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人去过哪些城市,到过哪些地方呢?几年前敲击着键盘在文本框里写下过一定要在未来出门走走,看看这个世界。如今,我依旧坐在这片土地上,虽已不在同那时一样的芬芳,但依旧是一片让人熟悉的土地。你知道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处值得欣赏的风景,知道这座城市里来来往往奔波忙碌的人儿,知道这个城市独特的味道以及习俗,知道这座城市里自己过去的生活方式。即便,你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一座山城,一座伫立在群山之间,长江与嘉陵江环绕着的城市,慢慢的,你也会熟悉那一座城市,熟悉在那座城市里奔波在梦想与现实中的自己的四年青春,记得那里的味道,记得那里同自己一起奋斗的人儿。人是恋旧的动物吧?还是,渴望迎接更加璀璨的未来的动物呢?喜欢语言以及文字,它让人可以以记录的方式记录下自己脑海中所想,或者,只是眼前所见到的风景。它可以被写出来,读出来,黑色与白色描绘出的却是更加无比灿烂的颜色与色彩。两种颜色的融合与交集,想黑夜深处的烟火一样。
阳光无法透过黑色的帐子,但却依旧在白色的帐子面前展现出它自我的颜色。那种灿烂的颜色无法被人所直视,无法被触摸。它只是肉眼所能见的一种灿烂。你喜欢这种安静的声音,即便突然楼上传出凳椅在不停敲击着地面的那种声音。毕竟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久得无法从脑海的词库里再寻找出一个新的词语来描述它。我们所能亲眼触及到的,只有过去存留在手机里的那些照片,过去那些夹在书里的信,那些早已被藏在角落的厚厚的文字书籍。
不知自己是否还正值青春,现在早已喜欢安静,喜欢午后的太阳,喜欢一个人游荡在这个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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