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的一个周五,我的同桌Shore在饿了么订了一份晚饭,这对于一直只吃烟波亭的Shore来说是件稀罕事儿,Shore在饿了么上选好了送达时间,16:45分,然后下了单,静静的等他的外卖。不一会儿,他的手机铃声响起,电话那头一个客气的年轻男子的声音说:“您好,你的外卖已经到4楼了,请出来取一下。”此时Shore愣愣的看了一下电脑上显示的时间15:55,他抱怨了几句,然后说道:“居然比预定时间提前一个小时,我要给他差评。”
这时,坐在一旁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不平说:“别人都是外卖到的晚给差评,你却是到的早给差评,人家小哥送外卖很辛苦的,而且一单才赚几毛钱,你实在太没有同情心了。”Shore是这么反驳我的:“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制约,仅仅靠契约精神是不足以规范相应行为的,而且我们所处在上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在大城市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时间概念,正是有了很强的时间观念,我们的城市才能发展。光靠同情是无法规范人的行为的。”听到这里,我觉得他说的也很对,虽然我内心的潜意识还是觉得不能给人差评,但我却又找不到反驳他的语句。
这件事之后,我没有想太多,直到上周上了Annie老师的课,课中,老师讲到反故事(anti-story),我才为这个事情找到了一个学术的词语即事物的两面性。每件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不同的个体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得到的结论就会不一样。比如我从宽容的角度考虑就觉得得饶人处且饶人,尽量不给外卖小哥差评,而Shore从以儆效尤的角度考虑就觉得给差评是为了规范外卖小哥的行为让他们提供出让我们更为满意的服务。
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有不同的声音,正是因为有这些不同的声音,我们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他人以及遇见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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