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网友“李敏”爆料称,自己在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申请时遭到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拒绝。为此,陕西省人才中心给予回复,因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需求,中心于11月14日起暂停接收新迁入户籍材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大学毕业生落户?
李敏发帖称,11月20日,他去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大学毕业生落户申请,被告知目前无法办理。“我是西安人,因为在河北上大学所以把户口迁出去了,看见今年西安市各项政策利好,就想着迁回来,没想到却没办法办理。”李敏说。
为此,记者查阅了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暂停接收新迁入户籍材料的通知》,通知发布时间为11月14日。
通知称,“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和“一标三实”工作安排,我中心将于2017年11月14日开始暂停接收新迁入户籍材料(新生儿除外)。新迁入户籍材料接收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中心网站,因此带来不便请谅解。”
随后,记者联系了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确实暂停接受新迁入户籍,“我们也不能直接办理户籍,都是代办,什么时候能恢复也得听公安部门的通知,恢复办理情况还不清楚。”
2017年9月21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曾经发布了《毕业两年以内落户人员办理须知》。
通知称
2017年3月1日开始,凡档案在省人才中心托管的代理人员符合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的可在我中心集体户落户。新迁入户籍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毕业两年之内的统招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派遣到西安市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员。
所需材料: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户籍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也可由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取代。),就业协议书。须本人填写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本人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所有落户人员须提供个人证件照电子版一份。
目前陕西人才中心暂停接收新迁入户籍材料,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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