寒食受不了空调,所以我喜欢夏天,喜欢热,即使被高温逼的大汗淋漓也不会有丝毫不适,反而很享受热的感觉。身体自然而然的抗拒冷,当别人穿短袖时我一定是长袖,当别人开始穿呢子大衣时,我必须是拖地长款加厚羽绒服。
别人问我为什么选择留在南方,我总是说不出来,就是仓促胡乱做出的决定,人生显得有些随便,现在想想,也许冻手冻脚的恐怖记忆驱使着我选择来到南方生活,事实证明我也非常适应享受喜欢着南方的湿热环境。其实冻手冻脚的日子回忆起来虽然艰辛,但因为童年好玩的天性,记忆里更多的是鹅毛大雪咯吱咯吱的美好,让冻手冻脚的小时候变得丰富而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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