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坐落在市区边缘的部队营地,从前,将父亲从偏远的村寨征到了省城。奶奶生了九个孩子,其他七个兄弟姐妹叫他二哥。他的说法是:家里小孩数量多,粮食不够吃,他的父母送其中一个参军,国家接手抚养,是不错的选择。我察觉到这话里,藏着他三十几年来的无奈,似乎有责怪他的父母对那个年代参军的风险视而不见,仿佛即使牺牲了,较之失去独生之女的痛苦,也被均成九分之一,他们会痛,但不会那么痛。
但总之,他通过了体检和测试,胸前戴着大红花就进入部队了,而后被调配到边陲的一个部队,在那他无聊透了,和门卫大叔学了象棋、围棋,他只要带缸茶过去,就能和大叔打发一下午的时间。后来他很感兴趣电器,自学成才。成功调回家乡的省城,在这个市区边缘的部队营地当一名通信兵,可以独立修电报机,成为某排的班长。
他当时俊俏的五官,部队的身份,正直质朴的品质,想必很吸引当时也刚到省城来的母亲。和父亲不同,带母亲出来的是二舅公夫妇,他们在省城都为国有企业工作。在我外婆家,母亲是老幺,年少出来的她,确实带着与农村不相称的娇生惯养的脾气,以前在家受到的万千宠爱可见一斑。在二舅公夫妇的牵线搭桥下,父母相似,通过写信谈念爱的两年后,约定终身。
于是,我就这样被二位带到了这世间,毫无商量的余地。
二舅婆常戏弄我到:你父母都属马,是一对为你操劳一辈子的马。这话,我总觉得很俏皮。直到我在父亲背后看到他的白发,直到我假期在洗漱池看到母亲那许多脱发,我才发现我不愿这对马操劳一辈子。也许我毕业后去努力,能让他们在后半程好好歇一歇。
冬季出生时,我八斤一两,在护士掐疼屁股后才响亮的哭了出来。没多少文化的大舅,不知道怎的承担起了我起名的重任,也许他知道不堪重负,选择出奇制胜。说白了,跟着父亲姓,第二个字也有字辈规定,只剩下第三个字了,但对于他而言,估计还是很难。他查了字典,选了第二个字组的词,是个中性词,还有些理想色彩的抽象成分,甚至还和某位当红的歌星有所谐音。这个谐音的相似,是他最满意的地方。
一两岁时,我便跟随(没得选)父母到了军营生活,军人婚后专用的那栋楼里居住着,没有一个其他的小朋友。但自得其乐,部队里面的年轻姐姐们好像很喜欢白白胖胖又萌萌的我。根据后面读书生涯的军训生活来看,有小朋友的存在本身,都是那种严肃地方的色彩,和我本身吸引力的关系就不大了。有一张老照片可以证实,我骑着一个小号三轮脚踏车,手里拿着部队门口连长老婆开的小卖部送的长条面包,在站岗亭哨兵的旁边。母亲说那时,我喜欢在那看着整个部队出去跑早操。
小学时,我在那家小卖铺买到过生产日期在明天的菠萝包。她家隔壁的公共厕所夜里死过人,第二天被发现的。现在看,也许是猝死,但那时最后接到街坊击鼓传花般“真相”到耳中时,那剧情可是精彩多了。初中时,后座一个男生反复的喊我的名字,因为我在忙其他事,后来在快速连读下,我便有了自己的专属英文名。即使不用这个快速连读的名字,我的中文名字,也能直译出另一个英文名。大四时,我报考了北大哲学系,并为之认真复习十个月,但最近出分了发现没戏。
但过程中间,学到不少东西,据说201万人考研,招三分之一左右,我想我应该大致理解剩下三分之二人的状态和心情。为什么考哲学,为什么学哲学,为什么感兴趣,我想这都是很谜的。我落笔是想写我的大白鹅,但是谁知道这一千多字都还没到。也许是大白鹅,真的在内心很远很深的地方,需要些时间和努力,那我不得不为本篇加一个“(一)”。
小时候,父亲将他学到的象棋、围棋、跳棋、军棋等等生活调味品,悉数教给我,除了围棋我没耐心,或者说在当下的时代,没有那么长期地无聊时间来学它,注意力总是涣散还喜新厌旧的,总之除了围棋,其他棋类,我都能战胜他。而且后来一家三口,还打上了扑克,并非斗地主,而是某种更简单地规则。疯迷,但是最后以父亲出老千被我和母亲当场抓住而告终,从那以后,我们家从来没打过扑克了。
以前写过一篇关于阅读的文章,通过阅读书籍是很难找到答案的,大学用了其中两年读了两百多本正经的书,但初步的一个答案是:阅读的答案在阅读行为本身——阅读这个动词的现在式。那我想,写作也差不多,考研备考暂停了一段时间,现在在这个平台重启,我想我也是来寻找某个答案。但我已经有些经验了,答案在持续的写作中,开了这篇头,我等不及期待下一次起笔会让文字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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