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真实的故事,英国有一条船因为大风暴在海上失事了,于是上面的人逃到救生艇上面,逃上去的人其中有船长,大副,水手和一个实习生,这个实习生没有家人是个孤儿。然而没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刚开始大家还好,都节省体力,控制进食和水,但随着时间的消逝,食物和水就消耗殆尽了。人们开始产生幻觉,其中最虚弱的就是这个实习生,大家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了。
最后船长,大副和水手获得了一条别的国家经过那里的船的救援,获救了。获救的时候他们正在进行“早餐”。当他们回国后英国对这三个活下来的人进行了审判。在审判中意见分歧很大,成为当时的热点。
有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必须有人牺牲来营救剩下来的人
有的人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谋杀,必须受到惩罚
有的人认为如果当时选择牺牲谁是用抽签的方式决定的是可以接受的
有的人认为如果当时牺牲的人是同意的,自愿的就可以被接受
有的人认为当时如果用举手表决牺牲谁有可能存在公平问题
有的人认为牺牲的当事人如果不同意就不能被牺牲
有的人认为牺牲实习生是带给社会最小伤害,因为他没有家人是孤儿,牺牲其他人对社会带来的伤害会更大,因为家里的妻儿老母都会受到带来的痛苦
有的人认为这样计算不对,如果获救的三个人后来成了对社会有危害的人,岂不是对社会的伤害更大,如果牺牲的实习生后来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呢?
众说纷纭,从这些话里能看出很多观点,里面有功利主义的后果论,绝对主义的道德性,自由主义的同意的重要性,同意带来的权利和义务性,法律规则程序的公平公正性。
那么以此为开篇我们接下来弄清楚上述的这些观点对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中是提供怎么一种判断理论依据的。
第二章
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讲,一辆刹车失控的电车在轨道上行使,前方有五个工人在施工,如果这样下去那五个人必死无疑,然而在前方还有一条侧轨,侧轨上只有一个工人在施工,电车的方向是可控的,那么假设自己作为这个电车司机该如何选择?结论是,大多数人选择了把电车开向侧轨。
人们选择把电车开向侧轨是因为觉得牺牲一个人比牺牲五个人强,是在大的牺牲和小的牺牲之间做选择题,所以结果一目了然。这就引出了人们日常行事的法则,结果论,结果主义,也就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认为做事的原则是计算几种行为产生的不同的结果,这个结果是这种行为的总幸福和总痛苦的差值。在这些各种行为的这个值上面最大的就是最应该的行为。有人提出要让世界上最多的人享受最大的幸福,这就是功利主义。这么看起来人们做事的行为道德似乎就应该以功利主义为准则。
桑德尔又说,一辆刹车失控的电车在轨道上行使,前方有五个工人在施工,如果这样下去那五个人必死无疑,然而这时轨道旁边有一个大胖子,只要把这个大胖子推向轨道就可以让电车停下来,但这个大胖子必死无疑,请问如果自己就是这个大胖子旁边的人,会选择推这个胖子吗?得出的结果是大多数人都不会推这个胖子。如果按照功利主义的原则是应该推这个胖子的啊,用一个人的牺牲好过五个人的牺牲啊。现在这里好像出了问题,人们是为什么不推了呢?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人们又是在以什么样的行为准则在做这件事呢?哲学家们经过思考研究总结发现人们在内心深处总觉得反正不能做,内心深处这个就是理性认知,而且所有人的这个理性还都相同,这个就叫纯理性绝对认知,于是得出这就是绝对主义,纯理性绝对主义得到引入。在前面的情况下人们选择了功利主义的行为原则,然而在这件事上人们又选择了绝对主义的行为准则。这是为什么呢?
