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革命军》一文中,
毛泽东指出:
“我道,女子本来是罪人。
高髻长裙,是男子加于她们的刑具,
还有那脸上的脂粉,就是黔文。
手上的饰物,就是桎梏。
穿耳包脚为肉刑。
学校家庭为牢狱。
痛之不敢声。
闭之不敢出。
我问如何脱离这罪?
我道,唯有起女子革命军。”
让我去战斗,让我去战斗...
战斗《女子革命军》一文中,
毛泽东指出:
“我道,女子本来是罪人。
高髻长裙,是男子加于她们的刑具,
还有那脸上的脂粉,就是黔文。
手上的饰物,就是桎梏。
穿耳包脚为肉刑。
学校家庭为牢狱。
痛之不敢声。
闭之不敢出。
我问如何脱离这罪?
我道,唯有起女子革命军。”
让我去战斗,让我去战斗...
战斗本文标题:第498封 让我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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