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BI的大名如雷贯耳,但对于它历年的当家人,我们恐怕只知道那位胡佛局长,我还曾经跟胡佛总统之间傻傻分不清。现在,我们又知道了另一位:就是科米,他在一年前被新总统以极为不正常的方式赶下了台。
川普跟希拉里的总统宝座巅峰对决中,科米不小心成了一个关键变量,舆论普遍认为,科米对希拉里邮件门的穷追不舍让川普赢得了大选,川普登基大典上对科米的不寻常礼遇似乎也在佐证这个论点。但仅仅为新总统工作5个月后,昔日的功臣却被无情地斩落马下,其情节反转之快,让吃瓜群众目瞪口呆。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热点。如果科米从此缄默,舆论慢慢冷却后,科米自然也泯然众人矣。不料想,一年的蛰伏,科米端出了他的回忆录《至高忠诚》(A Higher Loyalty)。短短一个月,从稳居亚马逊畅销书排行榜第一的现象看,想详细了解科米究竟为何有此遭遇的人实在不在少数,包括我。
捧读此书良久,甚至书读了三分之二,希拉里也好,川普也好,都根本没有登场呢。我想,盼望通过这本书听科米对川普“爆料”的读者一定很意外,原来是本正儿八经的回忆录。总共14章的内容,只有最后三章中描述了对希拉里的邮件门和川普的通俄门调查的来龙去脉,而且以他自己在启动调查时撰写的备忘录等正式资料,以及决策过程的材料为素材展开的。读完最后一页,我才真正明白科米的至高忠诚的含义。
出生于1960年的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是纽约人,1985年获得芝加哥大学的法学博士,1987年进入美国司法部工作,2013年被奥巴马钦点任命为FBI历史上的第七位局长,是历史上寿命最短的FBI局长,也是唯一被解雇的FBI局长。
回忆录从他的童年讲起,尤其有几件真实的事件让科米萌生献身司法工作,立志维护正义的事业。第一件事是他17岁时家里闯入了一个凶残的连环杀手,兄弟俩与杀手斗智斗勇而免于横祸。第二件事是他在转入新学校后遭遇的校园霸凌,品学兼优的科米苦苦应对霸凌达几年之久。第三件事是他远赴非洲的塞拉利昂看望在那里做志愿者的女朋友(也就是他后来的妻子)时感染疟疾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惊心动魄。他说,这些经历让我清醒,我们的社会有很多问题,看看我能改变多少。他选择了读法学院,并从联邦法官的助理做起,一直做到司法部的联邦检察官,经手了对抗黑手党等诸多大案要案。后来成为小布什总统任内的司法部副部长,最后被奥巴马任命为FBI局长。
回顾科米的职业生涯,很多人都会轻率得出“他就是个刺头”的结论,如果在中国的官场混,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回了。2002年,刚刚成为的纽约市南区的联邦检察官的科米就主持了对刚卸任克林顿的一项调查,主要针对克林顿临卸任前动用总统权力特赦金融嫌疑犯马克·里奇,期间是否存在不正当的利益交换,这似乎是科米成为克林顿家幽灵的开始。2003年,布什总统任命他担任司法部副部长,正当9-11后,美国掀起反恐热潮,在科米他们看来,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走得有点远,一方面绕开美国法律在海外建立了阿布格莱布和关塔那摩监狱,另一方面还试图建立针对所谓有嫌疑的美国公民的大规模监听体系。科米等司法官员支持认为命名为恒星风暴计划(Stellar Wind Program)的监听不合法,不能以反恐为由实施对公民的非法监控。最后,科米等司法官员展现了超强的原则性,不惜以请辞来对抗,终于在“得罪”了一大帮高管后阻止了恒星暴风计划的实施。布什及其支持倡议这个计划的国家安全局(NSA)官员们对科米等人的“阻扰”很不高兴,不高兴归不高兴,他们终究知道法律的界限在那里。一句话,作为三权分立的美国,司法独立不是空话,联邦大法官等司法官员虽然需要走总统任命的程序,但理论上讲是完全独立的一支,司法部也好,FBI也好,都是国家的公器,而不是总统的队伍。
2005年,作为5个孩子的父亲,科米迫于生活压力辞去公职,先后担任军火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副总裁、桥水基金公司法律顾问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等职。人要有理想,但只有理想也是不够的,在美国做官,如果惦记着好处多半就是犯罪的开始。科米在私营公司获取了能够支撑孩子们的大学学费后,2013年,他应聘FBI局长成功。科米对奥巴马总统极为赞赏,因为奥巴马总统非常清楚行政与司法的界限,在他就任前唯一一次仅两人之间的见面时,奥巴马总统说:我选择你是因为你的正直和能力,我知道我们以后不能这样见面了,但我只要知道你管理下的FBI在正常运转,我就可以安心睡觉。
