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后在环境保护上违法失信的企业,将被列入“黑榜”,并被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通知》,当企业评分低于60分时,就将被列入“黑榜”失信名单,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接受信用建设成员单位的联合惩戒。惩戒措施主要包括: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被列入“黑榜”的建设单位,将被限制参与郑州市的重大项目招投标资格。同时,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能被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不能参与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在各类评先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
与“黑榜”的惩戒相比,列入“红榜”的单位,则能享受诸多好处。《郑州市施工扬尘监管信用评价计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诚信评价评分为满分的施工单位,在橙色及以下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和“封土行动”期间,经批准可进行合土石方类的施工作业;被列入“红榜”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则在政府投资工程的垃圾清运项目招投标中有优先资格等。
信用评价计分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满一周期,扣分情况自动清零,不转入下一周期。
根据《通知》,6月4日,郑州市环保局对上半年存在环境违法失信行为主体的环境信用评价计分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记者看到,在施工扬尘信用评价中,鑫苑国际新城安置区二期09地块项目、源升金罗湾B11地块施工项目、沙口村安置房项目、石佛合村并城项目分别被扣0.1-1分,它们的建设单位公司、施工单位公司和监理公司连带被扣了同样的分。而在建筑垃圾清运方面,郑州泰鑫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郑州金运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河南升龙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河南富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清运企业则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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