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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其实很简单

喜欢,其实很简单

作者: 白大王 | 来源:发表于2016-06-23 14:19 被阅读127次
    图片源自豆瓣

    心血来潮想写一篇回想,本来想说反思,但感觉“反思”二字未免有些太深刻,所以用“回想”来告慰近日被我反复怀疑的内心。

    昨晚和媛哥聊到了“喜欢”的概念和标准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喜欢是没有标准的,我也是这么觉得。可倘若真要说点什么,我倒是有个不成熟的小想法(笑)

    喜欢某个人,是蛮牵动人心的,或许这就是产生“喜欢”这一动作的原因,这点倒是和暗恋很相似,所以总会混淆,把喜欢当暗恋。

    喜欢,其实很简单。产生喜欢,也很简单。例如我吧,我的性格使我很容易喜欢别人,因为我的注意力很难集中,太容易分心。很奇怪吧,正因分心,我很容易发现某些人身上的闪光点,而我往往很容易被这些闪光点吸引,所以与其说我喜欢这个人,倒不如说是被ta身上迸发出的闪光所吸引。

    我又是个很喜欢幻想的人,以至于我经常会去放大某些人身上的闪光,甚至还会拿出个漂漂亮亮会发光的标签,啪!贴在ta身上,心满意足。

    这样的喜欢,是很表面的,是很肤浅的。可毋庸置疑,它给我带来许多愉悦的感受,也为我良好的人际关系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因为“很容易喜欢别人”所以把我的心放得蛮宽的。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的固话。会发现某些闪光并不那么耀眼而是我心里幻想它很亮很亮的时候。我蛮看不开的,说在乎也好,说付出也罢。其实这些都没什么,时间过了也就淡了。真正让我难过的是它往往不对我当头棒喝,而是轻轻告诉我:“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

    莫大的失落。

    图片源自豆瓣

    我当然也不是什么好货......

    我很清楚,没有什么是完美的。完美的闪光点?完美的自我?完美的爱情?完美的友情?别逗了,没有的。

    可笑的是,我没办法做到不去幻想完美。

    一切为了挽尊,想到个为我开脱的好理由,

    现实已经够实际了,我不想再让我的内心也变得那么实际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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