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到北京一零一中学听了两节课,程老师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和闫老师的《登高》,初中和高中,两首都是杜甫的诗。
我从课堂学到的是:诗歌要反复诵读,设身处地地贴近作者设置的意向情景,逐渐地投入感情。老师应该引导学生自主思考,给予多元思想足够的宽容。一个学生嬉皮笑脸地读《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程老师生气了,训斥到:“你这个样子,不配读这首诗,不配到一零一上学。”这样的一种对伟大人物伟大作品的情感尊崇确实让人感动。
交流时程老师说了几句话,让我很宽慰:课堂没有完美的结局,应注重过程。灌输是重要的教育渠道,不要排斥灌输。语文不培养创新能力,培养思辨能力和怀疑精神。解除了隐藏在我心底的一些迷障。
最受触动的是张老师讲以《祝福》为范例讲祥林嫂。“光身”二字的妙用。她够不上“人”而是奴隶。男权社会下,女子改嫁是被人看不起的,而婆婆和小叔子逼她改嫁是一种明知故犯。祥林嫂的反抗是一种无意识的反抗,为什么呢?——对女子贞洁观等封建秩序的自觉维护——加深悲剧的悲剧色彩。
这种思考是之前的我们没有所达到的。一系列发问,通过问题预设来展开思考、讨论、总结。问题可以是老师准备的,也可以是学生临时生发的。最终问题的解决就是课堂价值的实现。“问题意识”
《登高》可以很简单,前情后景,情景关系,情感指向,价值认知——就可以了。诗歌的鉴赏能力,也是重要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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