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先生在《多鼠斋杂谈》写到狗时,说“狗永远不嫌主人穷。这样的动物理应得到人们的赞美,而忠诚、义气、安贫、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该归之于狗。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中国人不分黑白的把汉奸与小人叫作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诚不义气的动物。我为狗喊冤叫屈”,此话细细琢磨,还真是有理呢。作者又说“猫才是好吃懒作,有肉即来,无食即去的东西。洋奴与小人理应被叫作`走猫’”,不亦是很有道理吗?不过老舍先生还是喜欢猫的,养了很多猫。可见心里认为是一回事,落实在行动上可又是一回事了,大作家也不例外啊。
还是在《多鼠斋杂谈》里,第十一篇名曰《昨天》的文章里,有这样一句话“昨天一整天不快活。老下雨,老下雨,把人心都好像要下湿了”。初看到这一句倒是有一点惊喜。这让我想起了去年春天,我们班里转过来一个孩子,她在日记里写了差不多类似的一句话,说“雨下得我的心里都潮湿了”。我觉得这句话写得很好,就给了她三颗星,以示表扬。没想到,竟然因此获罪——女孩的爸爸认为我改得狗屁不通——为什么那样短的日记老师还给三颗星?说老师是不是连小学都没有毕业,还扬言要把我批的日记发到教育局里去起诉我。一时之间,我虽然未必怕他——因为我是觉着这孩子这么小就有这种感悟,委实可贵——我并没做错什么。可多年的教育使命还是让我细心地给他做了解释。事后,虽事态平息,我却也增加了对两句话的深刻理解,一是“没文化真可怕”,一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一笑。
放了半年多,终于读完了老舍先生的两本作品,一本《有趣儿》,一本《有味儿》。《有趣儿》是老舍对当时社会时事、人事和自己处境的有感而发。写出了真实生活中的幽默,也写出了老舍先生和平常人一样的可笑心态,使人感到可乐、亲切。《有味儿》文字朴实无华、清新自然,笔下有千姿百态的人生,人性的美好与诗意。这两本书,诚如季羡林先生的评价:“他的语言生动幽默,是地道的北京话,间或也夹上一点山东俗语。他没有许多作家那种忸怩作态、让人读了感到浑身难受的非常别扭的文体,一种新鲜活泼的力量跳动在字里行间。”而书后王朔的评价说“老舍的作品有时感觉软,绕半天圈子不切题,正是有些失之厚道,舍不得,对北京小市民太热爱。他也没法儿不这样,那些人没一个外人,都是亲戚里道街里街坊的”。我倒觉得老舍先生不是“对北京小市民太热爱”,而是太熟悉了。而他的真实与绕,倒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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