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周五的夜晚,没有特别的演出要看时,时常会请出自己的老朋友:
高中时喜欢的人给的盗版带;被喜欢的人音乐启蒙时攒两周的零用钱第一次买的正版磁带;大学时淘大四跳蚤街的94红磡VCD;花奖学金去看演唱会时留存的入场券;潍坊小店淘的Pink Floyd的the wall;朋友送的港版《弦续》;Skid Row;2005年去迷笛时留的小册子……
细细摆弄、擦拭,微笑着回忆它们背后的故事,以及那时的自己。
直到今年生完孩子,我依然觉得自己还很小,我还很年轻,我还没玩儿够。可是那些整夜刷一张碟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音乐群变成了哈拉群,只有偶尔的一天,大家共同谈起一首歌、某个人、某件事,好久好久,才纷纷说:今晚要回去好好刷碟了。
那时候我们听不懂imagine,可是我们都听得懂18 and life:Ricky 18岁已经杀了人,他被判无期徒刑。龙舌兰融入血液,冲动付出代价,这是暴躁的青春。我们喜欢的摇滚歌手,纷纷活不过27岁。他们活在永不腐朽的青春里。
《致青春》的原著里并没有Suede这一出,但是so young响起,当时看电影的我还是笑了;搂着男人看伦敦奥运会,creep的前奏起来时,没控制住一愣;看了一次次Suede的演出,特别短特别快,再来还会心甘情愿被圈钱;极其理解Metallica来一次上海票价翻高十倍还被抢……对于钟爱过这些的人来说,那不仅仅是一次演唱会,更是自己青春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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