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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被颠覆:我们与其他生物谁存在于真理之中?

认知被颠覆:我们与其他生物谁存在于真理之中?

作者: 感知主义者 | 来源:发表于2020-06-08 07:20 被阅读0次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四部》(107)

107、什么是生物的存在法理?

生物已经存在了数十亿年,不同生物如何同时存在?它们已经形成了严格的秩序,遵循着稳定不变的法理,体现着存在本质的意义与目的。生物的存在本质是什么?是不是我们一直认为的求存?求存是对于它们存在的符合逻辑的解释吗?从各类生物存在的状态与进化过程来看,以求存来解释它们存在的目的十分牵强且缺乏逻辑,第一,它们为什么而求存?第二,它们的变化状态即进化历程是不是在实现求存的目的?如果它们除求存以外没有目的,求存的意义何在?在与不在对它们或者对于存在意味着什么?如果以求存为目的,一开始存在就已经达到目的。如果以持续存在为目的,那么占有时间空间才是目的。存在与不存在分别有什么意义?生物的存在与物质的存在有什么不同?谁更有意义?为什么非要以生物形态存在而不以物质形态存在?就存在度而言,生物与物质能相提并论吗?只有脆弱存在度的生存有存在的意义吗?如果我们将生物的存在使命看做求存,我们将陷入其后的无穷多个为什么之中,且根本无法回答。

生命是一个人为的主观概念,求存是我们对生物行为的主观描述。众生物的进化形态并不符合求存逻辑,它们都在向更复杂的本体结构、更多样的行为过程变化,而这样的改变并不利于存在,这种加大存在负荷的现象与求存的目的相悖,这样的行为使生物本体需要更大的能量来支持存在,需要更多更苛刻的外部条件才能成活,这显然与安全、稳定、持续的存在要求背离。生物这种进化形态显然不是求存,而是求得更活跃、更大范围以及更复杂行为的存在。从低等生物进化到高等生物的过程改变了什么?主要改变的是其感知能力、感知范围和感知效率。从微生物到人,进化改变的本质就是感知量的增加,微生物的感知与人感知的世界有多大的信息量的差距?所有生物都在极力加大自身的感知量,而不是在加强自身的存在度,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求存是我们错误的解释,它们全都在求感知,求感知中的愉悦成分,这才是生物存在的目的。

求感知才是生物的存在法理,求感知才是生物的存在使命,求感知才是所有生物的相同目的。生命和生存过程只是我们对其感知活动过程的主观解释,所以,我们的解释解释不了生物存在的意义。我们从生存的角度出发,看到的生物都在丛林法则以内,都在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但其真相与我们的观念相去甚远,生物间不是弱肉强食而是互为食物,进食是生物最重要的感知行为,它们只服从本能的感知需要,并无其他观念的约束,更无善恶之别。这是生物存在的基本法理,一切服从于感知,进食的快感是最纯粹的感知需求。生物只忠实于感知的本能性活动,这也是感知规则导致的结果。如果我们加上人类的伦理性判断,那就是野蛮的兽性。它们与人类的不同是,它们为了感知需要作出直接的行为。植物趋光,动物摄食其本质并不是为了生存或繁衍的目的,它们纯粹为了获得感知的快感,虽然行为简单低级,但目的明确。而人则不同,人是为了生存而进食,为了繁衍后代而交配,这样的目的导致的行为活动就复杂化了。人得选择、取舍,考虑因素繁多,人还得发生竞争,力求占有生存资源和生殖繁衍资源。生物们只为获得感知的快感作出行为,争食、争配偶就是达到感知快感的直接目的,只要能获取感知快感,它们不会区别对象是谁。也就是说,生物与感知对象只发生感知互动关系,绝无其他目的的排他行为。而人却完全不同,生存核心理念是排他的,因为不会互相共有,生存往往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这个你死我活就是人间伦理的核心原则。而生物的存在法理中绝无你死我活的原则,有的只是感知对象关系,绝无其他性质的关系。

生物的存在法理与人类的伦理原则完全不同,不但目的不同,性质也不同。前者是为了本能的感知,后者是为了自我的生存。本能的感知就是达到存在的目的,而自我的生存与存在的目的无关。存在是我们命名的客观世界,生物们自身就是客观世界,而我们人不是,人是客观世界的产物。两者孰优孰劣、孰真孰伪还不好分辨吗?还需要我们用理论来一论短长吗?(接下)

注:本文节选自:京东、淘宝电子书:《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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