独立精神和寻求真相是科米对FBI所有雇员始终强调的原则。奥巴马总统本身就是律师出身,对法律的理解也很深刻,但司法和行政之间天然就是彼此制约的关系,在具体事件的态度上也难免相持不下。2014年的黑人青年被白人警察枪杀事件在弗格森引发骚乱后,纽约、洛杉矶、费城、芝加哥等地也连续爆发抗议示威。对于事件的处理,科米的态度与奥巴马不一致,但科米毫不松动,法律的尊严得到了维护。
作为民主党的总统,奥巴马一直不遗余力地支持希拉里竞选总统,偏偏科米搞出个邮件门,为所有民主党人不待见。但总统一句“我知道你是出于真相,我理解”,让科米差点掉下眼泪来。此时的科米,在民主党和共和党两边都不讨好。民主党自不必说,共和党人嫌他不够狠,既然调查了,又说证据不足而放过,养虎遗患啊。而科米这边,内心清楚这样做是里外不是人的,但FBI天生就不是为讨好党派而设的,他的内心只有一个声音:我所关注的,不是政治,只有真相。不管希拉里还是川普,有没有资格当总统就要过FBI这一关,如果被选上的总统,事后发现是FBI调查不力而犯错,FBI就是对美国人民失职。面对要寻求的真相,什么政治,什么时机是否恰当等都不是FBI所应该考虑的。
明白了科米的逻辑,在外人看来出尔反尔的通报有其一以贯之的合理性。只要出现了疑问,FBI就有义务调查到底。第一次调查邮件门,结论是希拉里的做法不恰当,但未因此酿成恶果和构成严重犯罪,结案。第二次开启调查由前国会委员电脑中黄色照片案中意外牵出,同一台电脑中居然存有大量希拉里的邮件(这位前国会委员的老婆是希拉里的助手)。这的确是意外,但在科米眼里,只要有疑问和新的证据,邮件门就没有完。科米也承认,重启邮件门的调查是一项艰难的决定,他知道会影响选情,会遭人骂,连家里支持希拉里的妻子和女儿也不会高兴,但不调查就是FBI的失职,这是他的原则。
对于川普通俄门的调查,也是基于同一原则。川普上任后千方百计拉拢科米,从暗示到威胁,让科米放通俄门调查一马。显然,商场出身的川普屡屡想用做生意的办法来笼络科米,他要么根本不懂得美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要么根本就不care。滑稽的是,川普几次三番向科米索要“忠诚”,在科米眼里,那就是黑手党式的效忠,他科米怎么可能给?作为FBI局长,只对宪法和国家忠诚,岂能对个人效忠?哪怕他是九五之尊的总统。科米内心的忠诚,只能是超越个人的忠诚,就是书名的更高层面的忠诚(a higher loyalty)。
为此,科米很不客气地在书中写道: 特朗普对做总统的基本义务一无所知,因为他随心所欲地蔑视美国看护民主的制衡制度,即司法独立精神。
人究竟应该忠于什么?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哲学问题。实用主义泛滥的今天,没有原则的忠诚到处可见,黑手党有黑手党的忠诚,利益集团有利益集团的忠诚,家庭有家庭的忠诚,在中国超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一直是拷问人心道德的永恒问题。但是,要使得这个问题可以被回答并不容易。忠诚的反义词是背叛,共产党反抗国民党的统治并推翻之,对原国民党政府的角度看就是背叛,但对换来新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却是最高的忠诚。同样,依法治国制度下,宪法是国家与人民的之间契约,是根本大法。任何一方毁约都是背叛。纳粹统治下的德国,迫害同样是公民的犹太人就是政府对这些人的背叛,在这种情况下,奢谈忠诚就是愚昧,反抗是正确的。那么,非犹太人公民如果对政府迫害犹太人的行为做出反抗,更是超越了狭隘的种族的界限,对善恶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他们忠诚的是更高的价值体系,闪耀的是人性的光辉。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遇到最多的恐怕是员工究竟应该对老板忠诚,还是对国家利益忠诚。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毫无疑问,老板都会要求得到员工们的忠诚,而把忠诚置于能力之上。其实,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模式也应该仿照三权分立的模式,董事会相当于立法的国会,管理层是相当于总统的团队,负责执法和管理,监事会相当于司法机构,制衡折冲,避免犯极端的错误,保证程序公正,不唯个人意志。如果企业家有此胸怀,员工也有此认识,企业才是有社会价值观的存在,才会实现真正的愿景。
联邦调查局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是FBI,被演绎成FBI的logo:忠诚(Fidelity)、勇敢(Bravery)、正直(Integrity)。这应该是普世的价值观,也是我读科米的书留下最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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