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啥都没有,绝大多数是通过代工赚取国外品牌订单的微薄利润。并且市场上商品严重缺乏,产品开发能力严重不足。这个时候,有些心思活络的商人通过逆向开发获得了第一桶金,也从客观事实上促进了中国产业链和渠道的发展。
抄袭实际上是指作品没有独创性,现实生活中,对抄袭过于敏感。
作品的表达是作品形式和作品内容的有机整体。独创性存在于作品的表达之中,作品中所包含的思想并不要求必须具有独创性。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或主题。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只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具有创作性,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一是作品系独立创作完成,而非剽窃之作;
二是作品必须体现作者的个性特征,属于作者智力劳动创作结果,即具有创作性。
引用不予以保护的对象的作品不属于抄袭
不予保护的对象官方文件,即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时事新闻虽从总体上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类成果表现形式单一,应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不宜被垄断使用。
引用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不属于抄袭
例如,作品中引用了某网络上的数据、照片,但该作品并不是说明数据、或者照片的内容,而是印证某个事实,不属于抄袭。实践中,对该认识存在许多偏差,包括,法律人与行政主管机关也存在认识错误,被许多网站利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性
由于计算机软件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不禁止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表达方式,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中国许多专家和普通人没有认识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特殊性,而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同于普通作品的著作权有害于我国计算机软件的开发。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比如:
假如你自己写了一本小说,写着写着,突然有人说你的书是抄袭XXX的。然后你去看了XXX这本书,发现自己的一些设定或剧情还真的很相似,但你确实并没有参考过这本书的内容,你所写的东西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这种情况能不能算是抄袭?这大概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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