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喜欢,很简单,就像一种单纯的欣赏。
初中有一个同学,长的瘦瘦高高的,颜值也蛮高,属于当时招人喜欢的奶油小生般那种蓝孩子。坐在我前面,平常没事总欺负他,今天让他带星球杯啊,明天让他在值日的时候多倒几桶垃圾。每次,他也都不反抗,不知是习惯了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忘了说,他是当时我们值日小组的组长,但是每次值日都是我在分配工作,他就一笑了之。忘了说,他的吉他弹的特别棒,唱歌也不差,也是校园十大歌手之一。忘了说,其实,他也不算很好欺负,可能就是懒吧,毕竟我这么可爱,他也不好惹我不开心咯。
其实喜欢,很简单,就如同一场突然的心动。
那时候,还不明白暗恋是什么,只知道每当看见他,心里就好像揣着一只小兔子,心跳的好快,有些怕旁人拆穿,以为那是自己一个人的无疾而终。直到后来,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也在被他深深的喜欢着。
就像那封情书里写的一般,“想离你很近,却又怕你突然走远,只好保持适当的距离,偷偷的喜欢你,悄悄地记得你喜欢的一切,然后就可以装作每次不经意间的默契十足”。
最开始喜欢的一首歌是《为你写诗》,歌词里有着年少时对爱情的期盼,“为你写诗,为你静止,为你做不可能的事。为你我学会弹琴写词,为你失去理智……”我记得,最美的是你的名字。
其实喜欢,很简单,也很像一个很自然的小习惯。
多年前的某天,喜欢上写字。一字一句,都是心的问候。不华丽,也不浮躁。提笔的时候,心是安静的。
一定程度上,是字如其人的吧。小部分时候,内心也会比写出来的文字更沉静一些。
在图书馆,自习室,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窗外有阳光散落,树影斑驳。
可以写写,画画,再发个呆,多好。
心里的某一个地方,会因此而柔软。想做许多事,关于青春年少时的小小期待。
偶尔也会,一个人躺在草地上,静静的冥想,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或者到处走走拍拍,单反镜头下的世界,仿佛也是自己内心的世界。
其实喜欢,很简单,仿佛我爱上一座城,也从不曾离开。
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谁也不行,从我这个身体中拿走你。有关于你,扎根心底,无限期。
那时候,做着这样的一个梦:我穿着最爱的格子衫和牛仔裙,来到心心念念的郑州,和有着相同梦想的一群人相见。我们约在了金水路16号,无一失约。我们会见到喜欢多年的小编们,最重要的是,终于可以和“心儿姐姐聊聊天”并且一窥江城大叔的“芳容”。
那承载着我们青葱岁月里可爱梦想的小地方,是否会如想象中一般温暖的令人眷恋。
总觉得,还是差一点点,就会长成美好的模样,还不够好,万分期待着相见却也有些近乡情怯。
远方不远,因为有爱着的人和梦想,念念不忘的,终会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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