第三章
桑德尔又列举了几个事例:
说有五个人出了事故受伤了,有一个特别严重,要抢救需要很多时间,肯定能救活,但这样其他四个受伤轻一点的人就会死,如果不抢救这个特别严重的而救其他四个人则其他四个人都能活,则这个严重的就会死,请问自己如果是这个医生会作出怎么样的选择?人们的回答是选择救四个受伤轻一点的人。
说有一个医生在救治病人时发现四个病人其中一个病人的心坏了,一个病人的肺坏了,一个病人的肝坏了,一个病人的脾坏了,都很严重没有可以更换的器官就没得救了,并且急需。而这时又进来一个看病的病人,这个病人是小毛病就牙疼没什么其他问题,但上面要求的器官都是好的,而且经检查可以更换到四个病人身上。请问自己如果作为这个医生会采取用最后这个牙疼的病人救前面那四个需要换器官的病人吗?得到的回答是不会。
桑德尔从几个事例中反复讨论看似同样的结果却得出不同的行为准则。那么人们行事应该怎么办?看似无解,没有定论。那么人在社会中难道就这样懵懵懂懂,糊里糊涂吗?这些哲学问题折磨着思考它们的人。至少觉得功利主义有时对有时行不通,但也没搞清楚人们为什么在有的情况下放弃功利主义而选择绝对主义。
那么功利主义有时行不通是为什么我们总可以来搞清楚一下吧,也许搞清楚这个后就会搞清楚为什么有时选绝对主义了。
第四章
好了,现在我们来搞清楚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说的是用总幸福减去总痛苦来作为衡量标准,这个看起来说的没错,让世界上最多的人感受最大的幸福。但是问题就出在怎么衡量,每一件事物都能衡量吗?比如生命,该如何定价?幸福和痛苦又该如何量化?幸福有等级之分吗?如何区分高级喜悦和低级喜悦?又如何计算入幸福值?
桑德尔对此列举了一些事例:
喜欢看《猫和老鼠》的和喜欢看《红楼梦》,《莎士比亚》的人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喜欢看《猫和老鼠》的人多,那么这个喜悦值如何计算,喜欢《猫和老鼠》的幸福跟《红楼梦》,《莎士比亚》是一个等级吗?等级又该如何区分?哲学家穆勒说两种喜悦幸福都享受过的最后偏爱的那一种就是高级的。那么高级和低级又该如何定价?
罗马时代贵族们喜欢看角斗士,角斗士用撕心裂肺的痛苦换来坐席台上人山人海的喜悦,这又如何计算这种喜悦和痛苦比值?人的个人权利是否得到了尊重?是否用多数的幸福减少数的痛苦让少数的权利没有得到体现,难道生命有贵贱之分?生命权有没有被尊重?
福特公司生产的一种车没有后保险杠,这样出事就会导致油箱爆炸伤亡加重,而在福特公司采用功利主义方式计算得出,福特每辆这样的车加上保险杠的成本年总值减去事故的发生率和造成伤亡加大部分的年损失率,发现加装保险杠不划算。那么这里计算的伤亡中的人命定价是否准确?人命是否能定价?人命是否应该定价?
征兵有好几种方式,都各有特色,一种是强制的义务兵,一种是自愿参加获得报酬的志愿兵,一种是外包出去让会打仗的军人去打仗的职业军人雇佣军。然而美国内战时期采用的是强制的义务兵和自愿参加的获得报酬的自愿兵相结合的情况。当有钱人有义务要参军的情况下就会给出高于政府的价格去雇佣一个人代替自己去参军。这样穷人就可以获得高的报酬。而雇佣的职业军人还比自己更会打仗,曾加了战斗力。从这个例子来看是否就等同于给人命定价了呢?那么定多少该合适呢?这样是否对人命产生了尊重呢?
通过这些事例发现英国哲学家边沁的功利主义存在很多问题,于是哲学家穆勒对此进行修正,提出功利主义应该对个人权利尊重,对高级和低级幸福进行区别。于是功利主义认为要使利益最大化公正和尊重个人权利是有必要的,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是有利的,这就是社会的最大功利化。
所以修正后的功利主义是主张个人权利和自由公正的。
这里引出个人权利,而个人权利中的最重要的权利就是自由权利,根据自由权利的尊重就产生了拓展,那就是自由主义
第五章
自由主义认为人的权利是上天赋予的,所谓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自由主义认为人们拥有生命,自由,财产,追求幸福等等的权利。所以自由主义否定家长式立法,道德式立法和劫富济贫的税收。家长式立法和道德式立法我们比较好理解,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否定劫富济贫税收的理论依据。
我们作为社会上的人可能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人们有上天赋予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这些权力是最基本的不可转让的。这也是美国独立宣言强调的权利。
那么我们有不可剥夺的自由权,于是自由主义就认为我们不应该纳税,自由主义的推论就是:人们劳动获得报酬,而政府的纳税就是占有我劳动的一部分报酬就等于占有我一部分劳动,占有我一部分劳动就等于强制我劳动,强制我劳动就等于奴隶我,奴隶我就是让我对自己没有自我控制的权利而失去了自我,失去了自我就等于我不是自由的,违背了我的个人自由主义。
那么自由主义的财产权如果不可剥夺和转让,授权,那么财产权还有财产权的意义吗?这样看起来好像又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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