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做人还是写小说,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绝对值得。以下介绍几个开场白的 好方法,让你从头就抓住读者的心。
1。浓缩成一句的小段落,其中提到一个有名字的角色,还有马上要扰乱正常生活的事件:
凯萨琳·赛勒确信,车子随时可能在平滑结冰的路上打滑,完全失控。
潘尼·道森从睡梦中惊醒,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
周二是加州常见的好天气,满满的阳光和希望,只可惜哈利·里昂得在中午去杀个人
这些开场白的成功因素是什么?第一,其中包含了角色的名称,明确的称谓劈头就创造出小说是现实的错觉。用代名词开场也有类似的效果:她听到卧房里有东西在动。
名字能带来额外逼真的效果,让读者更轻易“自愿暂时停止怀疑”。
2.开场白中有事情发生,或有事即将发生。而且不是随便一件事,而是不祥或危险的事,会打乱正常生活。
利用开场白带给读者动感,预示有事发生或即将发生,让读者一开始就感到情节的移动。
如果你用长篇描述段落开头(过去人们比较能接受这种开场白),你就无法创造动感,反而会害情节停滞。
别误会了,你还是可以用描述开场——只要加入带有动感的文字就好。
而只有角色能够有所动作,所以请尽快介绍角色出场。
窗外的世界宛如一片火海,开心果树的叶子散发着火红、橘色的光芒。麦迪端详着晨光,躺在床上她先生应该睡的那一侧。
作者以描述开场,但第三句她就加入了角色,接着又补上一句显示事有蹊跷——她先生不在应该在的地方。
读者感到有事发生,知道麦迪身处麻烦的困境,必须想办法处理。
这就是动感。动感不一定要用动作呈现(虽然也可以),只要传达有事发生的感觉就好。
“七月中一个周六早晨,简·施里奇曼律师在早上八点半被电话吵醒。”
作者一开头就带出了主角,以及一通吵醒他的电话。我们都接过很晚或很早打来的电话,通常都不是好事,因此我们想要继续读下去,看他为什么接到电话。我们从第一句就迷上这个故事了。
“你今年几岁?”
“二十四岁。”
“你要升大三了吗?”
“对。”
“你是班上第二名?”
“暂时是。”
“你是不是有理由撒谎?”
“什么?”雷切尔·伊巴拉感到脸开始涨红。这个问题无故飞来,仿佛赏了她一巴掌。她在椅子上稍微坐挺了一些。
这段交叉诘问般的对话马上将读者抛进两个角色的冲突。
3.回到过去
另一个从头掌握读者注意力的方法就是“回到过去”。
这份恐惧要持续二十八年,或甚至永远无法消去。就我所知,一切始于一艘报纸做的小船,沿着涨满暴雨的水沟向前漂去。
关于那一晚,莎拉后来只记得两件事:他在命运之轮节目上的好手气,还有那张面具。然而随着时间过去,她往往只想起那张面具,前提是她要强迫自己回想起那个恐怖的夜晚。
这么写马上告诉读者,接下来即将展开的故事绝对不能错过。
4.态度
当你使用第一人称叙事法,尤其是写作文学小说时,你可以通过语气和态度捕捉读者的注意力。
如果你真的想听,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大概是我在哪儿出生,我糟糕的童年是什么样子,我的父母比起关心我更在意哪些事,还有许多苦儿受难记般的废话。但说实在话,我不怎么想说。
请巧妙使用上述方法,捕获读者的心。想让读者一页一页翻下去,你还需要练习好一阵子,不过至少你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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