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天天小朋友的“大作”,童言无忌,真诚透彻)
我最喜欢干的事就非看书莫属,我每次看书都一看就看十多十二本,就算让我别看太多书,我也会看五六本,就算让我看很少很少书,但我也会看两三本。我还能做到每天看书十小时,虽然有时候错过了吃饭点,但我还是会看的,有时候就吃点面包而已。
我自己看书量一般为49.5%,但是过量的时候就是67.4%了,如果看书少的话就是25.2%。我一看书就入迷,入迷的时候,别人着大喇叭叫你一兆亿次你都听不见,就算十个氢弹在你旁边爆炸你都听不见,九万兆亿个闹钟在你旁边吵十万亿兆次你都听不见。入迷了的时候真的很可怕,像别人偷吃你的饭,偷吃你的雪糕,拿你保险柜里的钱你都不知道。如果我看书真的不入迷的时候,我会发疯,如果真的不入迷不发疯那就会发傻。
但是阅读真的很有趣,有时候还会学到同学们都不知道的知识。我看过的书起码都有两百多三百多本了。阅读真的能给你带来快乐:1、知识多容易考满分;2、考初中、高中、大学都容易考过;3、作业快速完成。
阅读真的很快乐。(文/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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