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过这样一个新闻:
邻居家停的车就被划了一道口子,发现之后立马打电话给物业,要求调监控。物业人来了,看车子只是被蹭掉了漆,就劝车主:“大过节的,要不就算了吧。”
邻居起初并不想妥协,但是在物业的“大过节的,别影响了心情”的攻势下,只能作罢。
有人把这种“作罢”叫做学会宽恕!
可是,这些“不计较”,不是对受害方的道德绑架吗?
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与心灵对话》一书里就提到了这样的概念:宽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肯定”是避免与罪恶正面冲突的一种方式,合理化对方的错误行为;而宽恕却要直接了当面对罪恶,他要求你对犯错方说:你做的事情是错的,尽管你有自己的原因,但你对我是犯了罪的,我知道的很清楚,但我还是原谅你。
宽恕的前提是必须作出对错的裁决,只有这样,真正的宽恕才开始起作用,因为你不可能宽恕一个没有错误的人,宽恕只有在裁决对错之后才生效。
所以,凡事先论对错,再谈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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