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过程追问(2)
一问教育效果。
男孩子拾到东西没有上交,反而占为己有。老师的处理方式是让家长领回家去反省。老师可以问一下,面对这样的事情,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教育效果呢?关于这个问题有没有具体的教育目的呢?是让学生学生认识到这个错误以防以后继续发生,还是为了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还是让学生体验到犯错需要付出代价,需要把错误犯的更加的隐蔽呢?有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来证明老师达到了教育的效果呢?
女孩子不断地偷拿别人的东西,这种行为却是让人不喜欢。老师这样的处理,学生会改变吗?这样的处理真的能够达到不再偷拿别人东西的效果吗?老师有没有想到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绝对不是简单的一个因素,可能背后还隐藏着更复杂的因素。可能是孩子对于拿别人东西没有意识,可能是家庭因素,可能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这些因素中能够掌控的又是什么呢?如果简单的让家长领回去,然后家长又领来,老师批评就结束了。这样的方式有教育效果吗?会对这个学生的错误起到改变的作用吗?
教育不是简单的叫来家长,领回孩子,然后批评,最后结束事情。这个过程背后的逻辑是家长能够管教孩子,家长领回去后会对孩子进行教育,而且孩子喜欢读书。老师用让家长领回去的行为恐吓孩子。这种方式根本没有触及到问题,完全是一种恐吓式的隔靴搔痒,与错误没有任何的关系。处理问题的方式与问题没有任何的相关性,更没有对于学生有任何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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